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时间: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通用5篇)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年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项目。

  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

  甲方将就乙方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年内(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提升品牌形象,扩大知名度,拓展市场,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户外高炮广告合作合同:

  一、在位于竖立高炮双面两个。规格为:总高度高炮版面宽度。

  二、合同有效期从至共年。

  三、甲方负责建造高炮所用的土地审批及市容审批。

  四、乙方承担建造高炮所需资金及负责设计、制作、安装。

  五、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高炮的维护和保养。

  六、合同期内,乙方所承建的高炮经由乙方负责经营,高炮的产权归甲方所有。高炮的版面承租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定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定价;甲方授权乙方与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

  七、合同期限内,乙方先期获得高炮所得利润,在收回乙方建造成本以后,所得利润由均有甲、乙双方各按50%获得;合同期内余下期限甲、乙双方按照60%、40%分成。

  八、合同期限内,如遇拆除,开发移建等,所产生的亏损或获利等各项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各按50%负责;合同期满,所产生的任何与高炮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非人为故意、非质量问题导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十、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使用高炮,均按市场价支付费用;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马鞍山。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十五、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中联钢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建设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安全、顺利开展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等服务业务,保证相关各方的资产安全,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与甲方结为战略合作联盟,成为“中联钢仓储联盟”

  (以下简称“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战略合作联盟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结为仓储战略合作联盟。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成为甲方发起和协调管理的仓储联盟成员之一,并将乙方所辖的———————————————————————仓库(仓库法定地址:万吨;仓库库位平面图:(见附件六)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并接受该管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指导,严格遵守该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参与甲方的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和网上货物质押的仓储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仓储管理业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愿意以服务体系为合作平台,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其他各加盟成员共同努力将“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塑造成中国钢铁流通领域的著名品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作为仓储联盟发起和协调管理单位,有权管理、监督、指导作为仓储联盟成员之一的乙方所进行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仓储管理业务。

  2.有权建议乙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

  3.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收取“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按年支付。

  4.可以在乙方的积极协助下,将乙方的存货客户发展为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普通会员和交易会员。

  5.有权代乙方与交易会员在签订交易文件时签订存货协议条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的前提下与交易会员代签存货协议条款。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的使用权,并为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向乙方提供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

  3.不得干涉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外的乙方其他业务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某某某”品牌。

  2.按本协议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仓储管理基本功能。

  3.享有甲方提供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培训服务(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实施培训,乙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甲方的《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和《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以及本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细则。

  2.接受甲方对乙方仓储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

  3.必须将甲方的交易会员视作本仓库的存货客户,并授权甲方代签存货协议。

  4.必须确保录入《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

  5.认真对待甲方调整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业务人员的建议。

  6.应设立相应业务机构(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的仓储管理业务。

  该业务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参与甲方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和使用《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培训。

  7.应按照《联盟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储管理业务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用户名、操作人员密码实施严格管理。

  8.不得参与中联钢电子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活动,不得泄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仓储信息。

  9.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各类印章、联系地址、与本市场联系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仓储费用等与仓储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市场书面报告,并修改相应文件。

  10.如发生可能涉及甲方网上钢铁产品电子交易安全和网上货物质押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

  11.应按照第二条第3项向甲方交纳“中联钢仓储联盟”品牌使用管理费。

  12.有义务向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货物的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1.乙方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货物入库、出库、仓储管理、过户。

  2.《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所涉纸质存货凭证格式见附件一,提货单格式见附件二。

  3.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以及《联盟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

  如货物出现异状时,乙方应及时向相关客户(存货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客户(存货人)进行处理。

  4.乙方须严守客户入库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收取费用标准

  1.乙方仓储所涉各类费用的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2.乙方收取费用标准将由甲方在中国联合钢铁网交易主页和仓储联盟主页予以公布。

  3.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与甲方协商调整收取费用标准或增减收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经甲方公布之后方可实施。未公布新标准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1.在乙方有违约操作现象时:

  (1)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仓储联盟成员资格。

  (2)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对《中联钢仓储管理系统》的使用权,并由乙方承担因暂停或终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或协助相关方追究乙方或乙方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联盟仓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按《联盟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赔偿;《联盟仓库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本协议责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本协议义务不能免除。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不可抗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不可抗力消失后,双方未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 商业秘密

  除为了解决本协议履行纠纷而诉至法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及本协议附件的内容。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对方有关交易信息、工业产权、技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信息外)有保密义务,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除第八条第1项所述情形外,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含第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自动终止本协议,否则视同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仍然适用本条款。

  4.如发生上述终止本协议情况,乙方须对尚未结束的仓储管理业务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完毕。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在与中联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相关文件、业务中正式使用“中联钢仓储联盟”的字样,并可以在该仓库法定地址挂牌(标识牌由甲方统一设计)。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发布的有关制度、规则、通知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合同,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年息,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账户:

  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股东名称:上海证券股东代码:深圳证券股东代码:。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账户,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账户操作:

  合同期间,甲方将该账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账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合同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若账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全年%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

  签署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元,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则视为乙方终止合同,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账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市值既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元,既%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合同,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账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元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合同期限:

  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合同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合同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签定地为市。本合同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推广天易GPS车辆定位系统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GPS监控平台的运作,产品的.提供与技术支持。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展开多种形式的销售活动,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了解并且参与GPS的销售以及实施,享有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企业战略合作合同(通用5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