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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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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6篇(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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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6篇(案件评查工作报告),欢迎参阅。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6篇(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1

  2010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2011】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2010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

  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2010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2010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

(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

(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

(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

(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

(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

  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2010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

  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2010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和%,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案件评查总得分分,个案得分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

  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

  占%,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比例为100 %。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良好案件32件,占%;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良好案件151件,占%。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2009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

  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1)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未能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逐一完整填写,漏

  填、少填现象依然存在;

(2)立案时送达回证在“填发人”,“送达人”栏仍有填一个姓或一个人名字的现象(抽

  查时发现该问题已纠正);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1)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

  明;

(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个别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卷内证据不符。如金静与杨聪离婚案在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中认定夫妻感情不和睦,纠纷不断,但判决不准离婚,但卷内无夫妻感情好与不好的证据,使阅卷人感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结果相互矛盾。有的缺席审理案件未注重对主张人的主张进行证据核查,仅以主张人的陈述作为定案依据;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

  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

  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1)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

(2)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太简单,说理方面不透彻,特别对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总结的差,裁判理由表述的不明确,裁判文书标点符号使用不当,文书核对不严,有多字或掉字现象。有的工作马虎,制作法律文书甚至将案件款数字计算错误,如胡馨月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一案,裁定书将下欠款元,误为1917元;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2)正副卷装订的内容不符合装订规定,个别案件将诉讼费结算票或廉政监督卡装在了

  副卷中;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

  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统一评查、年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2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xxxx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布署,结合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xxxxx日,根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xxxxxxx年度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xxx元,维护了x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做法

  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xx严格按照xxx劳社函xxxx号文件《xxxxxx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我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

  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否准确,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定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主动监察,并结合专项检查,年度自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以协商调解为主,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达到双满意,不落后遗症,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矛盾不发生或少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不激化矛盾,极大的稳定了本地的良好环境,推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四是特别在法律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善于学法,熟悉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一旦发生纠纷,一经

  调查了解,指出问题所在,对照法律条文,能够便民高效的处理案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及人大、政协议案、上级交办的案件中,受理及时,答复、回复及时,办理及时,不拖不推,适用法律准确,工作效率高。五是在处理突发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办,集体协商原则,及时、高效、便民、果断的处理案件。办结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评全部达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问题

  在这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劳动者在进行举报、投诉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只能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很难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制作职工工资表、没有给职工写过工资拖欠欠条等,这就为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强。并且因财力有限,办案无成本,我们一直在交通和调查取证设备等硬件设施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上难以奏效,影响着工作效率。

四、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xxx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执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为xxxx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3

  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十项活动确立的目标,按照年初刑二庭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掌握全地区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查找改进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刑二庭于十月中旬进行了为

  期五天的刑事案卷评查活动。

  本件案件评查活动,有以下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承办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各类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承办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把案件办好。实现这一目的的具体途径是案件评查人员通过评查案件,查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暴露出共性或个性问题,防止今后此类问题的出现,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有利于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地决策。通过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可以总结案件审理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向院领导汇报。这为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地区法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院领导在实践中提出解

  决问题的办法提供了参考。

一、案卷评查结果汇总

  本次案件评查,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的全部卷宗进行的,共

  526件案件、1052册卷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一:

  兴隆台区法院:故意伤害罪:73件;盗窃罪:50件;交通肇事罪:5件;诈骗罪:20件;

  抢劫罪:14件;职务犯罪:4件;其他:35件; 合计:201件。

  大洼县法院: 故意伤害罪:23件;盗窃罪:35件;交通肇事罪:25件;诈骗罪:12件;

  抢劫罪:6件;职务犯罪:10件; 其他:19件;合计:130件。

  双台子区法院:故意伤害罪:17件;盗窃罪:21件;交通肇事罪:4件;诈骗罪:5件;抢

  劫罪:12件;职务犯罪:6件;其他:37件;合计:102件。

  盘山县法院:故意伤害罪:24件;盗窃罪:13件;交通肇事罪:28件;诈骗罪:0件;抢

  劫罪:6件;职务犯罪:1件;其他:21件; 合计:93件。

  四个县区法院合计:故意伤害罪:137件; 盗窃罪:119件; 交通肇事罪:62件;诈骗:

  37件;抢劫:38件;职务犯罪:21件;其他:112件;总计:526件。

  四个县区法院案有所占比例: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交通肇事罪:%;

  诈骗罪:%;抢劫罪:%;职务犯罪:%;其他犯罪:%.

  表二:

  兴隆台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5人; 三年以下:58人;管制:0人;

  拘役:43人;单处罚金:3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缓刑:85人;合计212人。大洼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9人;三年至十年:28人;三年以下:27人;管制0人;拘

  役:6人;单处罚金:17人;免于刑事处罚:14人;缓刑92人:合计193人。双台子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6人;三年至十年:43人;三年以下:73人;管制6人;

  拘役14人;单处罚金27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缓刑:17人;合计:187人。

  盘山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3人;三年以下:17人;管制:0人;拘

  役:0人;单处罚金:5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缓刑:84人;合计:125人。四个县区法院刑罚合计:十年以上:23人;三年至十年:99人;三年以下:175人;管制:6人;拘役63人;单处罚金:52人;免于刑事处罚:21人;缓刑:278人;总计:717人。四个县区法院刑罚所占比例:十年以上:%;三年至十年:%;三年以下:%;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缓刑:%.从以上统计资料可以看出四个基层法院的案件分布情况。四个地区的故意伤害和盗窃案件都比较突出,共236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而对于交通肇事案件则较集中地出现在大洼县和盘山县这两个地区,分别为25件和28件,占其本地区刑事案件总数的%和%。在量刑方面,缓刑的适用比较多,其中大洼92人,占被告人总数的%;兴隆台区85人,占被告人总数的%;盘山县84人,占被告人总数的%;双台子

  区17人,占被告人总数的%。

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进行刑事案卷评查的目的在于以评查促提高,学习其他法院的优点,找出自身的不足,起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作用。通过近几年的案卷评查结果可以看出,审判员无论在驾驭庭审、还是法律文书制作及案卷装订等方面均较过去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在本次评查及审判工作中仍然发现以下几点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裁判文书及卷宗装订方面

1、裁判文书制作格式不统

一、不规范;

2、裁判文书制作不够严谨,有别字、漏字现象,错列被告现象,裁判文书中缺少公诉机

  关指控的事实,甚至有的裁判文书出现说理表述与证据发生矛盾的现象;

3、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详略不当;

4、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主、从犯的划分未论述清楚;

5、卷宗内的材料信息填写不全,如合议庭笔录缺少合议庭成员签字,宣判笔录缺少主审

  人和书记员签字,卷皮信息填写不完整等;

6、卷宗装订顺序不规范;

7、错引、漏引法律条文;

8、对被告人审判的判决书没有宣判机关印章;

9、判决书中事实部分对犯罪数额、犯罪次数认定错误。

(二)审判程序方面

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需制作准备庭笔录;

2、个别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了简易程序;

3、个别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到庭;

4、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改变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没有决定书;

5、没有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6、没有指定管辖决定书先行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

(三)定罪量刑方面

1、认定累犯的依据不足,没有将释放证明作为主要证据使用,只将前次判决作为认定依

  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2、缓刑的适用条件把握不严,如被告人有多次前科的被判处缓刑;

3、主、从犯划分依据不充分。如:轮奸案件中未遂犯没有认定从犯而认定为强奸未遂;

4、种类不同的主刑不能累加合并执行。如:在有的判决中将拘役与有期徒刑做简单合并。

三、整改措施

  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在案卷评查结束后,集中召开了案卷评查总结会,针对以

  上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内功,并提出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知识就是审判人员的工具,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我们应对法律知识具有广泛涉猎和理解,

  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这样才能面对复杂多变的情况时游刃有余。二是加强办案的责任心,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纵观这几年的发回、改判案件,有一定比例的案件是由于案件承办人员粗心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譬如遗漏当事人、赔偿数额计算错误、漏写没收作案工具等,从这一点来说,案件承办人员工作责任心强与否,对案件质量的提高具有直接的关系,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向被告人送达的裁判文没有法院印章,那么这份判决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视为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以此向二审法

  院提出质疑。这是一位副庭长作为主审人审理的案件,在工作出现如此重大纰漏,也是责任心的问题。所以说,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管理,增强其工作责任意识、敬业意识,避免承办案件中出现的低级错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发

  回、改判案件的发生。

三是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加强写作能力。 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全面审理,依照法律对指控的案件事实进行分析、确认,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或者所犯罪行进行归纳、论证、评价,并确定是否给以刑事处罚以及给以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这要求法官在制作文书时要确保所撰写的裁判文书与事实相符、说理清晰、适用法律准确、裁判恰当,不出现书写错误,具有逻辑性和科学性,能充分反映当事人整个的诉辩过程、质证和法庭认证过程。实践中,我们可以突出学习研究最高法院编写的《刑事审判参考》一书。书中选入的判决书都是最高法院从各地法院精选出来的,不论在案件的典型性方面,还

  是在判决书制作的质量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四是注重经验积累。审判经验,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相关知识与技能的提炼、概括。审判经验的积累是缩短一个初等法官到资深法官距离的重要条件。法官适用法律,实际上就是将法律的普遍性规定与一个个活生生的个案结合起来。这就涉及到法官的社会阅历、综合素质、法学理论素养和经验的积累等多方面的因素。一个刚刚进入法院大

  门的法官很难具有这种因素,所以,需要积累经验、总结经验,还需要传授经验。五是加强领导的管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出正确的司法决策,而且要进行有效的司法管理。只有增强司法管理能力,我们才能带出一支精良的队伍,才能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才能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多年来,我们的领导注

  重把握案件的定罪和量刑,但对裁判文书的把关、审核、签发较为忽视,管理的不严,这也

  是我们裁判文书出现这样那样问题的原因之一。

六是加强二审对下指导力度,增强两级法院的相互沟通。可以不定期的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学习法学理论和刑事审判实务,并就工作中遇到的典型、疑难案例进行讨论和交流,促使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办案技能。定期召开庭长例会,研究、解决审判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从过去的个案指导转变为对一类案件的指导,这样有利于统一执法思想。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以本次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

  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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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4

  娄法发[2011]62号

  娄烦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中院要求,为积极落实省高院(2011)第156号明传精神。我院党组决定,就我院在审判过程中在“三大诉讼法”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是加强监督、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提升司法裁判公正度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对程序法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评查,更是以程序公正保证和促进实体公正的有效手段。通过评查提升法官的司法水平和法院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协调,督促检查,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案件

  评查活动的领导组。

  组长:王 晋 娄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成员:曹性生 娄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彦君 娄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龙晓堂 娄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段惠芬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雷俊平 政治处副主任 段月峰 办公室副主任 韩晋东 审监庭庭长

  此项活动由李彦君副院长总协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三、评查范围

  对我院2010年1月1日到2011年10月1日前审、执行全部案件进行评查。活动时间:从本年度11月1日开始到本年度12月2日结束,完成全部案件评查任务。

四、方法步骤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我院评查活动以各业务庭为小组各庭长为负责人进行自查;每一位分管副院长分管的业务庭为一组进行互查;评查活动领导组对评查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具体要求

1、评查标准

  根据省、市中院的质效考评标准的要求,对程序、实体证据、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内容共15项。

  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使裁判结果不公正 (2)诉讼主题不适格

(3)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的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4)裁判结果与诉讼要求不相对应 (5)漏判和超出诉讼要求 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是否以庭务会、院长办公会讨论结果直接裁判的 (2)没有按照案件管辖的规定受理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而立案的(超权限立案)

(3)审理前没有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的 (4)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5)超审限未经审批的

(6)执行措施不合法,执行手续不完备。 裁判文书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叙述事实不清楚,说理不充分。 (2)不按规定权限核稿、签发。

(3)送达回证没有送达、填写不完整。 (4)文书中出现错别字、病句、漏句。

2、评查案件采取一案一表方式进行,并将评查结果以每一业务庭为单位汇总后报监察室。

3、各评查小组要做到件件有评定结果,并将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监察室。

4、评查领导组,在评查期间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各被抽查小组要作出详细评查报告。

5、12月2日评查活动结束后,各庭室进行总结,并将评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监察室、审监庭、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5

  案件评查情况报告

  本院根据湘高法(2010)52号《2010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 “百万案件评查”活的实施方案》及中院和市区政法委下发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决定抽查本院涉访涉诉案件65件。本院党组非常重视,2010年7月份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党、院务会,并成立了“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院长王小长任组长,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李晓华、纪检组长黄山平为副组长,由各业务庭、局、队、办公室、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审监庭(审管办)负责人担任主任,于2010年8月3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明确了被评查案件的范围、数量、任务及目标。评查的依据仍然依湘高法(06)29号《评查规则》进行评分,并结合每一件信诉涉访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走访当事人、律师、企业征求意见,做好息诉工作。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一、实施情况如下:

1、从历年来立案台帐中查找本院信诉涉访案件个体数量,抽查重点未息诉和已息诉的案件,由立案庭报审管办上访案件26件。(中院要求从2008年开始),抽查历年来涉诉案件39件,做到了立监有机结合。

2、评查方案先由各业务庭、局初查,院审管办复查,采取不护短实事求是的方法。依据湘高法《评查规则》逐案进行评查,毫不留情该扣分的必须扣分,做到一案一表,认真查找问题,制作了汇总表。

3、共评查涉诉上访,市中院、市、区人大、内司委、省、京共计26件,其中邵瑞、华尧才二案未息诉外,已全部息诉并得到合理的处理。例如:特别是在处理2000年94号刘忠诚上访案,院党组开会决定由段副院长带领3名干警立即赴广州及时解决该案实体难题,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的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上访旧案24件已全部息诉。

4、对涉诉的39件,其中周治兰案继续上诉,在目前,廖缓案申诉,罗湘林、刘红梅、刘华勉、汤诺案正在审理之中,执行局3件共9案外,30件已息诉。

5、为了挽回民调排名落后局面,借助“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东风,取得了群众的信用和支持,本院正在组织走访辖区的45个街道及居委会,松木乡、角山乡部分干部群众225人/次,并向辖区内的群众发出一份公开信,组织座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吸收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49人/次)座谈会,干群反映情况良好,群众基本满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6、对11件重点涉访诉案件正在抓紧处理和审理落实之中,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力争早日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提高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1、自查自纠力度不够,还不能做到每个案件心中有数。

2、对息诉息访案件没有完全做到回访,可能造成上访案件死灰复燃。

3、对仍处在上访的案件工作力度不够,还须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石鼓区政法委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和院党组讨论决定的既定方针,从每一件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进行有步骤、全方位、高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审管办集中评查,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做到不护短,促司法公正,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产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65件个案评查得分汇总表。

  2011年3月16日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6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纪委案件评查工作汇报共6篇(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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