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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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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合同(最新12篇)

  【导语】下面是网友“tangxian”分享的投资合作合同(最新12篇),供大家参阅。

投资合作合同

投资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占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2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为始至年月日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方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方以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五、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1、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比例分享承担;

  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六、退伙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2、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十一、合同争议与免责

  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十二、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本协议在后终止。

  3、本协议一式份,合作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发廊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发廊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发廊,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发廊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专业美发沙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甲方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工资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业绩百分之五为经营管理策划待遇。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投资合作合同 篇5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一个生态养殖场,该苗场位于,养殖场占地面积亩,建筑占地面积个平方米,分别为育雏室一间平方米,育成室一间平方米,育肥室一间平方米,住房套间平方米,饲料房、隔离室和工具房个平方米,化粪池个,占地平方米,分别建于育雏室和育成室旁。

  (一)、乙方因介于甲方在年月日以前投资搞养殖建房大约为平方平米等一系列前期投资,现折合人民币整。

  (二)、甲乙双方在年月日前所在养殖场内种植的树木以及个人投资参照原来的协议,如系甲方种植的树木,属于甲方财产,属于乙方种植的树木,属于乙方财产。合作期间,无需相互支付原来签定的协议租金,合同期满后,原合同生效。

  (三)、该养殖场使用土地系乙方于年月所租赁,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合同后,该养殖场土地租赁合同参照原来乙方所租赁土地协议,但是土地资金从年月日签定后,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

  (四)、该养殖成立后,甲乙双方在养殖场内共同投资使用,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行使管理使用权。

  (五)当养殖场合伙产生利益后,第一时间清算甲方多投资的元人民币整,用于支付贷款或者用于归还共同债务,余用于养殖场投资。

  二、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一)该场地上所有后期合伙建设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并约定双方投资金额甲方人民币整,占股份,乙方人民币整,乙方实际投资,占股份。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了合伙协议的另外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拥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权力和义务。新入伙人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项出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退伙。

  3、发生甲乙双方难于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合伙双方其中一方死亡或者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和失踪。

  5、个人丧失偿还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禁止行为

  示经甲乙双方同意,其中一方合伙人不得擅作主张,进货或者开展业务活动,若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六、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满。

  2、合伙事务完成或无法完成。

  3、依法被撤销。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5、其它原因需要解除。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期限内所产生债务,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2、合伙解散后,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如有意想保留厂地的使用权,应归还其中一方用于投资苗场建设的资金。

  3、如无合伙终止中第(二)项第2条之规定,甲乙双方解散后,厂房的使用权均属于甲乙双方,土地租赁回归原来所租凭时的协议。

  七、违约责任

  1、如违反前者合同之规定,造成相应的损失,照价赔偿。

  2、如未经甲乙双方协商,擅作主张,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七、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在场人:

  签定地址:

  签字时间:

投资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占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8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二、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帐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年,按每月1%收取利息。元对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2:1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

  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投资合作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为:;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经营范围为:;

  3、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让部分股份。

  4、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

  一、交易概述

甲方同意将其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 倍受让甲方上述股权,最终转让价款将根

  据上述约定之市盈率条件协商确定。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另行约定。

证券形式: 预计交割日为 年 月 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日”)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权投资行为后,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总公司(佛山市

-------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后,以股权置换方式进入其总公司,具体方式及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

  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二、交易安排

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乙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如果需要甲方同时享有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同时应履行配合之义务。

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

(2)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3)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总公司挂牌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5)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双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双方承诺

资金用途

  甲方承诺融资所获资金将被用于:

新三板挂牌

  甲方承诺其总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 年内尽全部努力实现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债权债务

  甲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公司治理

  甲方承诺投资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人员在甲方之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或者

  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提名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

网络平台维护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 元对其销售甲方产品之网络平

  台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以及升级,同时承诺如果乙方丧失网络平台销售资格,甲方有权回购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权,具体回购价格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业绩要求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网络销售合作合同,就产品年销售额及

  年销售增长率等相关条款重新进行约定,如到时未能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甲方有权回购其占有甲方之股权,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投资退出

  甲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乙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

  出条件及退出之具体方式与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其他事宜

排他性(根据需要设定该条款)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与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在排他期内,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终止交易,或者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保密

  双方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

  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交易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协议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

  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指定联系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甲乙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对方。

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以上无正文)

  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公章)(公章)

投资合作合同 篇10

  第一条双方投资人及身份证号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以上双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全体股东人员名义,并作为发起人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银行,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协议,未交齐的只对已交金额数承担股份。

  资金增减由全体投资人决定,并请全体投资人协商,半数以上同意才可执行,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合伙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红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2)更换事务执行人;

  7.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方可执行;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退出的投资者,以后将不能参加以后任何的共同投资。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如紧急情况,全体投资人同意,在共同投资盈利时,按原出资额实际退还,共同投资亏损时(或已投入但没效益时)按现有实际资本价值的比例退还。

  4.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投资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资产被委托人自愿提供其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则原出资金额将不退还。

  第八条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投资因以下事由得终止: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投资关系。

  2.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签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投资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鉴于乙方拥有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产品。首批生产套(其中系统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年月日到年月日,共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

  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英文: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账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标准厂房)。

  (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元/套内,其中产品在元/套内。

  (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对项目部独立账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2)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3)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账户内。

  (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7)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以账面统计为准)后。

  (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

  (4)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应及时划入各自账户。

  10、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1、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12、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3、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投资合作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金磊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同意月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搅拌站”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月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担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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