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7篇
本文是网友“g94343”分享的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7篇,供大家品鉴。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家老店,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商场楼顶(由向)米长的位置代理给乙方做广告媒体使用。
2.乙方自行负责对媒体的广告招商、管理、制作及维修、维护。
3.媒体代理费为元/年。代理费的交纳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由乙方每半年预付给甲方一次。
4.广告发布期间,涉及到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因素,均由乙方协调。
5.媒体代理从协议签字之日起执行。
6.在乙方代理过程中,无论有无商户,甲方不得擅自将其广告位置转让或租赁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广告发布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
7.乙方应严格把握施工质量。
8.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楼体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9.因乙方原因,从楼体掉下的所有物体,给行人身体、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0.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1.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类型:
2、发布地点:
3、版面及图案:
4、规格:
5、发布时间:
6、材料要求:
7、其他要求:
二、广告费及付款方式
1、广告费:
2、付款方式及依据:
(1)、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广告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
(2)、乙方按约发布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广告
(3)、剩余广告费用 %,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
(4)、在本条上述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须提供广告业务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
三、广告验收
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并在约定地点发布后通知甲方最终验收。
四、广告质保期和维护
1、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广告布破损、变色或安装不牢固等),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重作。
2、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安全、养护和维修。一般故障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在广告安装之前,首先应检查甲方原有的广告支架是否安全、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满足本合同广告的安装发布,如果存在前述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义务书面告知甲方进行更换支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否则,造成任何安全事故或最终导致广告安装不合格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制作、安装、养护和维修广告过程中,应当按规范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制作、安装人员以及周边人员的安全,在制作、安装、养护和维修广告过程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或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拒绝或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付的广告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制作发布的广告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重作直至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返工或重作应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因此造成履行延期的,按本条第2款偿付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单方不得擅自更改。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布户外广告等相关事宜,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发布地点:兴源路
二、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发布类型:不锈钢框双面喷绘外装有机玻璃户外广告牌。
四、发布规格:米米30块。
五、广告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于20年4月30日前发布30块不锈钢双面喷绘户外广告牌。
七、广告费用:人民币 元整
1、包含框架画面制作、安装费及发布费。
2、以后如需更换内容,在市场同等价格下,由乙方制作。
3、乙方负责工商、城管、规划等部门办理合法广告手续。
4、每块单价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时支付预付款陆万元整。
广告发布后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 元整。
九、本合同所设置的户外广告到期后,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相关续签手续。
因规划、建设及市容管理需要应及时通知甲方;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所设置的户外广告无法发布,甲方不承担责任。
解决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延期或改换路段发布或由乙方返还甲方全部费用。
乙方所制作广告一年内如有损坏,负责为甲方修理或重新制作。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双方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账号: 账号: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4
甲方(发布方):
乙方(广告主):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楼顶大型广告牌
二、广告位置:
三、广告规格:
四、广告期限:自年月,共计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l、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万元/块。年合计19万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元。
六、双方责任:
l、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乙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创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l、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代表:
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承揽制作、发布甲方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制作并发布广告。
二、广告基本要求
1.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应与样带/样稿(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效果图)保持一致。
2.广告发布形式及制作材料:
3.广告规格、尺寸、数量:
4.制作竣工期限: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天内。
5.发布日: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天内。
6.发布地点:具体发布位置:
7.灯光型广告晚上亮灯状态持续时间:当日点至(当/次)日点)
8.维护期限:发布之日起计算,(月/年)。
在维护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到整洁、安全,保证本合同项下广告完好,维持验收标准效果。如出现瑕疵,确保24小时内修复。
在广告发布实施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设施拆除、移位或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补偿未发布费用及同比例制作费用,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损失权利。
广告发布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短期停止发布,乙方应顺延同等期间。
三、广告采用样稿(样带),由甲方提供。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广告样稿(样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四、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价格及造价
广告单价 元/m?(此单价包括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等广告制作、发布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工程总造价:小写:大写: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验收时间:
3.验收方法:
4.验收程序:
1)广告实施完成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由甲方组成验收组,按设计指标逐项验收。 5.验收不合格处理: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工程施工前将该工程总造价的%(大写:)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待乙方将全部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工程总造价的%(大写:)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乙方将全部工程发布完成后,甲方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将余款支付给乙方;若该余款不足以扣除乙方应扣款项,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于甲方。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八、特别约定
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浮动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广告发布手续的合法性,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等原因招致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损失。
3.乙方施工、维护中给自身、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意外工伤、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确保发布甲方广告的设施能抗十级台风及其他常见自然灾害。因该设施倒塌、坠落、断裂等原因给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标的额× %。
2.广告逾期竣工或者发布(验收合格方可以发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广告发布期间,没及时维修,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晚间灯光型广告发布时间,每缩短1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发生纠纷后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承揽制作、发布甲方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制作并发布广告。
二、广告基本要求
1.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应与样带/样稿(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效果图)保持一致。
2.广告发布形式及制作材料:
3.广告规格、尺寸、数量:
4.制作竣工期限: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天内。
5.发布日: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天内。
6.发布地点:具体发布位置:
7.灯光型广告晚上亮灯状态持续时间:当日点至(当/次)日点)
8.维护期限:发布之日起计算,(月/年)。
在维护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到整洁、安全,保证本合同项下广告完好,维持验收标准效果。如出现瑕疵,确保24小时内修复。
在广告发布实施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设施拆除、移位或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补偿未发布费用及同比例制作费用,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损失权利。
广告发布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短期停止发布,乙方应顺延同等期间。
三、广告采用样稿(样带),由甲方提供。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广告样稿(样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四、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价格及造价
广告单价 元/m?(此单价包括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等广告制作、发布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工程总造价:小写:大写: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验收时间:
3.验收方法:
4.验收程序:
1)广告实施完成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由甲方组成验收组,按设计指标逐项验收。 5.验收不合格处理: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工程施工前将该工程总造价的%(大写:)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待乙方将全部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工程总造价的%(大写:)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乙方将全部工程发布完成后,甲方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将余款支付给乙方;若该余款不足以扣除乙方应扣款项,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于甲方。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八、特别约定
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浮动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广告发布手续的`合法性,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等原因招致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损失。
3.乙方施工、维护中给自身、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意外工伤、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确保发布甲方广告的设施能抗十级台风及其他常见自然灾害。因该设施倒塌、坠落、断裂等原因给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标的额× %。
2.广告逾期竣工或者发布(验收合格方可以发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广告发布期间,没及时维修,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晚间灯光型广告发布时间,每缩短1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发生纠纷后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家老店,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商场楼顶(由向)米长的位置代理给乙方做广告媒体使用。
2.乙方自行负责对媒体的广告招商、管理、制作及维修、维护。
3.媒体代理费为元/年。代理费的交纳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由乙方每半年预付给甲方一次。
4.广告发布期间,涉及到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因素,均由乙方协调。
5.媒体代理从协议签字之日起执行。
6.在乙方代理过程当中,无论有无商户,甲方不得擅自将其广告位置转让或租赁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广告发布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
7.乙方应严格把握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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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使用过程当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楼体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9.因乙方原因,从楼体掉下的所有物体,给行人身体、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0.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1.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XX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 (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 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 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元,
(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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