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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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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精选8篇】

  每当我们签订物业房屋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合同,以确保合同内容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本文是会员“jiaosiluegulian”分享的物业房屋租赁合同(共8篇),以供参考。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

物业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物业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电话:传真:

  承租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地址、面积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市区街号的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型单位。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业内部之所有物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

  第四条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

  第十四天开始,共计年。甲方须于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承建商的延误

  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图纸更改

  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水费保证金

  电费保证金

  电话费保证金。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

  至

  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

  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

  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

  第三者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39或,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等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商业楼事宜自愿达成一致,现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商业楼租赁给乙方使用(证号: ;面积 ;附商住楼平面图房权证复印件。),并保证该商业楼无任何产权瑕疵,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租条件。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含装修期)。

  三租金为第一年人民币捌拾万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贰拾万元作为定金,甲方办妥该商业楼所有手续并将外墙门窗水电配套完善后 日内交付乙方,乙方在接收房屋并装修期满后三十日内将余款陆拾万元付清;第二年租金人民币玖拾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币壹佰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四年至第六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七年至第十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十一年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支付时甲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四乙方租赁商业楼后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商业楼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装修期限为六十日,自乙方接收房屋时的第二日计算,该期限不包括在租赁期中,也不计算租赁费。

  五乙方在使用该商业楼时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并对该商业楼拥有转租转包的权利,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六乙方租赁该商业楼应仔细爱护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租赁期满后,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租赁期满后,如不继续租赁,乙方装修及墙面不得带走,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间内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甲方退还乙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担责;政府给予补偿的,甲乙双方按各50%分配。

  十甲乙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可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除应予赔偿外,还应承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十三在租赁期间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商业楼产权变更的,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四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即墨

  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甲方负责所租房屋产权事宜,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因素引起的连带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出租方简称甲方)

  乙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如下,以便双方遵守、知照。

(1) 甲方将坐落县(市)镇路(弄)号楼的商业用房承租给乙方,占地面积平方,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出租给乙方作合法经营场所。(面试网

(2) 房屋租期为年,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合同终止。

(3) 每壹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4) 根据村里房租实际递增情况递增,到第 年开始每年递增%。

(5) 房租付款方式:

(6) 甲方将出租房出租给乙方的同时开始所有的费用和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概不负责,如(电费、水费、税务、工商、消防、等等)。

(7) 出租房内甲方现有固定的设施交于乙方使用,合同期满终止后, 乙方将出租房按甲方原有固定的设施交于甲方, 乙方有必要时要更改原有固定的设施时,必须得甲方许可, 乙方方可更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其次造成大楼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 在装璜和营业期间, 如有关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发生停止装璜或停止营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9) 在二楼经营网吧,为了正常的用电,根据实际的用电量,经双方议定,本楼房屋用电必须增伏更换变压器材,其费用手续器材由乙方自行办理承担(注:合同终止变压器和外线按增量后的原有状态交于甲方,无权搬迁和撒迁)。但在合同期内水电费的价格按电力局的收费标准计算。

(10) 经双方议定,为了不干扰一楼超市正常经营,二楼楼梯通道从外围东面通向一楼甲方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其材料费和有关手续办理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施工其间不得损害一楼建筑设施,如有损害一楼建筑设施乙方承担所有损害修补费用。

(11) 乙方在租赁房屋的周围墙体或出入门口(不影响甲方的情况下)做企业广告或单位名称,需得甲方配合办 理有关手续,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为了甲乙双方方便考虑,甲方要求将二楼北向办公室移到南向东楼梯口,给甲方使用。

(13) 乙方要求将西边大楼梯撒除,费用由甲方自行安排, 乙方概不负责。

(14) 经双方议定二楼东面楼梯甲乙双方共用,铁栏门和

  二楼楼屋楼梯口的装璜和封口费用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将房屋转租,甲方只认可与

  乙方租赁关系。但合同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

(16) 乙方必须落实入好安全、消防有关措施,并办理好财产保险,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7)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支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按未及时交纳部分处以日千分之四的滞纳金,否则甲方有权力终止协议。

(18)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签字盖章方可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合同签订时间: 协议合同签订时间: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公证单位: 鉴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房屋的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黄航峰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双方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沟通、充分协商,为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求双方恪守信用,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租赁范围: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电大路号楼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件。

  3、特别约定: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所称标的享有所有权并保证该标的没有产权纠纷。若有第三人主张异议,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甲方负责理清,与乙方无涉。如乙方承租后因上述未清事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该房屋年租金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租金总额为60万元(大写:陆拾万)。

  2、租金支付时间:租金的支付方式以先付租金后使用为原则,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每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前60日即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收取或由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或其代理人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4、本租赁协议不存在房屋租赁保证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房屋租赁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执照验审、国家税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应按时缴纳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水、电、通讯线路等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于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添臵的新物可由乙方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等不可移动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折价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转让或转租。

  2、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二个月告知相对方。

  3、因国家政策需要合法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必须服从政府的安排,本协议即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算。

  4、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和经营的。

  5、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拆改变动房屋结构致使造成房屋严重影响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拖欠租金经甲方多次催讨仍不予支付达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致使合同解除的,应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的损失、经营损失、为实现自身的权利造成的相关损失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拖欠租金经甲方多次催讨仍不予支付达叁个月以上的。

  2、由于甲方房屋产权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涉租房屋拆除或毁损,由

  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双倍返还房屋租赁保证金,并对乙方已经投入的装修等方面造成的损失和经营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合法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乙方装修部分的损失由乙方与政府进行结算,所得赔偿归乙方所有。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算。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关于电梯的特别约定:甲方同意对涉租的楼房安装全新电梯,电梯的核载人数不得低于7位正常成年人,电梯从1层至4层,2层、3层的住户如使用需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做主。电梯在选购、安装的过程中乙方可参与协商并提出合理意见。乙方自愿承担元的电梯安装费用,甲方应保证电梯在本协议签订后五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且可以使用。安装电梯前乙方先支付房租5万元,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电梯安装完毕并可以使用,乙方再支付房租7万元。甲方如不能在涉租房屋安装电梯,则本协议解除,同时返还元的电梯安装费用、对乙方先支付的5万元房租双倍返还,并对乙方已经投入的装修等方面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关于外墙体的特别约定: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在外墙体安装合适的广告牌,甲方应保证乙方有可安装广告牌的位臵,如需与其他楼层住户沟通,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由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页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20年月日

  签约日期:20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8

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二、房屋租赁纠纷基本处理方式

(一)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

  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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