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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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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设计合同11篇

  【导语】以下是网友“hanfangshi”整理的装饰设计合同11篇,供大家阅读。

装饰设计合同

装饰设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内容:

  3、设计面积:

  4、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1、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元

  平方米元。

  3、付款方式:

  a.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b.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c.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d.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乙方权力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

  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装饰设计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样板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二)、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

  六、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七、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等材料进场甲方付预算金额的给乙方。

  三期:工程完工后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15%计元给乙方,余款5%,计元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八、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20年4月4日起至20年6月3日止,共计60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二、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三、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装饰设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设计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软装饰参考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设计费:元人民币。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元;

  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装饰设计合同 篇5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 条例。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幕墙施工图设计造价或面积:幕墙工程总造价约 万

   设计内容:包含内容:立面图、平面图、大样图、节点图、铝材模图、结构计算书,预埋件图设计。

   设计要求: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第五条 设计收费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

   设计收费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 7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 即 元。

   交初步设计图 7天内,付总设计费的20%,即 元。

   交施工设计图 7天内,付总设计的50%,即 元。 (如设计内容不含现场技术配合的,应在交施工设计图时全部付清设计费)。

   工程竣工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以施工单位申报竣工验收日为准)。

  第七条 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 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 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14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不可抗力除外)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 7 天,扩大初步设计 7天,施工图设计 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

  (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

  (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费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施工技术配合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 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 元。

   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1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2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3 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其他

  1 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 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 费用。

  1 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 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载(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载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载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设计费总计(大写)元。(¥)

  2.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签订设计协议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公共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3.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4.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5.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6.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长沙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装饰设计合同 篇7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住宅装修施工工程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

  4.设计工程范围: 室内装修设计(不含结构设计)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20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定金20%.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包括平面功能定位图,及一些设计概念图,和手绘设计草图

  (1)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30%.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 包括主要立面图及主要方位效果图(效果图张数协商)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20%的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施工预算书和配饰建议书。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20%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造价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完工后甲方满意十天内支付第四期10%的设计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6.甲方确认设计图后,乙方设计师应按约定陪甲方选取施工材料。甲方工地开工后,乙方设计师应根据需要到现场,解决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问题

  四、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按设计费总额的20%计算)。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30%)。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2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2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20xx最全装饰设计合同20xx最全装饰设计合同。

  (6)工程完工甲方满意后十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10%)。

  3.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设计费可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甲方若从银行转帐,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30%)。

装饰设计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饰工程设计,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设计范围:

  4、设计造价:

  5、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内容实施。

  二、设计周期

  1、乙方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周期:合同签署日后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周期:甲方确认深化设计方案后工作日;

  3、乙方提交阶段工作的局部设计调整、变更文件周期:乙方签收甲方设计调整、变更的书面要求后工作日。

  三、双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须甲方逐项确认。

  2、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如不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设计并提交图纸。

  3、经甲、乙双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如有施工工艺、工期及造价等方面异议的,需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确认签证为准。

  4、乙方设计有变动之处须提前向甲方提请设计变更通知及情况说明,由甲方认可,提供相关设计变更图纸文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以更新的阶段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单形式实施。

  5、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设计变更要求,作为设计单位的乙方需满足变更要求,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效果损失及责任。

  6、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费。

  8、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提供针对项目实施前的图纸技术交底,配合设备及材料选购,负责非标施工节点及制作部分的专业指导及监控。

  四、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甲方代表,负责办理甲方事。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要求交底,提供该项目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所提出的设计要求应客观、合理,并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4、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设计费的%作为违约金给予乙方。

  五、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乙方代表,负责办理乙方事务。

  2、乙方必须完全了解甲方的设计意图,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乙方对交付的`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和补充。

  4、乙方提供的阶段过程图纸一式份,施工图纸一式份,超出部分图纸费,向甲方实报实销。

  5、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甲方不认可时,乙方应重新制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户满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费用。

  六、保密条款

  1、甲方应维护项目中属于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设计文件及资料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或给予他用。

  2、甲方所需设计内容如为多重空间重复使用,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甲方才可多次重复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

  3、乙方也不得不经甲方允许披露上述文件。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日:甲方付乙方定金元;

  2、乙方提交该项目深化设计方案文本之日,经甲方确认,支付尾款元。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定金不予返还。

  3、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的赔偿金。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并交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就甲方

  长沙南郡明珠小区5栋室装饰设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建筑面积:x平方米

  2.使用性质:跃层式住家房

  3.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设计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并到甲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2套,效果图2张。(注:客厅效果图一张和主卧室效果图一张)

  三、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互相约定根据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甲方应交纳全额设计费共计:¥x元整(金额大写);优惠后设计费实收:¥

  元整(金额大写)。(注:纯设计不享受任何设计费优惠)

  (1)设计收费标准:普通商品房/单间(每平方米30元)、跃层式(每平方米50元)、别墅(每平方米80元)

  (2)详细预算费标准:每套按工程造价总额的%计算。

  (3)效果图收费标准:客厅600元/张、餐厅/主卧室500元/张、小公装1000元/张

  注: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全额收取,乙方提供设计说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签施工合同前将施工图纸带出公司,需交全额设计费,暂做纯设计项目处理,设计费不退。乙方可免费进行三次图纸更改,如需继续更改,乙方有权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应的图纸修改费用。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预算费全免;造价在6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论乙方是否负责施工,甲方都须交纳全额设计费。

  (4)支付方式: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费定金

  元整为总设计费的40%。设计完结后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60%元。

  四、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若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其它服务

  纯设计项目,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时免费到现场服务至少两次,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

  六、协议文本

  (1)本协议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协议栏写明并双方签字认可。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10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日期: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

  设计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营业执照号: 银行帐号:

  设计证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设计师):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家庭装饰户主(简称甲方)决定将该案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工作交给乙方全权负责,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委托设计工作。

  付款方式:委托书签定即付50%( 元),设计图完成交付时付余下的50%( 元)。

  (一)按平方面积收取设计费

  1)方案图 [ 元/平方米* 平方米= 元]

  (平面布置图 张、天棚平面图 张、地面铺装图 张、土建改造图 张、原始平面图 张、面积统计及尺寸图 张)共 张,工程预算一份。

  2)施工图 [ 元/平方米* 平方米= 元]

  (立面图:客厅立面图 张、卧室立面图 张、餐厅立面图 张、门厅立面图 张、卫生间立面图 张、厨房立面图 张、书房立面图 张、电路布置图 张、电器位置图 张、家具节点大样图 张、给排水、燃气图 张)共 张。

  3)效果图 元/张,共 张

  (二)按工程造价收取设计费

  1)方案图 按工程造价 %收费 元。

  (平面布置图 张、天棚平面图 张、地面铺装图 张、土建改造图 张、原始平面图 张、面积统计及尺寸图 张)共 张,工程预算一份。

  2)施工图 按工程造价 %收费 元。

  (立面图:客厅立面图 张、卧室立面图 张、餐厅立面图 张、门厅立面图 张、卫生间立面图 张、厨房立面图 张、书房立面图 张、电路布置图 张、电器位置图 张、家具节点大样图 张、给排水、燃气图 张)共 张。

  3)效果图 元/张,共 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

  总施工期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装饰公司

  代表:

  代表:

装饰设计合同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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