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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材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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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材买卖合同【锦集12篇】

  【简介】以下是网友“kwnsm27”分享的废钢材买卖合同【锦集12篇】,以供借鉴。

废钢材买卖合同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1

  供货方: (简称甲方)

  需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依送(提)货单填写为准,钢材单价以当日西本价格上调60元为准。

  二、 质量标准、送检及费用。

  乙方使用钢材前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钢材送检或已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三、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堆放货物场地,如需甲方送货则乙方承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元/吨,送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专人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送(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该送(提)货单作为乙方已经验收和收货的凭据。乙方指定收货人和验收人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货款的`支付期限

  乙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送(提)货单签收之日起,按下列第 种约定付款:

  1、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2、甲方铺货 吨,该款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其他货款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四条之约定未按期限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后,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乙方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以乙方应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六、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本合同交易与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应付货款之日起2年。

  七、双方若有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生效。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区为供货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

  电话: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2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 】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 。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供方指定、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吨货款,此后每满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履行该合同双方固定联系地址:

  甲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3

  甲方(购方):

  地址:电话:

  乙方(销方):

  地址:电话: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1. 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货物:

  品名规格 材质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含税单价 金额(元) 生产厂家

  螺纹钢

  线材

  具体数量以实发为准.

  2. 质量标准:甲方保证所销售的货物符合现行国标,并附钢厂原始材质证书。

  如经乙方验收有质量问题,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降价,

  换货,退货,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价格条款: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仓库含税交货价,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4. 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预付合同货款10%,余款提货前付清.款到提货,按实发

  数量结算.

  5. 交货地点,方式,期限:汉钢货场,交货期8月31日前交清.

  6. 包装方式,损耗计算:按通用方式包装,按理论计重.

  7.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8.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

  9.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约日生效,有效期半年.

  10. 甲,以双方应诚信履约,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4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中铁十七局集团杭甬客专三工区与就本本次废旧钢材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

  废旧钢材,预收款按照预计总重量吨计算,预收款总价值为 元。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总价值,预收款超出部分的金额,带预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果运输废旧钢材的实际数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数量时,需先再次预付废旧钢材超出部分数量的协议价格后才能将货运走。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协议价格将废旧钢材预收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废旧钢材预收款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预付款

  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废旧钢材提货装车时,应以墩模和槽钢等分别装车不得混装,影响核算,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9、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与地方村民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10、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买走之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 给乙方开具收据。

  11、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工程的名称及地点: 。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量约 1400 吨,每月不多于 300 吨。

  三.、方式:

(一)在本台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作为乙方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具体规格、数量,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日内将乙方所需钢材达到指定地点。

(二)乙方在甲方钢材送到工地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点,核对所供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款,核对后应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收,该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交付及结算货款的凭据。

  四、钢材产品:国标(包检测合格)。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 ¢6-8线材、¢8-10盘螺过磅,螺纹钢按国家规定理论计量标准。

  六、钢材的价格:甲方垫资200吨以内, 以货到工地当天的上海西本新干线会员指导价南京区域价上浮150元每吨每月价格结算。垫资部分六个月以内结清。(此价格不含税金,开票另加150元/吨)。垫资部分以外的每80吨结算一次,此价格以货到工地当天的上海西本价上浮60元每吨。货款应及时结算逾期每日按5‰给付违约金给甲方 。

  七、交货地点: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本合同第一款标明的工程地点,由甲方负责运送到达。甲方运输途中的安全及相关费用甲方自负。货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及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并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随货出具每批次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钢材后24小时内取样送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节假日顺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未经检测即将甲方货物使用后产生损失,甲方仅负责退货的费用,如钢材在检测后出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负责退回并及时调换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运费、检测费由甲方自负。

  十、结算及付款时间: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更换钢材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更换之日起五日内偿清所欠甲方的所有钢材款,逾期不付清货款的,乙方每日应当按照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违约金。

(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延迟送货,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甲方应当赔付乙方所受的损失,每逾期一日,按照延迟送货的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乙方违约金。

(三)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五日内结清已经交易的钢材款。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当每日按照未偿清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双方任何一次违约,对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结清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的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6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材料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港口);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港口)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港)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0、5%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港)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港)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年 月 日

  甲方根据本公司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购置本合同约定之产品,乙方愿意出售。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钢材单价、总价、供货时间: 所供钢材结算以工地验收的实际量为准。如甲方有额外的需求计划时,也参照此项条款。钢材单价及数量见明细。

  第二条、质量标准:以上规格、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每种规格的材质的原材检验报告、厂家出厂检验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予以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项目部。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为汽运,出厂到目的地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法:运输中造成的产品丢失、损伤,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数量和包装要求:以甲方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和实际检定合格数量为准,包装要求:按通用方式包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货到三日内由甲方验收数量及包装,质量以乙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原材复检报告为准。验收方法主要通过实测、目测、复检等方法,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派人来解决, 并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的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物全部到场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部分货物总价的80%,待甲方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乙方出具全部供货税票后一周内付清余款。甲方使用承兑汇票付款,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经核查该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3、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未尽商定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乙方执1份,甲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出售的废钢有关事宜,根据《》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废钢数量、单价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吨):

  总金额:

  二、运输方式、交货时间

  1、货物经过甲方过磅后,由乙方自派货车运输。

  2、废钢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3、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需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2、货物由乙方提取后,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3、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9

  供货方: (简称甲方)

  需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依送(提)货单填写为准,钢材单价以当日西本价格上调60元为准。

  二、 质量标准、送检及费用。

  乙方使用钢材前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钢材送检或已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三、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堆放货物场地,如需甲方送货则乙方承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元/吨,送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专人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送(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该送(提)货单作为乙方已经验收和收货的凭据。乙方指定收货人和验收人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货款的支付期限

  乙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送(提)货单签收之日起,按下列第 种约定付款:

  1、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2、甲方铺货 吨,该款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其他货款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四条之约定未按期限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后,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乙方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以乙方应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六、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本合同交易与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应付货款之日起2年。

  七、双方若有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生效。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区为供货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

  电话: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 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 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 。(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11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钢材基本情况单位: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

  第四条验收:对于钢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

  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1.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付款前,卖方应当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钢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Mail: E-Mail:

废钢材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购方):

  地址:电话:

  乙方(销方):

  地址:电话: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品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元)备注

  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废钢材买卖合同【锦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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