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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签约合同

时间:

代理签约合同【锦集8篇】

  【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langaoba”收集的代理签约合同【锦集8篇】,供大家阅读。

代理签约合同

代理签约合同 篇1

  甲方:广州欧淼日用品有限公司(汇香坊020商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入广州欧淼日用品有限公司020商城商城达成以下协议:

  一、 目的与授权:

  甲乙双方为能提高销售量,团结抱团,达到共赢的目的。

  甲方授权乙方(身份证号: )为汇香坊020商城代理商。

  二、 代理条件:

  乙方须订购商城里一组合产品后(注:产品陈列于商城,该组合产品市销原件¥2639元,给予代理价¥520元),甲方即刻与乙方签订代理合作协议。

  三、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 甲方负责商城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对产品质量稳定完整和物流配送及时性等,均有承诺与保证。

  2、 甲方保证及时供货、发货,无偿提供商城分销系统技术及使用培训。

  3、 甲方无偿提供商城的推广及宣传,制定营销总策划方案。

  4、 甲方负责乙方的后台技术管理,每周定期提供乙方销量和提佣数据。

  5、 甲方负责商城技术无限制升级,全年24小时维护、随时更新商品。

  6、 甲方负物流配送,确保准确无误的送达客户。

  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与商城合作关系前,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商城,同时须将最后一个订单发放完毕。

  四、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资料,并保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保证甲方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

  2、乙方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行为;

  3、乙方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城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城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其有义务保证只销售甲方汇香坊品牌产品,若发现有利用甲方资源销售其它品牌产品,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可诉讼于当地管辖法院。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日 时间:年 月日

代理签约合同 篇2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县《xx市xx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委托人职责

  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受托人职责

  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1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招标代理费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

  第六条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月日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八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第九条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地提供与本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详细的书面资料,以便于开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诺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十一条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应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按合法程序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第二条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下列招标投标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联系人

  委托方派出与代理方协调相关事宜;

  代理方任命担任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

  第十三条说明

  代理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支付方式,期限:年月日截止。

  第十五条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签约合同 篇3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法律登记注册的xxx甲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法律登记注册的xxx乙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xxx丙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合同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为其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根据本合同,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为此,一旦成交,委托人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代理关系终止。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总代理人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于本合同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快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其他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当总代理人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总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如遇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合同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合同对代理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合同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的部分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按本合同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合同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是否经委托人同意,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合同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合同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委托引进技术合同,包括整个合同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凡有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合同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xxx甲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xxx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签约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签约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销售商。

  2、销售内容:甲方生产的所有产品销售权规乙方所有

  3、乙方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

  5、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乙方有权提出调换,甲方应立即予以调换。

  6、乙方应完成任务:。试销期除外。

  7、付款期限:甲方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日内付清货款。

  8、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与乙方一起培训销售服务人员。

  9、产品定价:

  此价格属基础定价,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再作调整。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配合乙方销售策略,适时做好促销,如安装广告牌,市场品偿品等。

  1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销售产品,如未经乙方同意签字,甲方销售出的产品,将抵充乙方销售任务,且乙方将扣除同等金额的产品销售货款。

  1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交纳保证金元。

  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四、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理签约合同 篇6

  案卷号: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人: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

  申请人地址:

  编码:

  发明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a: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

  申请费:

  实申请求费:

  其它:

  合计: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

  日期

代理签约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律师、律师为甲方行政诉讼案的第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简称甲方)因行政诉讼一案,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行政诉讼案的第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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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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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签约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身份证号:) 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大写百分之结付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一周内未经乙方催收而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偿还欠款应出具书面说明,否则其还款仍应认定为乙方催收的结果,并计算支付代理费用。

  4、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代理签约合同【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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