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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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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土地租赁合同精品14篇 土地租赁合同简单写法

  【导语】以下是热心会员“jianpingyuanji”整理的简单土地租赁合同精品14篇,以供借鉴。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位于 镇 村的土地 亩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用于种养及生态农业开发。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每年总租金为 元整,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后用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他补偿归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租赁土地周边的自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山石、水源、沟渠等)有使用的权利,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进行合理利用和调整(包括对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满后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负责复耕)。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就租赁土地对外合作。但如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七、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约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时,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镇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区居委会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

  见证人:

  年月日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办公房,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年月日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年。即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

  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

  公证人:

  日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并遵守本合同。

  一、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占地亩的农业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定向从开始(详见合同附图)

  二、土地使用和租赁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经营。

  三、土地租赁经营期限及租金交付:

  该场所的租赁经营期限为。年租金为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

  2、根据合同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

  3、确保乙方独立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和经营租赁土地。

  2、根据合同享有租赁土地的收益权、房屋所有权和购房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实际未履行的租赁期限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赁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租赁经营年限和乙方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继续租赁,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按土地使用的实际投资总额和租赁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转租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订于。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日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洪县孙园镇土只头居民委员会

  乙方:许江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

  二、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20x年x月x日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和管理

  为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耕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全部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确定的国家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粮”和“适经济”的原则,充分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的产量效益。

  第二条租赁区域和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位于成都,总面积约亩,四界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先交后用,一年交一次,三年议价一次的方式支付。租赁费前两年每年800元/亩。下一年的租金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现金结算。到的租费是1200元/年/亩。三年的重新谈判不会涉及经营权的变更。

  租赁期内,如乙方全额投资建设温室种植地,甲方不增加租赁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租赁费。具体的费用增加事项应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行使所有承包耕地的出租权和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破坏耕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4、根据租赁合同,应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租赁期限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和确定新的承租人。

  6、耕地租赁期内,除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外,甲方是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7、维护乙方的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耕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若租赁耕地在租赁期内已改造为基本农田,且改造形成的电网、水利设施等全部资产由乙方投入建设,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2、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耕地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耕地不得转让。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耕地优先继续租赁。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实施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和退化,不越界经营,不乱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标准化企业法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运营应当按照区示范农场的标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违约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转让耕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国家、自治区、行政区域耕地管理政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办理相关企业标准登记手续的,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收取已付保证金10%的违约手续费。

  6、若乙方两年内未达到区内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每年租金将比正常标准高30%。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区镇(乡、街道)村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协议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协议;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20xx年12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 期:

  日 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亩。每亩元,共计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元,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多少元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镇一牧场的亩左右个人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付款方式:即从年至乙方向甲方每年每亩交纳元整,承包费每年在月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用(按实际种植面积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用地。

  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元(万元整)。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公平、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将位于地块租给公司作为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特订立意向书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及使用面积

  位于,使用面积亩。

  二、土地的范围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出租公司作为。具体界线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三、租用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租用期限确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为:自乙方可以对租用地块全部勘址、放线完毕,可以正式动工修建围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为元/年/亩。

  五、青苗补偿费

  耕地、水渠元/亩;水塘成鱼补偿元/亩;山地林木元/亩。上述青苗补偿费为土地交付时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完毕后乙方无需再次支付青苗补偿费。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总面积付款。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分别于当年月日前和月日前支付。

  七、双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权属和相邻纠纷。负责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关手续,提供土地合规手续,确保土地达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在乙方建造展厅期间,遇有相邻事务,甲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保证乙方施工顺利并无相邻各方无纠纷发生。

  3、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各种社会活动。

  2、乙方从事生产必须是环保产品,对地方环境应无污染。

  3、对土地不擅自改变用途,不使其荒芜,对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4、从事生产、生活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尽量处理好周边关系

  5、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八、争议解决

  1、乙方在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社会福利、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甲方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

  2、乙方租用的土地,乙方有权建造房屋和设施用于该流转项目作为相关配套使用,乙方应予以配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及时办理规划建设审批证照手续。

  3、如遇规划调整,土地征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优惠乙方征收使用,确保乙方产业的长远发展。

  九、乙方投资资产的约定

  1、在承租期内,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甲方取得的有关乙方投入的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地上的固定资产征收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以保证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满后,甲方亦需尽可能的优先让乙方继续租用。如果乙方放弃继续租用则按照如下原则处理:植物、设备、设施由乙方处理,地上房屋作价处理优先售给甲方,其余的留归乙方。

  十、其他

  1、双方达成意向后,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自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诉土地租赁或售予他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约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还给乙方且不计息。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3

  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元,计人民币元。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元,以后乙方应于每年月日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折价补偿。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和出租。如确需转让和出租,须经甲方批准。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其使用权为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

  4、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

  2.承租形式:。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上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律师见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 亩。每亩 元。共计 元,租赁给乙方 。

  二。租赁时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 棵,每棵 元,共计 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 间,每间多少元 共计 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日期

简单土地租赁合同精品14篇 土地租赁合同简单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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