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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配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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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配协议书共5篇 股东分配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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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配协议书共5篇 股东分配协议书

股份分配协议书共1

  股份期权分配协议书甲方:XXX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协议中,乙方必须为甲方员工。鉴于乙方职位职责和工作岗位对甲方的重要性以及将来的贡献,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公司股份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内容的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 xxx科技有限公司 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股份期权:指xxx科技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份持有权,股份期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份期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其所有权和转让权等其他权利要等到股份期权的期限结束,其实际股权本金已经达到持股比例并转化成为公司实际股份资本。

  3.分红:指xxx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在每年度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会议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 %的股份期权,期权的转换期限为 年。具体操作为:经过双方同意,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期权资本金为 万元,在期权期限内以 万/年的形式由乙方所得薪资与红利转换成实际股份资本。乙方以每月薪资的 %(或 元/月)作为转换实际股份的原始资金,并将年终红利的部分资金作为实际股份资本金年度自动转换的不足部分,其余部分直接发放乙方。

1、乙方取得的股份期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股份期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与决策权等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国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期权股份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 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会计结算次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按照自动转换股份原始资金的比例,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的固定期限即为股份期权的资金自动转换期限,乙方在成为实际股东后的 年内,必须还在本公司任职且不得转让本股权。期限届满后股份的转让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转让。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各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本协议按照当时董事会议的决定,以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实际股份资金的返还,当年度分红权与股份所有权全部由公司收回。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股份期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履行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期权情况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期满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协商,将乙方的股份期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或增、删部分股权比例,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明确履行的具体实施标准。本条款变更必须由乙方全程参与董事会议的决议并得到乙方许可,方可实施变更之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另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随时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就股份期权期限内的事项,书面通知甲方对本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协商,除非董事会全体股东同意,否则乙方不能接触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 0、2 %/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董事会议记录》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 方 (签署)

  全体股东(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分配协议书共2

  公司股份分配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方出资设立,特于2018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

  计算机网络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研发、设计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上门维护;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二类、三类医疗机械的销售。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出资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分配协议签定后,公司向股东签发公司股份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公司股份协议签定后,股东投资必须按时到位,且不得抽回投资;

(5)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两年时间内不得退股也不得在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5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公司股份协议签定满两年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一式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年月 日

股份分配协议书共3

  股份分配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店中文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总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地:,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住所地:

, ,占注册资本比例 ;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公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能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管理架构混乱待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

  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或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会和甲方提出,以便甲方能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一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三其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十三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八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除了收取当月利润%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九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一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五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休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体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体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日期:年月日

  丙方:法定体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日期:年月日

  丁方:法定体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签署地点:

股份分配协议书共4

  股份期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XXX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本协议中,乙方必须为甲方员工。鉴于乙方职位职责和工作岗位对甲方的重要性以及将来的贡献,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公司股份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内容的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 xxx科技有限公司 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股份期权:指xxx科技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份持有权,股份期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份期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其所有权和转让权等其他权利要等到股份期权的期限结束,其实际股权本金已经达到持股比例并转化成为公司实际股份资本。

  3.分红:指xxx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在每年度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会议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的股份期权,期权的转换期限为年。具体操作为:经过双方同意,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期权资本金为万元,在期权期限内以万/年的形式由乙方所得薪资与红利转换成实际股份资本。乙方以每月薪资的%(或元/月)作为转换实际股份的原始资金,并将年终红利的部分资金作为实际股份资本金年度自动转换的不足部分,其余部分直接发放乙方。

1、乙方取得的股份期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股份期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与决策权等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国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期权股份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会计结算次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按照自动转换股份原始资金的比例,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的固定期限即为股份期权的资金自动转换期限,乙方在成为实际股东后的年内,必须还在本公司任职且不得转让本股权。期限届满后股份的转让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转让。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各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本协议按照当时董事会议的决定,以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实际股份资金的返还,当年度分红权与股份所有权全部由公司收回。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股份期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履行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期权情况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期满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

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协商,将乙方的股份期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或增、删部分股权比例,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明确履行的具体实施标准。本条款变更必须由乙方全程参与董事会议的决议并得到乙方许可,方可实施变更之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另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随时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就股份期权期限内的事项,书面通知甲方对本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协商,除非董事会全体股东同意,否则乙方不能接触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0、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董事会议记录》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全体股东(签署)

  年月日

  方 (签署)年月日乙

股份分配协议书共5

  股份分配协议书

  股份分配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除甲、乙、丙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乙、丙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核算约定及年度分红 第十二条:

  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总投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 第十三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年底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1) 公司全年经营亏损,年底按出资比例由股东承担公司亏损金额。

  2) 公司全年经营盈利,年底将全年盈利的50%按股东出资比例计入公司下年资本,壮大公司运营规模。

  3) 全年盈利另50%用于年底分红,①10%用于员工奖励,按全年对公司的贡献度进行分配。②10%用于干股分红。③80%用于股东分红。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

  第十六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九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股份分配协议书共5篇 股东分配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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