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
《呐喊》读后感(汇总7篇)
《呐喊》读后感1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呐喊》,《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的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的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是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呐喊》读后感2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國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國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國,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3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
《朝花夕拾呐喊》的原名是《旧事重提》,书中讲了二十三个故事,在初中和小学就学过鲁迅先生的《故乡》鲁迅的童年还是比较幸福的。
鲁迅对家乡和家乡的每一个人都记得非常清楚,与故乡的感情没有因时间而生疏的,阿长被称为长妈妈,发生的一些事由开始的仇恨而变成敬意,阿长去世时,作者特意写了小时候和阿长之间的一些故事。
作者由社会现象来描述人间黑暗,反映了对现实的强烈不满,而自己有身单力薄无法抵抗,只能借用文字反映现实和阿长之间的故事,鲁迅先生应该是认为文字的力量是伟大的。
鲁迅没有受那种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不迷恋纸醉金迷的生活,近墨者黑的例子也并不全都是。近墨者主要是看一个人的心灵如何。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坚定,品格高尚在肮脏的环境中不但不会受其污染,反而更能显示其高风亮节。鲁迅这种近墨者而黑的精神令人敬仰,由此书可以联想现在在近代社会又何尝不是这种现象呢?现在社会尤其需要高风亮节的精神。
《呐喊》读后感4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呐喊》读后感5
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柏斯屯孤儿院最令人头疼的孩子。调皮捣蛋的天性使他们在收养家庭中无立足之地,受人虐打,把他们当作不需支付酬劳的雇工一样看待。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直到谛乐和赛蕊的出现,才让他们重拾天真与不曾拥有过的温馨。
正是谛乐和赛蕊浓浓的爱改变了达拉斯与佛罗里达,没有拘束,只有在呐喊山谷里追逐嬉戏。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学会了爱别人,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没错,有了爱,一切皆有可能。
对待佛罗里达言语上的冒犯,谛乐选择了礼让与宽容,慢慢地沟通,渐渐地融入了对方的生活。在生死一线间,佛罗里达冒着危险去救谛乐,证明了她善良的本质。
如果你想改变一个人,试着去爱他、宽容他、理解他,就算再大的隔阂也会烟消云散,仅剩下一座沟通的桥梁,就像封面上写的那样:“在爱的港湾中体味人生,这或许就是成长的契机。”能做到这些,你不是就已长大了吗?
《呐喊》读后感6
“小说《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创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我看着小说《呐喊》这本书的简介,心中的兴趣一下子的涌了上来。
小说《呐喊》里我最熟悉的是《故乡》;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件小事》,《一件小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雇了一辆人力车去了s门,路上撞倒了一个老人。“我”着急的叫车夫离开,而车夫却把老人扶到了巡警分驻所。后来“我”懂了,便托巡警给了车夫给了一把铜圆。
其实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的外表和内心是不同的,高贵的人不一定心灵美,低下的人不一定心灵丑。相反,贫苦的人对那些同样受欺负的人都拥有一颗同情关爱的心。因为他们能体会到受人之下的感觉。
我认为,在生活中,我们要将心比心,关心他人。学习小的“车夫精神”弘扬大的美好品质。
《呐喊》读后感7
老实说,《呐喊》这本书不太好理解,因此,读起来有点费劲,但读完后,我还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书里说在鲁迅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便开始有人吃人这样可怕的行为。还从鲁迅先生的描写“青面獠牙”、“满眼凶光”和周边的环境描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人是多么可恶、多么残暴。更可恶的是连自己的亲兄妹都吃,何况他妹妹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 ……
看这些人多没有良知,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去吃亲生妹妹呀!还偷偷让好人也吃人肉。唉!这些人真是些大恶人。他们还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数,其实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大家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艰苦,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鲁迅先生对封建黑暗社会的憎恨。
《呐喊》读后感(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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