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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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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5篇 运输民爆物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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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5篇 运输民爆物品司机,供大家参考。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5篇 运输民爆物品司机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1

  目 录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负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民爆物品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 .........................................................民爆物品保安员岗位责任制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爆破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总经理是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爆物品购买、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民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民用民爆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3.组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5.督促、检查本单位涉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6.定期督促检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处理各类民爆物品事故事件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1爆破工程技术负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管理规定。

2.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做好爆破安全技术工作。 3.参与爆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督促做好规程的观测学习,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4.经常深入采掘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爆破作业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认真检查爆破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做好涉爆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

6.组织本单位民爆物品在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工作,确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

7.做好爆破技术档案工作。

8.参与民爆物品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3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各项制度。熟悉保管的民爆物品性质,储存条件等知识,熟悉使用POS手持机。

2.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存。

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台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和报告。

4.爆炸物品出库时,要查验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对象、品种、数量发放。对退回的爆炸物品,在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手续。。严禁炸药与雷管同时存放,仓库内保持通风良好,保持一定的墙距、行距、垛距。

5.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及时报告上级;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的领导。

6.确保库区消防防火、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库房警卫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7.严禁穿钉鞋、着化纤服装进入库内,禁止使用明火。- 5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3.严格执行领取清退规定,剩余的民爆物品,当班清退。加强民爆物品管理,严禁乱存乱放和转借、赠送他人,严防被盗、被抢和丢失。

4.按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严禁在非法采掘点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核对民爆物品的领取、使用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工作日志。

6.发现民爆物品被盗、被抢或流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7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2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的管理、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编制本单位民爆物品使用年度计划,及时呈报审批。

四、负责本单位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和继续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

六、负责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3

  民爆物品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不准超量超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存。

三、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按编号登记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入出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检查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的随意增加或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交接手续。

五、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要妥善销毁。

六、确保库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守库保卫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洪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二00七年六月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4

  民爆物品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及其它作业人员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进行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或处理。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领退情况。

7、严禁使用硝酸铵等自制炸药。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5

  宣威市倘塘镇启龙煤矿大块箐井

  民 爆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岗 位 安 全 职 责

  倘塘镇启龙煤矿大块箐井

  2013年4月14日

  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技术员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审批各施工班组当日民爆物品的使用量,数量较大的应经项目总工核 定药量。

二、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顺层滑坡或损坏孔桩护壁。

三、与安全员共同负责放炮时的安全警戒。

四、大、中型爆破必须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派遣有关专家组织施爆。

五、负责监督爆破物品在施工现场的保管工作。

六、认真审核各施工班组施爆资格,严禁无爆破证的队伍使用爆炸物品。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看库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

一、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 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二、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制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跨乡镇 购买和供货,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

三、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 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 雷管未编号的,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 且要做到 “出入库登记天天有, 数字清帐物符, 日清月结无差错” 。

四、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 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要监督监 察,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而且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 即放炮指示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爆炸器材的运输,以公安机关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 后,按制定的时间、路线方准运输、短途运输或免办。拉运民爆 器材时,包装一定要牢固、严密,并配有灭火器材和危险物品的 标志,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不准在人烟密集, 重要建筑物旁停留,押运员要随车押运,不准私自离开,保证运 输途中的安全。在到达库内时,要协助保管员清点入库数字,确 认无误方可离开。

六、停工停产期间,要将本单位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资总库保 管,职工回家时,要严格检查,集中送站,绝不能把民爆器材带 走,流失于社会,造成不安全隐患。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二、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三、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 2 名以上保管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四、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①接班人员须提前 10 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五、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 IC 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六、仓库管理实行三人三锁制度。

七、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椠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八、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九、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 ;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 ,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o.Imo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 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 米。

十、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苹、库周围25m 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 十

一、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 35C,相对湿度不低于 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十二、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相易燃物,8 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十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一、经检验,确定不能使用或失效的民爆物品,要及时销毁。

二、需要销毁的民爆物品,必须认真清点,按品种、数量分类登记,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公安局审核批准,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自行处理。

三、爆炸物品的销毁必须场制定销毁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市公安批准,方可执行销毁。

四、销毁后,严格清理现场,对未爆和飞散的物品,应及时收集再次销毁,直到彻度销毁完为之。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分管民爆物品的领导,负责组织本矿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隐患和漏洞及整改措施。

三、检查库房门窗、门锁是否牢固坚实,库区内的避雷、照明、通风、消防、防扩网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四、检查民爆器材,帐物是否相符,发放手续是否健全。

五、检查“六大员”是否持证上岗,能否坚守岗位和认真负责地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六、检查主管领导对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列入议事日程,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研究、检查和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二、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三、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四、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五、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 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 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六、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会(会保管、会使用)、”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七、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八、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二、三级巡回检查, 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 。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四、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五、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六、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三、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四、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五、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六、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四、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五、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六、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七、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三、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四、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 公里/小时。

五、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六、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七、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八、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定员定量制度

一、地面库房贮存爆炸物品的总容量: 炸药不得超过 5 吨, 雷管不得超过 2 万发,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 25 吨。

二、使用年限在 2 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爆炸物品库的最大容 量:炸药不得超过 3 吨,雷管不得超过 1 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 所供单位 10 天的需要量。

三、井下爆炸物品库的最大贮存量, 不得超过该井 3 天的炸 药需要量和 10 天的雷管需要量。

四、井下爆炸物品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每个硐室 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 2 吨;雷管不得超过 10 天的需要量。每 个壁槽贮存的炸药不得超过 400 公斤, 雷管不得超过 2 天的需要 量。 库房发放爆炸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 但最大存 放量不得超过 3 箱。

五、雷管导通室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 2000 发,不同规格和 种类的雷管应单独存放在雷管箱内。 导通后必须立即入库, 导通 室无人时严禁存放雷管。

六、库房、导通室外应注明公安部门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安全保卫制度

一、库区保卫人员应经过公安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保卫人员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认真查验出入库人员、车辆以及相关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禁止无证及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库房。

三、进入库区警戒区域内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区未经允许严禁将摄录像器材带入库区。

四、外来人员参观和有关部门检查工作进入库区必须有公司或分公司负责人陪同。若无公司分公司负责人陪同时应立即请示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按负责人的要求执行并严格登记手续否则不予接待。

五、提、送货押运员未经保卫人员允许严禁进入警戒区域。

六、仓库采取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实行人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护措施。

七、保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确保24小时在岗。夜班值班人员每晚上半夜、下半夜至少各巡查一次如实做好巡查记录。白天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巡查重点为

1、视频监控设施运行状况

2、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3、库区周围如门窗、围墙、电器线路、避雷设施等安全状况有无异常 2

4、库区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新建建筑物迹象

5、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有各类突发事件和纠纷发生应立即报分公司负责人并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处置。

八、分公司领导、仓库负责人每月不定期对库区夜晚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填好检查记录。

  民爆物品装卸制度

一、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践踏跨跃。

二、搬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分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弄清楚后继续装卸。在搬运、装卸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包装遇有包装损坏不准在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三、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一般情况下爆破器材不宜在夜间装卸、搬运。

四、对不满箱的爆破器材在装运之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的空隙填满避免在运输时受震动和碰撞。

五、汽车装卸时驾驶员不能离开驾驶室。多辆车同时装卸时车辆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同时进入装卸场地。当装卸场地已有车辆时另一待装的车辆应在装卸场地100M以外的地方停车等候。

六、对于回库和收缴的民爆物品入库应仔细检查防止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混杂其间。

七、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离库门不应小于。

八、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

九、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十、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

十一、同一作业场所不准装卸两种民用爆破器材也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

十二、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破器材。作业前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十三、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踏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十四、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十五、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十六、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用爆破器材。

十七、如包装破损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安全地点操作。

十八、装运时不超量、不超高、不超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煤矿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

三、煤矿应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职工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带钉的鞋子进入库房或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或人员)验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范围:煤矿民爆库是重大危险源,适应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由贮存库的负责人管理,煤矿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督。 第三条: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危险源的化学和物理性能,熟知危险源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编制重大危险源所处的位置及危险物品的性能,救援方案上报上级部门应急救援办。 第五条:危险品贮存库悬挂标示牌,标示牌内容为单个库房的品名、数量、危险等级悬挂警示标志 11 第六条:当库房外发生火灾时,迅速拨打 119 和报告公司领导。在不危及自身生命的前提下,并根据火势大小采用灭火器或手抬式机动泵灭火,当无法灭火时,立即撤离现场,疏散周围群众,阻止他们靠近。等待消防部门到达。当库房内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迅速撤离现场,拨打 119 和报告煤矿领导,疏散周围群众。当危险物品发生被盗、被抢时,迅速拨打 110 报警电话,同时报告煤矿领导,做好警戒安全保卫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类为: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死亡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处理。

三、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 12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七、煤矿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发生事故后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九、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民爆物品司机岗位职责共5篇 运输民爆物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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