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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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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11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米各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年月日。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土地的面积

  甲方将位于村面积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

  该土地位于桃大村面。,西至,南至,北至。东长米,西长米,南长米,北长米。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总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村委会鉴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付年的承包费元(大写人民币:。)

  3.从承包后的第六年开始按元每年递增%的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5.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按照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赔偿)、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为准,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

  依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土地承包协议:

  一、承包土地的座落位置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 亩,土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及缴款方式

  1、土地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 元,土地承包费每年 元,承包费总额 元(大写: 元)。

  2、土地承包金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管理承包的土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有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无所有权。

  2、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证单位各一份。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章)

  承包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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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土地方):

  乙方(租地方):

  甲方自愿将土地 亩转租给乙方种植使用,甲乙双方特制订以下约定:

  1.土地租用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起至从年月日)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一方私自违约,如违约承担经济损失(每亩违约金元)。

  2.租金每年每亩地从元,每年的租金在前交清,最多期限日内。承包期内,根据市场行情,该承包土地的租金另算。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挖沙、土,破坏地形、地貌,乙方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过问乙方的生产经营,从事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承包到期后,乙方把该土地恢复原貌。

  4.土地的所有权永远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征地、煤矿塌方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土地赔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及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异议,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6.土地承包到期后,如甲方再出租土地,同等价格乙方具有优先租用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村*组******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3.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4.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5.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

  年月日订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圆整(

  元 )(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材料单价按照《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 工程期限  工期:乙方须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第八条 验收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结算  

  1、 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 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  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 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 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 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 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 乙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 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 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 产品要求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须有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 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

  (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

  话:  帐

  号: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话: 帐号: 开户行: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

  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

  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

  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

  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

  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

  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

  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

  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

  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

  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

  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

  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值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

  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

  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

  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

  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

  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

  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

  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

  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

  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会、(如经公

  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 年月日订

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发包方(甲方): 村(居)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发包土地概况:

  1、该地块为 新增耕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土地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发包的土地拥有土地所有权,依法监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农业种植生产。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指导、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执行市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乙方搞好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

  3、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每年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乙方应承担合法税费的落实上交等工作,监督乙方积极完成。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实际出发积极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5、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调解、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矛盾、确保承包合同的履行与兑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流转权、以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

  2、土地承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挖掘开发土地使用资源,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积极改善生产条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内集体兴建的水利设施等附属物。

  4、按规定,及时向甲方缴纳每年的土地承包费。

  5、根据镇(街道)村两级的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积极发展高产高效农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四、双方商定

  1、承包期内,乙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按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报请甲方备案,属承包经营权转让的还必须报发包方批准,并在甲方指导下,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及时登记土地使用、流转管理台帐。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征用土地,甲乙双方都应服从,甲方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组织“村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事宜按上级政策规定办理。

  4、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缴纳(违约金额的) %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六、其他事项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办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发包方: 代表人(章) (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员(章) (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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