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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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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3篇 街道低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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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写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且加以改正,然后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3篇 街道低保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3篇 街道低保工作总结

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1

  2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

  统一制发了《xx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xx市xx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

  通过培训和市中区、xx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

  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

  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

  城乡低保分别按照《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xx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

  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5人,金额12xx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32户9174人、金额351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人、1121元。

  

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2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20xx年以来,我局通过城乡低保全面排查、“扶贫进程”、“关爱工程”、使用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等措施,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发放资金及时准确、扶贫政策全覆盖。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xx县城乡低保人员认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更改相应系统信息。20xx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xx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8元。到20xx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88803人次,发放资金5167.46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9229人次,发放资金1792.35万元。

  今年年初,我局拟定开展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4-5月份、9-10月份),两次清理整顿工作均如期开展。4-5月份,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回头看”,此次排查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随机抽查,抽查时入村到户,抽查率在10%以上,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经过排查,农村低保取消134户368人,新增45户131人,城市低保取消696户1228人,新增8户20人。9月,我局开始了城乡低保重新甄别工作,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基本杜绝“两该两不该”问题,即“该进未进,该出未出,不该进的进,不该出的出”,低保清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老百姓高兴地说:“以后再也不能说‘都是有钱人、当官的亲戚吃低保’这种怨言了。”

  为有效弥补城市扶贫的空白,落实“扶贫进城”,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关爱工程”工作,2017年,xx县纳入“关爱工程”对象共1870户3516人,其中农村五保23户23人,农村低保8户15人,城市低保1839户3478人,“关爱簿”填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与农合局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为“关爱工程”对象应享受健康脱贫政策提供了数据保障,将党的扶贫政策惠及所有困难群体。

  二、主要做法

  (一)“扶贫政策进城”,确保扶贫信息准确

  为加快推进“扶贫政策进城”工作进程,xx县于2017年7月14日-15日在振兴社区五楼召开了“扶贫政策进城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卫计委、残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精心授课和指导。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城关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十五个城市社区低保代办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新采取授课与座谈两种方式进行,在分组座谈中,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就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通过理论的指导和面对面商讨,共同解决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以后的扶贫政策进城起到很大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爱工程”,确保“应保尽保”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扶贫政策“全覆盖”和扶贫政策“进城”工作。xx县民政局一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利民字[2017]55号),9月6日xx县民政局召开任务布置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摸排,主动发现,确保施保施救和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关爱簿”,通过“关爱系统”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扶贫系统的有力补充。二是成立督查组,及时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 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3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41.5254万元,年人均补差为165.19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

  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 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中,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将城市低保办理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程度用公开促公平、公正。经过“三次公开、三榜评议”确定保障对象。从今年4月起,县局将全县每月城市低保享受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家庭详细住址,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来信来访工作

  共接待来信来访82件,网上投诉36件。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低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

  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民政局低保2018年终工作总结3篇 街道低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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