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协议书
土地赔偿协议书8篇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市路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及支付方式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为万元/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为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续租
协议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协议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协议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时,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万元。
第九条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与乙方承建的隧道斜井施工共同占用区乡村用地,为了节约用地及项目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实施%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6gt;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出具的相关占地图纸以及号文件规定,甲方对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涉及的死角地、边角地、运营通行便道占地以及维修的相关补偿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完成。因此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占地补偿内容:
①对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涉及的死角地、边角地共亩进行补偿。
②对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永久性通行便道占地亩进行补偿。
③对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通行便道施工、维修所涉工程量进行补偿。
以上补偿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同意。
二、补偿金额:
以上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其中:
1、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涉及的死角地、边角地补偿为大写元整(小写:元),(该部分土地只补不征)。
2、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通行便道永久性占地补偿大写元整(小写:元),(该部分土地只补不征)。
3、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通行便道施工、维修补偿大写元整(小写:元)。
三、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将以上费用汇入乙方指定专户。
四、合同时限:
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月内完成村占地补偿,确保甲方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省内相关规定进行占地及施工补偿。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乙方补偿款。
3、督促检查乙方占地补偿及施工开展情况。
4、甲方配合帮助乙方处理补偿相关事宜及问题。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尽快完成相关占地补偿工作,保证高速公路施工顺利进行。
2、若因乙方执行不力,未做好补偿工作而造成误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同占地范围内涉及任何地面附着物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4、保证甲方运营期间对本协议所涉占地可永久性使用。
六、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完成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
一、征用时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 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方(村组)(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村民:(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6
立协议书单位甲方:
乙方:
田头乡柳畈完全小学,为了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实行封闭管理,现对该校权属内场地修建围墙。鉴于学校操场西面围墙依柳畈村石门组柳东林同志所承包农田边沿而建,为了兼顾甲乙双方的权益和利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校围墙外保持现有状况,经营农田户主不得乱挖乱填,不得整平成畦状。
二、所经营面积只限耕种茶、桑等非常年性灌溉低禾经济作物,不得栽插高杆乔木果树或建材用树。
三、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补偿金伍佰元整,后无争端。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立协议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年四月八日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7
征地单位(甲方):惠州市村投资有限公司
被征地单位(乙方):汝湖镇大良村小组余月平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汝湖镇村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南都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为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149号)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于石坳村
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8
甲方:渠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渠县天星镇社区二组
我公司于年2月16日在渠县国土局通过竞买所得的QXP1115号土地,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周边进行扩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才能确保竞买土地的面积。因此,对扩大面积开挖的土地,以及坟墓迁移、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
甲方开发的QXP1115号地块地界向外扩大3米(以现场国土局所放的桩位点向外3米),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中的植物、坟墓、树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安置,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扩大面积的范围按地块现状进行确定)。
二、拆除费用
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时间的确定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占用地块内的.所有障碍物进行全部清除,在10天内必须交净地给甲方。在开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所产生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年3月19日付给乙方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余款待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3月19日
土地赔偿协议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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