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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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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合同精品11篇

  【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ugxa2”分享的化工产品合同精品11篇,以供借鉴。

化工产品合同

化工产品合同 篇1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 chemi cn电 传: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规格│产│质│包│计│ │ │总│交(提)货时间│ │

│品名│型号│地│量│装│量│数│单│金│及数量

│备│执行│

│牌号│厂│标│要│单│量│价│额├─┬─┬─┬─┤注│记录│

│商标│家│准│求│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执一份,付本份,供方执│

  份,需方执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化工产品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供货时间:

  第五条:运输费用负担:

  第六条:产品价格变动调整:

  第七条:包装费用负担: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在同等条件下,需方应恪守老客户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得随意擅自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 供方违约责任:

  (1) 供方在交售产品时,未按原来样品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交付产品质量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并退货。

  (2) 供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发货或交货,每天按合同价款支付赔偿金.

  (二) 需方违约责任:

  (1) 需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必须支付违约金元.

  (2)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天按合同价款%支付滞纳金

  (3) 需方收货后未执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

  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批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以后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什么问题,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长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关于本次交易和签订本合同的事实,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而获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秘密等技术信息,供需双方应严格保密,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形式的事先同意,不得将这此信息披露或者泄露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此之前与本合同文本意思表示相冲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合

  同歧义的任何约定无效.,有未尽事宜,可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

  (3)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化工产品合同 篇4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 chemi cn电 传: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合同 篇5

  出卖人: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

  数额时间以及数量金额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化工产品合同 篇6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 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化工产品合同 篇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输、包装、装卸、税金、利润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二、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

  (1)交付后 个月保质期;(2)正常运行 个月;(3)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条款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予赔偿。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按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3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

  2、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险品包装需符合 ,如因包装不当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五、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厂家、品牌,于时间 (分批 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厂:

  2、乙方采用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提出异议:

  1、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 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批号、重量是否与送货清单一致及合格证是否一致等;

  3、甲方应在材料进厂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七、结算与付款:

  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货物总金额,甲方以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原料超过或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九、其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化工产品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XX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XX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XXXX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xx 年XX 月XX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XX,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XX,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XX,甲方赠送给乙方XX;年销售量达到XX,甲方赠送乙方XX。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化工产品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供货时间:

  第五条:运输费用负担:

  第六条:产品价格变动调整:

  第七条:包装费用负担: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在同等条件下,需方应恪守老客户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得随意擅自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 供方违约责任:

  (1) 供方在交售产品时,未按原来样品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交付产品质量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并退货。

  (2) 供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发货或交货,每天按合同价款支付赔偿金.

  (二) 需方违约责任:

  (1) 需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必须支付违约金元.

  (2)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天按合同价款%支付滞纳金

  (3) 需方收货后未执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

  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批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以后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什么问题,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长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关于本次交易和签订本合同的事实,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而获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秘密等技术信息,供需双方应严格保密,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形式的事先同意,不得将这此信息披露或者泄露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此之前与本合同文本意思表示相冲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合

  同歧义的任何约定无效.,有未尽事宜,可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

  (3)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化工产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图书销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一条销售范围:

  1、乙方享有甲方全部合法出版物在地区内的发行销售权。

  2、。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供图书是正式出版物,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

  2、甲方收到乙方要货订单后,须在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乙方急需订购图书,甲方应在当天给予答复。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新书的电子书目、宣传资料和其他出版信息。甲方应在新书入库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做好各项发行服务工作。

  4、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开展业务讲座或其他宣传推广活动,做好营销服务工作。

  5、甲方应以乙方报订数方式发货为主,也可根据市场情况配发新书。

  6、甲方应与乙方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核对,核实当月实发实收图书的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将订单传真、邮寄(或其它方式)给甲方,订单须乙方确认签名同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如采用形式传递给给甲方,乙方应注明“凭此传真件有效”;若电话报数应将订单原件邮寄给甲方。

  2、订货、添货业务由乙方授权专人负责,该负责人有义务提供甲方委托销售图书的.市场销售信息。

  3、乙方在向终端用户销售时,可在甲方发货折扣的基础上浮不低于5个百分点;乙方批销折扣不得低于甲方发货折扣,乙方不得窜货和恶意竞争。

  4、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书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5、乙方应保证甲方图书不低于个月的销售周期,争取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6、一般图书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帐期(重点图书另行商定)。乙方应保证按时回款,达到或超额完成甲方规定的回款要求。

  7、乙方不得盗印或销售盗印的甲方图书,并与甲方联合打击盗版,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

  第四条结算折扣

  1、甲方给予乙方供货折扣为折,教材类图书(中高职教材图书、社会培训教材、教学软件类图书),特殊图书按特殊情况处理。

  2、。

  第五条发货及验收

  1、发货费用:甲方供货给乙方的发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站点后,正常的转运、存储、提货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发货依据: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以及新书出版情况和当地市场状况采取供应与主发。

  3、发运方式:甲方一般为汽运,也可根据乙方要求而定(在订货单上注明)。

  4、乙方收到货物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反馈货物信息,日内无回告,我方视为收货无误。

  5、图书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污损,应由运输部门开具证明,以便甲方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同时补发图书或调整帐目。

  第六条退货

  1、乙方在年度内可退回甲方滞销图书,退货率不得超过%。

  2、若甲方对某种书进行清算,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个月内将该书余货退回甲方,逾期视为乙方该书已经销售。

  3、退货方式:乙方有权选择退货运输方式,并承担正常的全部退货费用。如甲方指定退货运输方式或调拨图书,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4、退货规定;

  (1)乙方退货须向甲方传真退书目录清单,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退货。

  (2)乙方退货的图书必须完好无损、无污渍,能正常销售。

  (3)甲方收到乙方退货后,对图书进行清点,并在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退货数量,残损图书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图书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版内容问题,乙方有权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额支付。

  第七条帐款结算

  1、甲乙双方业务负责人每月必须核对往来账目次(每月日至日,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2、乙方每月月底前向甲方结算一次叁个月前的货款。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明显不能满足经销条件,不具备经销能力,甲方可撤销其经销资格和销售合同、并终止双方责权。甲方在合同终止前天内通知乙方,在此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商定。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民事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6、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篇11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执行。外观质量: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三条 菌种的提供方式为□买方提供:□卖方自备;买方提供菌种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对菌种验收的方式为 。菌种价格为 元/瓶,合计: 元;菌种价款结算方式为□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定金:买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抵作收购款/□返还买方)。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 投售点。

  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化工产品合同精品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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