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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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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乡镇办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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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乡镇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日常工作制度

  (一)上班制度。

  1、全年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均为工作时间。如遇防汛抗旱、秸秆禁烧、重点工程征迁、应急突发事件、迎接县以上工作检查和党委、政府安排中心工作等,需占用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的,根据工作任务和具体情况,需要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部或部分上班,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坚持到岗,并严守上班纪律。

  2、全体工作人员实行门牌、桌牌告知制度,公开身份,公开去向,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上班期间,除外出处理公务以外,要自觉到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禁止在办公室聚集闲聊和从事娱乐上网游戏活动。

  3、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保障机关办公安全。各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关闭空调、电脑、电灯等办公设备电源,文件、印章、票据等重要资料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盗,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督促到位。

  4、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对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人事、活动安排及召开的重要会议内容,在公开之前严禁对外泄露。

  (2)不得将一些重要文件阅完后随意放置或将文件让无关人员随意翻看,不在社会活动中携带重要文件资料。

  (3)对本镇范围内的信访、上访案件及其他不利于稳定和影响形象事件,不得随意传播。

  (4)严禁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严禁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5)涉及人事、财务、项目建设的重要文件在研究前,由草拟部门负责文稿打印工作,不得在外打印。

  (6)对重要文件材料在起草、打印期间出现的错稿、废弃文件要及时销毁。

  对违反以上保密规定的,须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讨,并视情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要增强集体荣誉和岗位意识,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其政纪或党纪责任:

  (1)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落实不力或被县级通报,影响政令畅通和形象的;

  (2)未做好稳控工作,引起到县级以上信访事项的;

  (3)作风飘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4)未按规定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的;

  (5)无故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6)违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影响机关工作效能的;

  (7)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

  (8)制作、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混淆视听,干扰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

  (9)惹是生非、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单位和谐的。

  (二)考勤制度。

  1、考勤内容

  (1)考勤对象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卫计办、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所、镇城管中队)。

  (2)考勤类型:工作日上午、下午,晚间值班、周末(星期六、星期日)值班、节假日值班统一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

  2、考勤时间

  上班考勤时间

  上午签到时间:7:30-8:00

  下午签退时间:17:00-18:00

  值班考勤时间

  上午签到时间:7:30—8:30,11:30—12:30;

  下午签到时间:14:00—15:00,17:00—18:00;

  晚间签到时间:21:00—22:00

  3、考勤方式

  (1)按考勤时间签到为正常出勤,当日未签到者,视为缺勤。

  (2)下列特殊情况视为正常出勤,但必须有相关记录证明:

  ①公务出差无法签到。一般工作人员须填写外出登记表,由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交党政办统计;

  党政班子成员出差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②公务学习出差:按出差审批规定,并提供学习文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值班人员要负责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做好电话记录,并负责做好待处理事项交接事宜及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茶水供应等事务;

  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维护好机关正常秩序,并做好安全保障和接待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值班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对自身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镇分管负责人汇报,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镇主要负责人汇报。对安排值班而无故不参加或推诿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从严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日在考勤时间结束,党政办将履行请假手续的做好登记后,立即收回考勤表,不得后来补签,每月由党政办统计,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当月公布。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全年缺勤超过10天,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全年缺勤超过30天,按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党政办负责每天下午下班前收集当日考勤表,晚间值班表由次日上午八点收集,每周一整理后上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三)请假制度。

  1、办事员、中层正、副职请假一天以内的,经镇分管负责人批准同意;

  党政班子成员、中层正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经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所有人请假三天以上的,须履行文字报告手续,经镇书记办公会或党委扩大会会议批准同意。

  2、凡因公出差、上级安排外出考察、学习的视作出勤,由党政办做好出勤记录,调学通知留存备查。

  (四)驻镇。党政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周驻镇不少于四个晚上(值班当日必须驻镇)。

  (五)公文管理。发文: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由经办人拟稿,分管负责人校核签字,分别交组工办、党政办复核、编号,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手续完备后,将文件底稿和正式文件两份分别交组工办(党委发文)、党政办(政府发文)收文归档。收文:由党政办及时对县政府信箱和电子政务系统下发的文件进行收文,通过会议等途径下发的文件由收文人及时交党政办收文,收文登记后立即送主要负责人阅批,急件要随到随阅随办。传阅:上级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和阅批的意见传阅,传阅人接到传阅件一般在当天阅毕。传阅时要注意保密,阅完后签字退还党政办。归档:文件要按时清理归档,每年3-4月份,各负责人应将上年的各种文件及重要材料清点好移交党政办分类归档。

  (六)合同、协议管理。凡是镇政府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必须经镇长同意且签字或镇长委托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加盖镇政府印章,并将原件交党政办保存。确因工作需要用到合同、协议的,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党政办登记后,方可借阅、复印,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七)印章管理。党委、政府印章分别由组委、党政办主任保管,确需用章由分管负责人提出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且签字后方可盖章。纪委、武装部印章分别由纪委副书记、武装部长保管,“四办”、镇规划分局、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扶贫办等印章,由各部门确定专人保管,需用章时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且签字和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对擅自作主盖章者,一经发现,按有关党、政纪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信访接待制度

  1、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按排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来访群众,依法依规解决上访群众的诉求。

  2、所有群众来信来访一律由镇信访办确定专人登记,对信访件要及时报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负责通知督促有关人员按要求办理;

  对来访的群众,要及时通知镇分工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前来处理。

  3、镇分工村干部为接待处理群众来镇上访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村或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来镇协助处理,不得将矛盾上交。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镇分管负责人汇报,由分管负责人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处理结束后,要将结果报镇信访办。

  4、镇信访办按月对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信访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5、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方法简单、处置不力,导致群众到省、市、县上访的,越级访或进京访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三、学习培训制度

  1、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据规定开展学习。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对象为镇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中层正职,必要时扩大至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

  2、机关集体学习。镇机关(含镇聘用)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必须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学习时间根据需要以通知为准,因事不能参加者需要履行请假手续。

  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机关在编在岗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必须先履行报告手续,经研究批准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集中面授时须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4、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机关在编在岗干部参加县以上(含县直部门)统一组织的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活动,必须要有正式文件通知,且履行报批手续,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外出参观考察学习费用凭文件通知和正规发票报销,个人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原则上以出车时间为准,不出车的应在镇上班,时间与机关干部相同,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半天由党政办主任批准,半天以上由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档案管理制度,并将执行情况纳入驾驶员年终绩效考核。党政办负责做好车辆出勤、维修、保洁、停放、调度和驾驶员工作日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油实行油卡制度,由党政办统一办理,驾驶员不得私自外出加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外出加油的,须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回来后及时办理报批手续。每次加油后驾驶员需要对车辆的行驶里程、加油量进行登记并将加油小票交至党政办管理,车辆除出差在外,晚间一律入车库,不得私自在外停放。

  2、车辆维修制度。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党政办负责联系维修点,建立台帐。车辆在维修保养前,有驾驶员填写《县公务公车维修保养申请单》提出维修项目,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维修。维修保养项目结束后,将维修保养回执清单交至党政办管理。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驾驶员通过办公室直接到维修点维修;

  费用在500元以上的,办公室派员到场;

  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方可。车辆经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后,至少要保证3个月正常使用,否则重修、重换费用不予报销。维修费实行一月一结帐。维修点持发票并附维修清单(有司机或办公室人员签名)经党政办审核后,方予审批。

  3、严格公车管理。两部实物保障用车主要保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一辆行政执法车首先保障信访维稳、应急、安全生产、控拆违、打击“两非”、森林防火和迎接县级以上工作检查等应急用车。

  4、提倡用私家车。为更方便、快捷地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提倡使用私家车办理公务。

  5、统筹油补。实行车补统筹集中使用,机关所有公务员车补统筹10%,集中管理使用,执行时间,从2018年9月1日开始。

  6、油补对象。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参照事业编管理人员的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公务,以来回公交车费进行报销(包括进城开会和报送材料等)。考虑工作性质对计生办、扶贫办和农林水工作线人员中,固定一辆私家车,用于公务,具体由分管负责人确定车主。

  7、油补范围。主要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因公到县内镇外开展公务活动,在镇内是用私家车从事脱贫攻坚、引江济淮、高铁协调、特高压协调、环保、安全生产、人口计生、信访维稳、应急、防范非洲猪瘟、防汛、抗旱等工作。

  8、方法步骤。用车前,需要向各分管负责人提出用车意见,出车后,车主要向分管负责人登记去向、用车人和事由,由各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

  各分管负责人用车,由分管党群副书记签字认可;

  分管党群副书记用车由人大主席签字认可;

  后交党政办统计。实行日清,月结,季兑现,并一月一公布,年终总公布,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自律、自觉的原则,接受监督。

  9、补助标准。按照每公里1元标准测算出从镇政府到县政府、到各村部的补助标准:到县城50元/趟、黄蜀山、笏山、芮岗35元/趟,邱岗、同心30元/趟,三拐、望城20元/趟。其中家住县城的,确需下午进城办事或开会,以单程25元/趟计算。提倡拼车,杜绝多辆车一次集中下村,浪费资源。

  10、上限控制。每人每月油费补助上限控制在本人所得公车补助标准以下,即副科每月补助不超过600元,科员每月补助不超过550元。若用车一天需要跑多个村的,按照最远村为基础,多一个村加10元,累加计算。

  11、相关要求。享受车补后,除重大活动或重要大型会议外,原则上杜绝包车。未经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办公室不再安排出租车。在执行中出现重大政策改革或调整,应及时修订或停止。

  五、公务接待制度

  上级机关、兄弟镇等单位来人,本着“热情接待,厉行节约”的原则,镇机关(含卫计办)来人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要外出就餐的,需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违规招待的,镇政府一律不予结算。

  1、接待范围:公务接待限于招商引资和外事等公务活动,其他情况一律不予接待。

  2、接待地点: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并一律由党政负责人安排。特殊情况确需在食堂外招待的,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在外招待一律由分管负责人或“四办”主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签字形式报销,餐后由经办人员在公务接待呈批单、用餐消费清单、税务发票上签字,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及时交党政办受理。办理财务审批结算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时须公务接待呈批单、用餐消费清单、税务发票、公务卡POS机小票“四单合一”,“四单”不全的,不予报销。

  3、接待标准:食堂招待40元/人,总额控制在500元以内,一般不得突破标准;

  确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的,用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元/人、天。

  4、工作餐:机关食堂保证所有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餐,杜绝外来人员就餐。镇直单位人员需要到机关食堂就餐,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同意。

  5、食堂管理:机关食堂保证机关干部用餐,不对外经营。镇确定专人负责食材采购,并聘用食堂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合同要求执行。党政办要加强对机关食堂管理,严禁私自招待和安排工作餐,一经发观,费用自理。镇成立膳食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管理,膳食委员会由左东流、花蓓、瞿华胜、李晔娣、洪作友等五同志组成,负责食堂卫生监管、菜肴监督、核定菜价等,机关人员可向膳食委员会提出对食堂的意见,由膳食委员会核实研究后向党政办提出整改落实方案。食堂实行一月一结帐,下月5日前结清上月账目,会计室将上月招待情况统计报党政办,并通报到镇党政班子成员,以便监督。

  六、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机关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采购分发,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2、各办公室如需购办公用品一律告之党政办,由党政办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小物品由党政办集中采购,大额物品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共同采购。

  3、较为贵重的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取制度。

  4、办公电话只用于联系工作,严禁公话私用及机关外人员使用办公电话。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桌、椅、柜等用品按需配齐,并实行编号登记造册,确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搬动、挪用。会议室、接待室、餐厅等桌椅及其它用品不得私自挪用。

  2、公共财产由党政办统一登记管理,因公需要暂时借用的,由借用者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妥善保管,限期归还,若有丢失由经手人按价赔偿。

  3、固定资产维修必须由各办公室申请,党政办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安排。

  八、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2、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打牌、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6、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切断电源。下班前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因防范不当造成的损失,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7、所有办公室计算机所存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同时留好原始文字记录,以防遗失。

  8、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由党政办公室协调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维修维护。

  九、文印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的打(复)印文件、材料等,原则上由各办到镇文印室自行办理,党政办协助。严控外出打印,确需外出打印的,应在党政办办理“外出打印通知单”,单次打印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负责人审批,单次打印费用在100元以上的报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2、确因工作需要制作广告横幅、广告标牌等,必须报分管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经办人凭党政办签发的制作通知单,经分管负责人和党政办主任共同签字后,到县招标采购确定的定点单位制作。不经办公室登记及相关人员签字而自行制作的,镇政府不予结算。

  十、会务管理制度

  1、镇党委会。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2、党委扩大会。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委扩大会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3、书记专题会。书记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书记召集并主持,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4、镇长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由镇长召集并主持,副镇长参加,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和与会议议程有关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政务工作中的具体事项。镇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5、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考勤人员。

  6、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如有特殊情况经向镇党委书记汇报同意后可临时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机关支部每位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确有急事不能参加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由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7、各办或部门召开会议分别由各办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方可召开,其中涉及村和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需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

  8、会议通知及会务:各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自行通知、安排会务,其余会议均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安排会务。

  9、各种会议和学习一律实行签到制,实行谁通知,谁组织签到,迟到、早退和缺席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差旅费报销制度

  1、本县之内出差,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不准报销住宿和生活补助费,车费按当前实际交通费用标准报销,严禁超标准报销费用;

  县外出差住宿按当地中、低档标准报销费用,生活补助费按上级规定执行。

  2、差旅费报销实行一月一报,当月的差旅费当月报销,超期不予审批。

  3、差旅费报销必须票据齐全,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党群副书记审核,报镇长审批后入帐。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1、管理。镇财务统一由镇会计中心分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

  2、报批。财政资金拨付须经镇长审批。所有开支均由主办人提出开支计划,支出1000元以内报镇长批准,1000-5000元的报镇长办公会研究批准,5000元以上报党委扩大会研究批准。

  3、审批。支出必须使用财务部门规定的票据且事由清楚,手续齐全,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分管负责人、人大主席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签字后,镇报账员方可付款入账。

  4、理财监督。镇成立理财监督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分管财税负责人、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出纳为成员,每季度对全镇账务进行一次审核。

  5、公开。坚持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一次。

  6、会计人员岗位责任。

  (1)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严守纪律。

  (2)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会计随意借款,对因公外出的借款,须经镇长审批同意,在回单位三日内结清,严禁会计人员自行借款。

  (3)会计人员不得私自偿还以往政府欠款,确需偿还的,小额的须经镇长审核同意,较大数额要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4)会计人员做到日清月结,按时记帐,资金动态情况由出纳人员于下月5日报书记、镇长、分管负责人。

  (5)会计人员对用公务卡结算的发票要按规定时间做好报批结算工作,否则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十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党政办职责:党政办负责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上传下达,内外协调,来人接待,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等。一要上班最早,下班最迟,党政办每天早上7点30分要有人上班,检查好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厕所、会议室、院内等)卫生,安排好签到,打扫好办公室,方便群众办事,服务好政府工作的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岗,党政办要有人员在岗。二要严格执行好《机关管理制度》,一切按照制度办事。三要管理好机关食堂,一切外来人员在食堂就餐都必须领取《外来人员就餐劵》,方可给予就餐,每天要对菜肴的卫生的质量进行监管。四要组织好会务,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签到,预先调试好音响,安排好茶水供应,会后关好门窗、电灯、话筒和空调等。五要做好机关大院内管理,院内灯光的管控,要落实人员早上负责开,晚上负责关。每天有人检查机关大院内卫生和门卫的值班值守。六党政办主任负责组织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为民服务大厅、扶贫办、大建办、组工办、林业办、纪检室等十办人员,每周一下午下班前,进行办公室卫生评比,每一办公室抽调一人,用无记名打分的办法,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分别评选出最清洁2名,清洁3名,较清洁4名,不清洁1名。评比结果当晚在镇工作群里通报。

  2、其他办公室职责:经发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为民服务大厅、卫健办、扶贫办、大建办等各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都要提前十分钟上班,推迟十分钟下班,以上率下,管理好办公室卫生,安排好办公室事务,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政府工作。

  该制度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即可生效,党政联席会成员要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办主任和副主任要以身作责,带领各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村镇党政机关管理若干制度模版

  乡镇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机关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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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乡镇办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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