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海关承诺书

时间:

海关承诺书共3篇 报关承诺书

本文由吾小秘【www.wxiaomi.cn】会员分享,供您参阅。文内整理了3篇相关范文,平均每篇943个字,阅读大概需要3分钟。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海关承诺书共3篇 报关承诺书,欢迎参阅。

海关承诺书共3篇 报关承诺书

海关承诺书共1

  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安全承诺书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6〕 16号),我方自愿申请开通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接口服务,特承诺如下:

1、不对获取的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所包括的网络、系统等软硬件信息资料进行非授权披露,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2、所获取的信息资料仅用于与海关预录入系统进行业务数据交换,不用于其他用途。

3、不利用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接口对海关预录入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破坏。

  我方承诺如违反本安全承诺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承诺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海关承诺书共2

  海关文明办公服务承诺

一、坚决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树立公仆意识,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树立良好的海关形象。

二、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办理海关业务的透明度,及时公布国家进出口政策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业务咨询,为企业办理海关业务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实行“5+2”工作制、“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服务,随到随办,确保口岸进出口货物快速通关。

四、企业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如因手续、单证不齐等原因造成退单的,经办关员必须向企业一次性解释清楚海关的有关要求。

五、办理海关手续实行限时服务,凡单证齐全、有效规范,经审核符合办理重要条件的,海关实行以下承诺:

1、对于不征收税费的进出口报关单,经昆明海关审单中心审核反馈我关后,窗口审单作业每票20分钟内完成;

2、对于需征税费的进出口报关单,窗口审单作业每票20分钟内完成签发税单及有关缴费凭证,税单核销,随到随核,需审价的按审价规定办理;

3、加快办理企业出口退税。凡在我关直接报关出境的货物两天内核签出口退税和结汇专用报关单。

4、对昆明海关审单中心放置验估岗位的报关单,30分钟内向公司、企业或代理人签发价格质疑通知书。

5、进出口鲜活、易腐商品,在检验检疫通关单、濒危证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可提前报关、优先验放这类报关单。

六、对于腾冲县重点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和开展进出口业务比较集中的,组织现场办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政策。

七、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做好解决答疑和政策咨询宣传工作,服务到位,为改善地方投资软环境作出贡献。

八、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广泛征求企业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适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投资和执法环境。

九、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海关工作“十必须”,“十不准”的要求,树立窗口形象。

十、文明办公实施“内查外督”制,严格兑现文明办公的各项措施。

  海砂承诺书

  海上承诺书

  海运承诺书

  海象承诺书

  上海落户承诺书

海关承诺书共3

  告 知 书

  海关提醒申请办理减免税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您在办理减免税手续,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同时,负有下列义务:

一、减免税申请只能以本单位自用为目的,不得以自用名义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进口货物的减免税手续。

二、免税进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在规定的监管期限内,不得转卖、出租、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等,不得擅自变更设备使用地点。如需有以上行为的,应在海关批准并办结有关手续后进行。

三、免税进口的种子种源,未经合理种植、培植、试种、养殖和饲养,不得擅自转让和销售。对违反规定的种源进口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并暂停其1年免税进口资格;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种源进口单位,暂停其2年免税进口资格。

四、减免税设备监管期满后,可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监管期限如下: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5年。

五、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自进口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减免税申请人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报告其减免税货物状况,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的,海关不予受理。

六、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发生分立、合并、股东变更、改制等变更情形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应当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向原减免税申请人的主管海关报告主体变更情况及原减免税申请人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情况。

七、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教用品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有关单位在1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单位在3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

八、相关的法律、法规 1﹒《海关法》中有关条款: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第五十七条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末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十)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条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海关希望申请单位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经阅知,并将认真遵守。

  减免税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海关承诺书共3篇 报关承诺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