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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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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管理制度(集合8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办学管理制度(集合8篇),供大家参考。

办学管理制度(集合8篇)

办学管理制度1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进取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奇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办学管理制度2

  1、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办学管理制度3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要注意仪表形象,礼貌待人,严格执法。

  3、外来人员一律填写“来客登记单”凭“会见人”签字方可出校。

  4、上学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况学生出校门须持临时出入单或班主任证明,方可离校。

  5、学生上、下学期间,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7、校外机动车一般不得入内,如工作关系需进入,应指明停放地点。

  8、负责门岗责任区卫生,保持干净。

  9、负责清理门口摊点及车辆,保障道路畅通。

  10、拉运物品离校,门卫要进行盘问和检查。无有关处室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

  12、若发生被盗事件,校外人员进校或校内同学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

  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值班时举止要文明、礼貌、佩带标志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2、严格坚守岗位,每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从早6∶00开始每8个小时为一班。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确保学校安全。

  4、实行登记制度。对来人员一律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上课时一律关合门,从值班室进出。工作车辆进出及时开关门,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门。

  6、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持学校临时出入单放行。

  7、发现偷盗学校公物者,应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送交派出所处理。

  8、负责值班室周边的卫生打扫。门、值班室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9、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2、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学校,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激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办学管理制度4

  目录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7

  (一)中心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培训中心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举办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董事会成员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中信保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加强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中心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中心还要教育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

  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保障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

  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

  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6)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

  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5、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6、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中心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办学管理制度5

  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教学工作常规管理细则。

  一、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周内,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措施、教学进度等。计划一式数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各科任教师自存一份。

  二、备课

  1、粗备全书,精备课时

  (1)开学初,教师应通读全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教材的知识结构,把握重点、难点。各科教学工作的侧重点都应放在研究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上,针对这个问题设计教学程序和作业题量。

  (2)以激发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

  (3)统一备课要求:

  ①按课时备课,每一课时要写明教学内容、要求、重点、难点,要有较详细的教学过程或板书设计,要有课外作业;

  ②备课时按流水号编号,不可以一课时编多号,须一课一备;

  ③真正做到门门有教案,节节有备课,作文、考试也要写入教案;

  ④补课要计算课时,冲课要有记载,无记载视为未冲课;

  ⑤六种材料齐全,六备要求做到,五个环节得当,书写整洁。

  (4)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备课组活动以单元备课为主,对同年级任课教师的教学,应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目的要求,统一"双基"训练,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

  (5)管理办法:教师必须有教案上课,练习、试卷讲评都必须有教案,备课时数不得低于实际上课数的80%(即20%可用于考试)否则每少一课时扣款5元;教师不得用旧教案上课,否则视为无教案上课,也不得一备多课。上级检查时,教务处临时通知,请假者须请人代交教案,否则视为缺交,由教务处登记存档,缺交扣款50元一次。

  2、加强教学研究,提倡教学改革

  (1)教研组会议制度化,单周备课组活动,双周教研组活动。坚持教研组会签到,会议记录本在期末上交至教务处,缺会者按教工考勤方案处理。

  (2)教务处及教研组安排工作如公开课、板报,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已安排公开课不上者每节扣款50元,板报不出者扣款10元一次,两项均由教务处登记。

  (3)积极准备课题研究,大胆开展教学改革。

  3、坚持听课制度

  (1)校务成员全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他行政人员不少于15节,普通教师不少于10节,少一节扣款5元,要不断加强校行政的推门听课,课后查教案。

  (2)教研组组织听课,要求全组成员均要参加,不得缺席。否则,根据教工考勤管理方案,按未参加教研活动处理,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写请假条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存档,并告知其他成员。教务处不定时抽查,全期请假率不超过20%。

  三、上课

  1、遵守课堂纪律,不擅自停课、换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换课须事先填写换课报批单,由政教分管校长签字后,交给考勤登记员,方才有效(换课报批单要存档)。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填写的事后一日内补填并存档,不填换课报批单或报批单不签字而直接换课的,一经发现每节扣款25元。

  2、注意仪表,不穿背心、拖鞋上课,不在课堂抽烟,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在上课中途离开教室。否则每次扣款10元。

  3、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创新教学,废除"满堂灌"或"放鸭式"的教法,充分开展"双边"活动,做到讲练结合。

  4、关注上课纪律、秩序,切实提高上课效率,所有统考科目教师必须讲练结合,积极推行洋思中学教学模式。教学时做到板书工整,布局合理,并能用普通话教学。

  5、课堂结构严谨,充分发挥45分钟的效率,不拖堂。

  6、严禁体育课放羊式教学,上课时间严禁学生进入教学区及教室(上室内课除外,但必须保持安全)。教师不得提前下课。

  7、考查科目的'教学坚决杜绝不讲课的现象。否则扣款每节10元。如期完成教学计划。(以学生教学情况调查为依据)

  8、各班设立班务日志,由全班学生轮流登记教师上课情况。

  9、按时上课,正式铃声结束前老师必须进教室,否则视为迟到。每迟到、早退1————10分钟扣款10元。无故旷课者每节罚款50元。

  四、作业

  1、布置作业要精选题目,可以选取课本、练习册及其他方面的题目。统考学科每节课都应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作业次数:数理化为实际课时的50%;英语、政治(初二、三)历史、地理、生物(初二、初三)为实际课时的50%(小数为四舍五入);语文每课一次课外训练,作文8篇,积极推行学生写周记、日记,建议抽阅。教辅资料全批全改才算次数。

  2、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加快作业反馈速度(指教师组织学生订正或个别辅正或督检学生自订等)推崇只用一本作业。

  3、及时处理学生作业,可采取全批全改、抽改、课堂订正,学生互改等方式进行,年级组前180名的作业应全部认真处理、但抽改、课堂订正、学生互改的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对学生的作业初每次45分以下的可用"阅"、"日期"、"ABC"代替外,其他给出具体分数,作文全批全改,要有旁批,错别字,病句订正及总评。

  4、非统考科目的作业应力求在课内完成,除期末考前半个月外,不得占用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要充分利用课堂45分钟,强化学生记忆训练,以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

  5、学生作业检查见通知(隔周检查)。

  6、周周考相关要求:

  (1)各年级统考科目按课表安排每周一考(月考、期中、期末的前一周除外),均为闭卷考试(九年级政、史除外)。

  (2)要求做到全批全改,要讲评。

  (3)考试内容为考试前所学内容,不能用课辅资料代替(一个月可使用一次统一订购的单测题)。

  (4)各科考试均用自制电子版或手写版交新兴印刷厂打印(可由教导处代交,须提前3天)。

  (5)语、英用8开纸打印,其他学科用16开纸双面打印。

  (6)各科试卷均要交一份到教导处存档,以备期终考核。(七年级交朱瑞龙处,八年级交欧阳兵处,九年级交何燕处)。

  (7)每缺一次相关人员扣款10元。

  7、作业与教案检查均由教务处打出等级,与个人考评相挂钩。

  8、学生作业、周周考情况由教务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如实通报。

  五、课外辅导和课外学习活动

  1、加强早读、自习的下班辅导工作,晚自习实行全方位下班制,否则按教工考勤管理方案处罚。

  2、按照教研组的安排,由各科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真正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此项列入备课组评估)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县、市、省乃至全国性的各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

  六、复习考试

  1、认真做好复习工作。期末复习之前,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真正做到复习有目的,计划一式数份,备课组成员人手一份并交一份教务处存档。

  2、命题和试题的确定。试卷应接近中考,贴近生活,期末试卷的采用由学校确定;期中考试命题由备课组长负责。单元试卷以备课组为单位自行命题,试题内容要"依纲扣本",覆盖面广一些,侧重考察"双基",适当考察能力的灵活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3、考试规范化。实行(月考、期中、期末)"三考"制度,同时要加强各年级主科单元考试的管理,防止单元测验流于形式,单测时间为1—2课时,各备课组必须如实填写单测的时间及内容,教务处派人抽查试卷的阅卷情况,阅卷实行流水作业,按照中考标准评分;未按要求组织单元测验的扣款10元一次,未按要求阅卷的扣款10元一次,学生阅卷视为无效,考试成绩及分析在教案中体现。

  4、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各种舞弊行为。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要求按《学生违约处罚条例》给予处理,监考员不得迟到、早退,每1———10分钟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则取消本堂监考资格,凡教师监考迟到早退者由教务处另行安排人员监考,并给予监考人员相当于被处罚人员同等金额的补助。缺岗者扣款50元每次,随意调换监考场次每次扣款25元。监考员玩忽职守的给予大会批评,并在两年内不安排高考、中考、小考监考,情节严重的按工作考勤的2———4倍处罚。

  5、做好试卷分析和讲评工作。考试后,教师要做好各科成绩统计和有关表册的填写工作,有关表册要及时交教务处存档,并要做好质量分析,明确今后的教学目标和任务。要认真做好讲评工作,(此项列入备课组评估)

  6、非统考学科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两周结束新课并组织考试,及时上交成绩到教务处。

  七、撰写总结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1、认真做好期末教学总结。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自存,总结要求论文化,由教务处组织评审。

  2、各教研组积极组织教师与课题研究,要求各教研组本学年有新申报的课题或正在研究的课题,其中新申报课题研究人数应以4—6人为宜。课题申报费用在结题后由学校按方案支付。

  3、本管理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长冈中学校务会。

办学管理制度6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进取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7、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理解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蛔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齿龈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坚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坚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办学管理制度7

  学生课堂作业既是用来对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等情况的信息馈,也是教师用来自己检验课堂教学情况的手段,批改作业时教师能思教和学的效果,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老师们要按照“常规要求”及“细则”来规范自己的批改,教导处也将对教师执行常规的情况认真检查,特制定作业常规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人员

  分管语文、数学、英语、美术的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二、检查依据

  依据信州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常规对作业的'要求及《石人乡小学对各科作业批改要求》

  三、检查制度

  1.每次作业常规检查实行查后及时馈、通报、整改、考核这一流程。

  2.学生作业每两周在备课组互查一次,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

  3.学校每学期普查2~3次,每次根据实际各有侧重。期中、期末两次要求把抽检的作业全部交到多媒体待检。(老师自己交,自己领回,以免丢失)

  4.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班所有作业中随机抽查,每种至少5本。检查后分别填写检查表。

  5.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及组长,一起汇总情况,共同填写整改通知(没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师,视为合格),一式两份,检查当天交到教导处盖章。(负责人:领导及组长)

  6.教导处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于检查第二天及时交给分管校长。(负责人:教导处负责常规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长接整改通知书当天及时下发教师本人并督促签字、整改。(负责人:分管校长)

  8.教师收整改通知5日内整改完毕,由本组组长及组组长负责检查并签字,一份交还教导处存档,一份留给教师本人。(负责人:组组长)

  9.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每周五跟踪检查,直到能符合规范要求为止。(负责人:分管校长、主任及组组长)

  10.对期末试卷或其它统考试卷,统分后试卷要上交教导处,由分管领导从各年级试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评分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11.常规检查实行检查人负责制,检查中及检查后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拒绝整改的教师,由校会研究作出处分。

办学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正确处理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学校和受教育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三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保障财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民办学校财务状况和办学活动情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四条 民办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由民办学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民办学校尽可能独立设置财务科(室),统一管理民办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集中管理民办学校的'各种资金。民办学校不得在财务科(室)之外设置同级的财务机构。没有设立财务科(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

  第五条 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校长提名,经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下同)批准后任命,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决策机构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同时被聘任为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民办学校预算是指民办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性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民办学校的收入预算,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参考本年度维持民办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概括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

  民办学校的支出预算,应根据民办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的需要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首先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统筹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七条 民办学校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八条 民办学校必须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校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学校决策机构审核,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预算一经备案,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第九条 民办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时,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教学所需经费的前提下,由民办学校财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实施。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 收入是指民办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第十一条 民办学校收入内容: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民办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二条 除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收入外,为民办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等)和代收费,不列入学校收入。服务性收费根据非盈利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收取。代收费采用按学期收取,定期结算,不得挪作它用,按实列支,多退少补,并须每学期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民办学校各项收入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确保及时足额收取,全部纳入民办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不得自行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学校收入或抽逃办学资金。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全部支出应当统一分类、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民办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方式的民办学校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并将内部管理制度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虚报,也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办学管理制度(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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