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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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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合集11篇

房屋转租合同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房屋转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栋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愿将建国北路武装部门面房49号原金湘玉菜馆所有设备及装转让给乙方(转让设备详见设备清单)设备必须能正常使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所有设备及装修转让费为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附收据为凭)。

  三、甲方将原金湘玉菜馆设备及装修转让给乙方后,原金湘玉菜馆的任何债务及经济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与乙方无关的债务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乙方必须更换工商、税务、卫生等方面的.证件。

  五、如此房屋因国家征收、征用、拆迁所造成乙方不能营业时,乙方与房东协商解决因拆迁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装修费用,(装修费按五年折旧计算)。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东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附甲方与房东签订的《房屋设备转让合同》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4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二层楼房、其楼上全部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租赁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 转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

  第三条 租金: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租赁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租赁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租赁,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租赁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租赁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原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6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房屋的格局为 室 厅 厨 卫)。该房屋用途为生活用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2、甲方于3月8日与出租房季某签订半年租房合约,现转租给乙方。

  3、甲方与乙方合约签订完之后房屋发生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

  4、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x元。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租赁期限:

  从20年5月1日至20年5月1日共计二年,二年以内租金不调整,二年期满租金根据市场变化而定,同等条件优先乙方。

  二、承包面积及承包租赁费:

  1、承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赁费 元,合计 元。

  2、楼梯不计面积不收费用。

  以上共计承包租赁费人民币 元,甲方出具收款单据。

  三、甲方责任,在乙方承包开业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1、电源接入入户电箱,保证用电。

  2、消防设施安装并取得消防部门的验收(在本工程全部具备消防验收后)。

  3、上下水在施工前接入并保证冬季供暖(在国家规定标准温度内)、通风管道在装璜前调试完毕。

  4、提供和某某学院关于拥有四十年商铺使用权的有效文

  四、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时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并将复印件交于甲方。

  2、办理在忻合法经营的各种证件,合法经营。因非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不得将所租房屋抵押担保。

  4、租赁期间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租赁期间所出现的故障、损坏自行解决。

  5、租赁区域门前的使用、管理不得影响正常交通。

  6、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因装修改动取消的消防设施按消防要求代换,须符合消防要求。

  7、水电单独挂表计费,按规定标准按时交费。

  8、采暖费按当地标准及时上交。因欠费造成后果自负。按期交各种税费、规费。

  五、其它:

  1、乙方承包租赁期满,除可移动设备、用具、空调可带走,其余固定装饰必须保证完好齐全移交甲方。

  2、装修标准、项目必须双方审定,凡改动、拆除、外装饰上增加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包括广告招牌位置的确定。

  3、地下停车库如用停车乙方有偿使用。

  4、承包租赁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下年度租金提

  5、甲方在乙方承包租赁期间,不得将其余门市房、租给其它金融机构。确保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承包租赁费的30%。

  2、乙方如不按期交租赁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发生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从生效之日双方信守不得违约。

  本合同一式六份,附租赁平面图做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房屋转租合同 篇8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 大楼的房屋的承租权,于2011年6月3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承租权,2011年 月 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 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层约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平方米。

  4.本协议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的依据,图中红线内的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的面积。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1年6月6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2011年10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2011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2011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的,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的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 元(实付 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 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3.甲方与乙方应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4.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甲、乙双方的汇租金账户:

  银行:

  账户:

  账号:

  四、保证金

  1.甲方与乙方可自行报装水、电辖表,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承担。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丙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不计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纳保证金5万元(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不续租的,自双方腾空场地后一个月内凭收据与丙方结算后退还。

  2.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与乙方分别、独立与丙方进行结算。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的各种款项,不足部分丙方有权继续向欠款一方追偿。

  五、丙方对甲方转租的意见

  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甲方将其承租的场地部分转租给乙方的约定。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交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与丙方于2011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本协议附件三,该合同甲方与丙方的相关约定,涉及乙方权利与义务的,乙方均予以认可。

  2.甲方、乙方对各自租赁部分向丙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

  附件二:《租赁合作协议书》

  附件三:《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 篇9

  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的行为。房屋转租应该事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2.《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于房屋转租的特殊性,找法网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1、房屋租赁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考虑到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房屋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房屋转租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租房屋地址:

  二、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租于他人,无需事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转租行为。

  三、乙方就此转租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11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据此,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那转租合同应为有效。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合同法》虽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需事先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但未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所产生的转租合同的效力。这也造成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转租合同的效力产生了不同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出租人以承租人未经其同意擅自转租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定的转租合同应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事实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所作的表示。

房屋转租合同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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