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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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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精华9篇)

  【前言】以下是会员“hz1838”分享的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精华9篇),供大家阅读。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将电动机定子铁芯从原有冲片工艺改造成卷叠工艺,达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和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开展“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项目”的实验合作。

  二、甲方同意承担开展“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项目”实验所需的卷绕样机(专机)。实验装置的所有材料及制造费用、资料打印费及检测费。

  三、乙方同意承担项目实验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攻关,实验设计,实验装置和卷绕专机的设计,并组织制造及进行可行性实验,论证和检测。

  四、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试验分三个阶段进行如下:

  第一阶段为卷绕实验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检验电动机定子铁芯卷绕工艺的可行性。

  第二阶段为样机(卷绕专机)开发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在第一阶段成功的基础上,将卷绕工艺转化为能为生产提供服务的卷绕专机。

  第三阶段为项目建设阶段:基于一、二两个阶段的顺利实现,电动机定子铁芯的卷绕技术已经能够为定子铁芯的批量生产提供服务,以共同获利为目标,双方开展长期的项目合作(围绕电动机定子铁芯的卷绕生产进行合作),并同时开展系列产品的卷绕技术研究。

  三个阶段合作的内容、甲乙双方的职责及有关开展项目合作的分工明确如下:

  第一阶段:实验阶段:

  甲方职责:根据乙方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按乙方要求,提供实验用带料(卷绕铁芯带料)及乙方项目实验装置的制造费用;提供实验样品的型号及图样,完成铁芯样品的装机及相关性能检测,并向乙方提交装机检测报告,作为乙方可行性论证的依据。

  乙方职责:提供一份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供甲方作为可行性评估;负责实验和实验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并向甲方提供实验装置制造的成本预算,提供成本明细供双方评估确认;组织开展卷绕实验,提交装机检测用的铁芯样品和装机检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进度安排: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提供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给甲方,经双方评审确认可行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实验用带料,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样品供甲方做装机测试。

  第二阶段:卷绕专机的试制

  乙方负责样机的设计、组织样机的制造,在样机设计开始前提供样机的性能参数供双方共同讨论确定,在调试结束后与甲方共同完成样机的验收。

  进度安排:在乙方第一阶段提供实验成功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后,双方进行协商、评估、确认可行后,合作转入第二阶段;乙方2个月内完成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机(专机)图样设计,图样设计完成后,甲方给制造厂方预付样机制造总价的30%,第二阶段协议开始生效。

  协议生效后,预计样机制造时间1个月,样机制造完成经调试合格验收后,交付到甲方场地,厂方开具增zhíshuì发票给甲方,甲方付给厂方65%,余款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付清。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对已经完成的卷绕技术开始实施正式规模生产、开发系列化电动机定子铁芯卷绕技术等合作,并以股份制形式全面开展规模生产。具体协议商定如下:

  甲方职责及权利:负责安排实施规模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资金、员工等,所投资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甲方,所占股份92%。

  乙方职责及权利;以技术为有价入股,所占股份8%;提供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项目的全套技术,并对生产过程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对员工操作技术进行培训(培训费列入生产费用由甲方支付)等;

  五、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各阶段,甲方拥有与乙方合作的权利,只有在甲方明确表示放弃与乙方合作后,乙方才有权选择与第三方进行本项目的合作。

  六、实施项目规模生产后,产生的纯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七、本项目合作期间,甲方对项目拥有完全使用权;在产学研项目申报时甲方为申报单位,乙方提供申报时所需的相关技术材料。

  八、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诚信,若任何一方违反项目合作协议,私自与第三方开展本项目合作,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本项目开始以来因对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双倍偿还。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甲方应负责”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甲方对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1.交(提)货地点在,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

  3.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3.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密山的建设,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密山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议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甲方保证该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为项目,分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兴建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二期工程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

  三、投资额度: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一期工程拟投资元人民币,二期拟投资元人民币。

  四、建设期限。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约为一年,从项目公司取得一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一期工程建设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期工程建设期从项目公司取得二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二期建设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用地性质与规模: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用地,使用期限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项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简称“一期项目用地”);二期万平方米(简称“二期项目用地”),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分两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与价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迅等配套设施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2、项目用地最终出让价格通过招拍挂确定,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七、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1、除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按照密山现行的优惠政策予以相应减、免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额收取。

  2、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全力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公司争取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本地区服务。

  5、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项目公司申办企业产品所需的QS认证、绿色食品标识认证。

  6、甲方考虑给予项目公司负责人政治上的相关待遇。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立即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转用报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争在年月末之前办结土地转用征收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期项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配套设施接至项目公司用地红线边缘。

  3、甲方支持项目公司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甲方要确保给项目公司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证照及项目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产。

  5、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管并监督乙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

  1、乙方应在日内在密山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的项目公司。税务登记等手续必须落户在密山境内,税源留在当地。

  2、乙方或项目公司必须在土地部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的10内开工建设,不改变项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质。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到位,按时开工建设。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转让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日内,先将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先期垫付的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和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其他费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现有政策规定及时缴纳。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九、违约责任

  1、项目公司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因项目公司自身的责任未按期开工建设,甲方给予项目公司60天宽限期,如到期仍不能开工建设,可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工三年内未完工视为项目搁浅,乙方以放弃项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公司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或对外招商。

  3、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乙方同意给甲方60天宽限期,否则每超期1天应按乙方此前缴纳所有费用的%收取违约金。

  4、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5、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费用不予退还。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乙方可凭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5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经营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元正(大写:万元整),乙方以人力资源、团队资源和客户资源等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团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投入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双方约定:

  1、如果合作项目成功取得销售利润,则合作经营限期自动延长至的代理权结束为止。

  2、本合伙组织经营限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可提出退出经营,届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的出资金额。

  3、如本合伙经营三个月后,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合伙经营仍按协议约定进行。

  第四条 本合伙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销售利润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进货价格-进货运费=销售利润。

  第五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利润比例分配承担。

  第六条 甲方只负责出资,其他所有经营事务都由乙方负责和解决。

  第七条 项目产品的销售利润,按月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售后跟进、项目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 甲方具有监督权、建议权及了解账目明细权,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合法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密山的建设,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密山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议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甲方保证该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为项目,分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兴建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二期工程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

  三、投资额度: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一期工程拟投资元人民币,二期拟投资元人民币。

  四、建设期限。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约为一年,从项目公司取得一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一期工程建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期工程建设期从项目公司取得二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二期建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用地性质与规模: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用地,使用期限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项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简称“一期项目用地”);二期万平方米(简称“二期项目用地”),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分两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与价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迅等配套设施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2、项目用地最终出让价格通过招拍挂确定,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七、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该项目除享受密山市现行的优惠政策外,享受下列政策:

  1、除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按照密山现行的优惠政策予以相应减、免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额收取。

  2、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全力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公司争取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本地区服务。

  5、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项目公司申办企业产品所需的QS认证、绿色食品标识认证。

  6、甲方考虑给予项目公司负责人政治上的相关待遇。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立即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转用报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争在年月末之前办结土地转用征收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期项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配套设施接至项目公司用地红线边缘。

  3、甲方支持项目公司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甲方要确保给项目公司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证照及项目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产。

  5、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管并监督乙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

  1、乙方应在日内在密山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的项目公司。税务登记等手续必须落户在密山境内,税源留在当地。

  2、乙方或项目公司必须在土地部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的10内开工建设,不改变项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质。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到位,按时开工建设。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转让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日内,先将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先期垫付的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和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其他费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现有政策规定及时缴纳。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九、违约责任

  1、项目公司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因项目公司自身的责任未按期开工建设,甲方给予项目公司60天宽限期,如到期仍不能开工建设,可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0。5‰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工三年内未完工视为项目搁浅,乙方以放弃项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公司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或对外招商。

  3、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乙方同意给甲方60天宽限期,否则每超期1天应按乙方此前缴纳所有费用的0。5‰收取违约金。

  4、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5、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费用不予退还。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乙方可凭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三、供货合同:

  四、产品质量: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六、违约责任:

  七、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8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公司 (以下简称:)

  为实现共赢发展,做实做强油料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利用甲方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乙方的拥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及进口资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方合作组建“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油料公司)并共同推进油料储存库和沉淀消耗库建设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项目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组建油料公司,并以油料公司为该项目开发投资主体。

  2、乙方同意用乙方现有的所有经营资质、许可证等与甲方共同组建该公司,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与甲、乙双方以外的公司签定联营协议。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以自身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持续发展能力,乙方以全部资质、许可证,通过合作共同组建油料公司。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得再利用乙方公司权属下的所有油料资质、各种许可证与甲方以外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3、乙方同意在组建“油料公司”后,乙方将现有的经营资质、许可证变更至新公司名下。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以及本协议第二条第2项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

  四、其他

  1、有关油料公司组建和该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事宜,双方另写协议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 解除本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

  5、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乙方: (盖章) 地址:

  时间: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资金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进程投资,按阶段结算。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

  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仅供参考。协议书的内容根据因各方合作的领域、方式等因素不同,不能一概套用网络模板。

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精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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