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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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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精选13篇】

  【简介】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为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权益的保护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本文是会员“panjiuyezhantou”分享的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共13篇),以供借鉴。

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农村土地的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土地平方米及房屋平方米,土地平方米,土地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20xx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月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广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名称:性质:

  乙方:

  姓名:性别:

  年龄:

  籍贯:

  用工形式:

  鉴证编号:

  编号:

  甲方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鉴证鉴字第号

  鉴证部门(盖章)

  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内容为。另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鉴别证鉴字第号

  鉴证部门(盖章)

实用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双方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权利义务,特订定本意向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等地(该地位于 东 西 南 北)的承包经营权、面积合计(大写) 叁佰伍拾() 亩的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 元(大写:四万五千元整)。 。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后3日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壹万()元。

  五、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确保在 天内办妥租赁地块相关手续,即应使租赁地块的性质符合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租赁的规定。

  六、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第三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一年租金。

  七、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乙方不得放弃该地块的租赁,否则需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八、本意向书已确定之内容将作为日后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违反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年的租金作为经济损失。

共2页

  九、在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10天内,双方应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十、如因政府或政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应在前述因素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所收定金归还乙方。

  十一、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手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手机): 年月日 共2页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为便利甲乙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自愿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合同基础内容

  第一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区村,总面积共计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土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禁止用于非农业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五条乙方需每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六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土地租赁租金,每季度一付,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支付,每季度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付款方(乙方)开户行:

  付款方(乙方)账号:

  收款方(甲方)开户行:

  收款方(甲方)账号:

  第七条除上述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

(二)转账;

(三)现金支付。

  三、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获得了无瑕疵的出租土地的权利,需要审批、登记和/或备案的,双方及时积极办理审批、登记和/或备案手续。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合理地使用。

  第十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土地上其他资产的行为。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管理权。

  第十五条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出租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租赁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受出租土地纠纷的干扰。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第十八条乙方对其所租赁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单独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在其所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且合法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甲方所在村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乙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土地、空气以及水源等,不得产生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其他污染。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遵纪守法,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双方信守并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非甲方原因,乙方延期付款,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第二十七条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变更、解除

  第三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自然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三十二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六、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双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七、附则

  第三十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双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更好的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适时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方愿将高速路以北,洛孟路东侧土地 段租乙方做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为 段,合计为 亩,租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租赁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亩每年 斤优质小麦的土地租金,(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折合现金兑付各农户)以后每年的 月 日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罚滞纳金5%,40天内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并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属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根据本地区企业占地付费情况随行就市,进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买卖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五、在协议执行期满前6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租与不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如乙方不愿继租,则由乙方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达到可耕标准后方可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若与甲方

  村民发生纠纷,甲方应配合乙方协助解决。本协议不应以法人变更而解除。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土地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引发的补偿款项,甲方的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该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搞好干群关系,增进团结,乙方在投入正常生产后应给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每亩地一人)所需员工本组村民优先录用(不含技术工)。

  九、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村委会代表签字:

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双方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权利义务,特订定本意向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等地(该地位于 东 西 南 北)的承包经营权、面积合计(大写) 叁佰伍拾() 亩的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 元(大写:四万五千元整)。 。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后3日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壹万()元。

  五、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确保在 天内办妥租赁地块相关手续,即应使租赁地块的性质符合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租赁的规定。

  六、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第三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一年租金。

  七、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乙方不得放弃该地块的租赁,否则需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八、本意向书已确定之内容将作为日后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违反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年的租金作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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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在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10天内,双方应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十、如因政府或政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应在前述因素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所收定金归还乙方。

  十一、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手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手机): 年月日 - 2 - 共2页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该土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元订金,此款先用来冲抵签约后的租金,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

  甲方:

  乙方:

  20x年x月x日

农村个人土地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侯XX,性别,女,民族,汉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山西省霍XXXXXX,联系方式,152XXXX.

  承租方: ,性别 ,民族,汉,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址,山西XXXX,联系电话: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委同意,将其位于 陶唐峪乡偏墙村面积亩(租地面积以实

  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耕种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5年,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三条 耕地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2、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3、执国家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

  4、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山西省及霍州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赁费用的支付且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关于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霍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的承包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期限不受法律保护)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每亩租金元(折合小麦斤),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为:以合同签订时每亩小麦斤数乘以市场平均价。

  2、签订合同时交保证金元,月日前交元承包金,余额部分月日前交清,同时保证金转为租金,以后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当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后再种地。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权将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同时追偿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上级政府给予农户的各项涉农补贴仍有农户领取。

  4、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乙方处理好各项矛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有权获得自建部分建筑设施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年承包金总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县主管部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签证单位各执一份,乡镇农经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市县镇村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地块共数: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元,大写。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村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和管理

  为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耕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全部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确定的国家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粮”和“适经济”的原则,充分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的产量效益。

  第二条租赁区域和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位于成都,总面积约亩,四界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先交后用,一年交一次,三年议价一次的方式支付。租赁费前两年每年800元/亩。下一年的租金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现金结算。到的租费是1200元/年/亩。三年的重新谈判不会涉及经营权的变更。

  租赁期内,如乙方全额投资建设温室种植地,甲方不增加租赁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租赁费。具体的费用增加事项应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行使所有承包耕地的出租权和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破坏耕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4、根据租赁合同,应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租赁期限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和确定新的承租人。

  6、耕地租赁期内,除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外,甲方是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7、维护乙方的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耕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若租赁耕地在租赁期内已改造为基本农田,且改造形成的电网、水利设施等全部资产由乙方投入建设,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2、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耕地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耕地不得转让。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耕地优先继续租赁。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实施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和退化,不越界经营,不乱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标准化企业法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运营应当按照区示范农场的标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违约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转让耕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国家、自治区、行政区域耕地管理政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办理相关企业标准登记手续的,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收取已付保证金10%的违约手续费。

  6、若乙方两年内未达到区内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每年租金将比正常标准高30%。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农村租地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采取上交租方式,每年按协议日交本年租金,一年一交。租赁费为山地元/年、亩,平地元/年、亩。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租赁土地不得干预乙方经营和使用。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施工、项目建设,否则将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如遇征占土地等情况,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未使用土地的已付租金。树木等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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