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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时间: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15篇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芜湖市东方大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长荣

  地址:芜湖市银湖南路88号风凰花园1号楼1单元703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工程进行设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根据甲方要求和设计表达需要进行效果图设计;

  2、装潢施工图设计;

  3、设计范围包括外观及室内空间等与装饰有关的事项。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根据建筑使用面积计算,室内50元/ m。室外15元/ m/建筑立面面积,开票费用不包含在内,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以现金支付设计预付费人民币一半,乙方积极展开设计工作;

  2、乙方交付全部图纸时甲方即以现金结清余款。

  (注:1、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应按设计工程进度与甲方保持沟通在甲方满意的基础上确认方案,完成设计任务。

  3、因甲方推迟付款而造成的设计日期推迟,和甲方未及时反馈意见而造成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认方案的基础上,完成设计全部或主要设计图时,由于甲方原因变更主体设计方案要求,乙方重新调整,应作为二次设计,需另行收取设计费。(局部小的调整不收费)

  四、具体设计时间安排:

  1、主方案初稿期

  乙方在平面方案和甲方确认订稿后,合同签订的基础上,拿出彩色效果方案图以便和甲方确定装饰风格主体方案,具体内容(外立面,室内效果图)

  2、主方案调整期

  甲方在看到装饰主体方案效果图后及时商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乙方做及时调整。

  3、主方案定稿后续施工图纸期。

  乙方调整完主方案定稿后,迅速完成全部施工图纸。

  4、方案装订,打印出图送交甲方,方案全部结束。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提供房屋各部分使用功能、装潢标准、装潢风格等要求;

  2、及时审批设计各阶段乙方报送的方案;

  3、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提议和现行国家规范进行设计。

  2、及时进行图纸答疑、交底等服务。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设计工作,经双方同意特遵守下列条款:

  一、设计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

  二、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项:

  1.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2.绘制效果图(客厅1张、主卧1张)

  3.绘制正式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客厅、餐厅、主卧)立面图、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材料以及色彩等。

  4.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5.备有甲方投标及签订承揽合同。

  6.工程施工必要指导。

  四、设计费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建筑面积),设计费总计 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依下列方式进行。

  1.甲方同乙方签订设计委托书后,乙方开始绘制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方案,甲方付设计费60%给乙方。

  2.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方案甲方认可后,乙方开始出正式的施工、效果图纸,甲方付乙方设计费20%。

  3.乙方在绘制完施工图纸后交与甲方审定,同时甲方付设计费20%给乙方。

  六、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之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

  七、甲方签完工程合同时,应约束承包商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之进行,若承包商与乙方有所争议,应由甲方出面协调,若因而导致工程停顿时,视为可归责任甲方之事由,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八、甲方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第四条约定之设计费,应双方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与本合同作相反解释。本合同之任何一条因任何原因解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能力。

  十、双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有所争议时,双方同意委托见证人,或律师协调解决,调解费由双方分担。

  十一、其它条款:

  1.若工程非乙方之事由而未能进行中途停止时第三,第四期设计费甲方照常支付。

  2.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日千分之二计算滞纳金。

  3.设计时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其中审稿时间和修稿时间不在其中)

  4.甲方付乙方设计费不包括任何税金在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一经签定具法律效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

  年月日

  文秘站刊出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项 目 名 称: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现行的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 项目概况

  二、 项目内容

  三、 设计周期

  1、设计总周期:天

  2、设计进度控制及时间要求:

  四、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 设计单价实际核算方式为:

  2、设计阶段设计费支付进度及付款方式:

  设计费用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托全权代表与乙方在本工程期间保持联络协调。

  2、甲方按本合同时间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具体见附表),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若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时间可相应顺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不符合要求应于收到的日内书面回复,并提出具体要求,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

  3、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4、方案设计明显不能体现甲方意图或经过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不再支付费用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相应文件资料;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和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提供的资料制定出计划书及项目进度表,并明 确对甲方的具体技术、服务承诺,作为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无偿修改直至甲方满意,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及进度计划延误由乙方全额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主动前往甲方现场进行调研,并为甲方相关材料、设施的选定提供建议和意见,做好对甲方的设计服务工作,并对设计方案施工提供指导。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承担甲方损失费用;

  5、乙方的设计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 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 天,应减收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的 ,延误 天,仍不能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标准对甲方赔偿。

  7、乙方负责进行必要的工程设计以及设计后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乙 方应从专业的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分析,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按标准奖励。

  8、因乙方设计原因造成工程浪费或返工,造成损失占该设计工程总造价5% 以上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 甲方有权索赔。

  10.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基础资料造成乙方工作中断的,乙方可相应顺延设 计文件提交期限。

  11.乙方提交相关的设计成果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参加设计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并按规定的时限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七、 其他约定

  1、乙方到现场调研、汇报费等一切开支以及税费自理,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 甲乙双方在工程设计中均以文字形式进行文件往来。

  3、 乙方为甲方进行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 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委托方单位名称:

  设计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4

  发包人代表(甲方):

  承包人代表(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双方另定。

  2、按下列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元

  (2)定金: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份,价格: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元

  (6)出效果图,价格:元/张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三)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通过后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海南拓艺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周边概况: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或现行海南家装设计市场每平方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 设计前甲方支付预付款

  2、 甲方接受乙方图纸时需向乙方支付设计款元。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为甲方完成施工图及效果图。

  3、 甲方接受全套设计图纸时需向乙方支付设计尾款元。

  第三条 设计内容

  乙方提供的装饰施工图中应有设计说明。

  (一)效果图 张

  装饰施工图

  1、原始结构图

  2、平面布置图

  3、尺寸定位图

  4、给水布置图

  5、排水布置图

  6、电路布置图

  7、插座布置图

  8、天花布置图

  9、灯具布置图

  10、开关布置图

  11、地面铺装图

  12、立面索引图

  13、立面图

  14、节点、详图

  (二)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方案图; 方案包括

  (三) 乙方的平面方案图获甲方通过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及设计费;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甲方确认了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后,乙方进入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平面设计方案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体设计费用的30%作为补偿,乙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协议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 乙方制作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方案图进行修改直到满意为止:

  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第一次设计方案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元/天;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

  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三)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 方:乙方授权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海南拓艺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周边概况: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或现行海南家装设计市场每平方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 设计前甲方支付预付款

  2、 甲方接受乙方图纸时需向乙方支付设计款元。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为甲方完成施工图及效果图。

  3、 甲方接受全套设计图纸时需向乙方支付设计尾款元。

  第三条 设计内容

  乙方提供的装饰施工图中应有设计说明。

  (一)效果图 张

  装饰施工图

  1、原始结构图

  2、平面布置图

  3、尺寸定位图

  4、给水布置图

  5、排水布置图

  6、电路布置图

  7、插座布置图

  8、天花布置图

  9、灯具布置图

  10、开关布置图

  11、地面铺装图

  12、立面索引图

  13、立面图

  14、节点、详图

  (二)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方案图; 方案包括

  (三) 乙方的平面方案图获甲方通过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及设计费;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甲方确认了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后,乙方进入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平面设计方案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体设计费用的30%作为补偿,乙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协议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 乙方制作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方案图进行修改直到满意为止:

  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第一次设计方案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元/天;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

  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三)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 方:乙方授权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7

  甲方: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与位于浙江诸暨次坞的客户xx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内设计签订设计合同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乙方在与本合同合作期商,不得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有为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三、由于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四、设计委托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该合同总价的xx%(以甲方所收的款项为准)作为乙方的设计费用(其中包括陆套施工蓝图),乙方设计必须达到客户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2、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所列的效果图以及需盖设计院公章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xx%(效果图与盖章费用包含在甲方付给乙方xx%设计费中)。

  3、合同所需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照此协议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则应赔偿非违约方相应的损失。

  六、其他

  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他事项,则另行订立委托协议。注合同附件为:XX,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福建华建御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技术研发基地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福建华建御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技术研发基地总平方案规划及各单体设计

  二、设计费用

  1.规划方案:先预付 万(不含税),结算时在研发大楼单体设计总价中扣还给甲方。

  3.研发大楼价格:(三期开发前双方再行确定)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预支费用的 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设计的时间: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 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即红线图1份,立项批文1份;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如甲方的要求合理,规范,乙方应配合进行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的设计成果需满足建设主管部门对该成果的审核并达到通过。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本协议书之目的,甲方、乙方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双方”或“各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的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设计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地址)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

  .1标准设计(包括:A平面布局方案设计、B结构造型 、C色彩设计);

  .2设计图共三项:方案平面图、方案效果图、施工图。

  .3方案设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2.现场勘测,绘制平面图;

  .2开工前现场交底;(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3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设计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4工地主材检验;(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5甲方装饰品推荐;

  .6家具采购的推荐;

  .7施工质量监督,验收。(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另起合同)

  3.设计价款及费用:

  设计费按建筑面积计取,建筑面积为建筑图纸投影面积(含公摊面积),每平米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总面积平米,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因设计需要,如乙方前往北京市以外的任何地点工作,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4.设计价款及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价款的.7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设计期限同期顺延,逾期时间超过30天,合同自行终止。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确认方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上述款约定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提供给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也可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需求,由甲方为乙方安排行程及住宿。

  甲方支付的款项,需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5.设计期限:

  甲方支付给乙方款约定的设计款后,在 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定位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图、效果图;

  在 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 。

  6.甲方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要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设计要求;

  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的通知后7天内与乙方进行设计方案讨论,并约定修改方案的期限,直至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

  7.乙方责任: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向甲方做讲解,与甲方进行讨论、沟通,同时约定修改设计的完成日期并按约定完成设计。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确定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8.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停止执行或解除合同,设计费不退还甲方,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设计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每日按设计费总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前述违约金,并且乙方不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

  9.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约定完成设计的,每迟延一日完成,乙方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设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将甲方已支付设计费返还甲方。

  10.特别约定:

  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设计费以前,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书面或电子设计文件;

  乙方按与甲方沟通商定确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如甲方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未付款项。

  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及时交付设计所需资料、迟延付款、故意拖延等)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完成设计方案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11任何一方均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乙方对本合同所列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拥有版权,仅供甲方作为本合同所指工程项目专用,如甲方对上述图纸另做其他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书面征得乙方同意。

  1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后15天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3.纠纷解决方法: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合同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二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即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14.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其他各方住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 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以双方中最后签字一方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与位于浙江诸暨次坞的客户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内设计签订设计合同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乙方在与本合同合作期商,不得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有为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三、由于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四、设计委托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该合同总价的%(以甲方所收的款项为准)作为乙方的设计费用(其中包括陆套施工蓝图),乙方设计必须达到客户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2.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所列的效果图以及需盖设计院公章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效果图与盖章费用包含在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中)。

  3.合同所需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照此协议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则应赔偿非违约方相应的损失。

  六、其他

  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他事项,则另行订立委托协议。注合同附件为:,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第一代处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一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和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中详细说明。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委托乙方按计划每季度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委托书、商业秘密专用法律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样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时间。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的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并委托乙方按计划按季度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委托书、商业秘密专用法律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样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时间。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的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等包装以及标有商标的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产品相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确认验收货物的样品。

  6.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样品和标准验收货物。

  7.甲乙双方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签订的上述加工产品的商标和图案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生产或提供给他人。

  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和生产的样品提交给其他制造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和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生产周期等标准应印刷制作,制作标准应符合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供应,并按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执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印刷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乙方商标、饰品、包装丢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提供的样式不得用于其他商标的生产。

  6.严格遵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的样式、数量和标准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书,乙方支付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单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双方以此和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必须在乙方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后3天内验收产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承担货物总价的%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押金。

  2.如果乙方生产或销售甲方的产品、包装、印刷品等。未经授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如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责任方应承担该批货物价值的%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和授权手续不全或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委托加工合同的期限为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当地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制定。

  甲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装修室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本设计不包括园林、厨房和智能化设计。

  2.本设计不负责建报图和竣工图。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万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1、设计费支付进度按提交设计文时间及工程进度所决定。

  2、上述设计费包干价,在本合同项下工程范围内,今后不随涉及内容及设计周期的改变而调整。设计费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数,按规定向发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6.发包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时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电脑,办公桌、打印机)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条件。

  .5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

  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当地技术标准。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工程开始施工,如须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则设计费或工资另行商议。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天支付,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

  合同生效后,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第一天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其他约定事项:(也可另签补充协议)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公司

  签证人:(盖章)公司代表:(盖章)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3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本协议书之目的,甲方、乙方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双方”或“各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的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设计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地址)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

.1标准设计(包括:A平面布局方案设计、B结构造型 、C色彩设计);

.2设计图共三项:方案平面图、方案效果图、施工图。

.3方案设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2.现场勘测,绘制平面图;

.2开工前现场交底;(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3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设计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4工地主材检验;(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5甲方装饰品推荐;

.6家具采购的推荐;

.7施工质量监督,验收。(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另起合同)

  3.设计价款及费用:

  设计费按建筑面积计取,建筑面积为建筑图纸投影面积(含公摊面积),每平米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总面积平米,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因设计需要,如乙方前往北京市以外的任何地点工作,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4.设计价款及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价款的7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设计期限同期顺延,逾期时间超过30天,合同自行终止。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确认方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上述款约定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提供给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也可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需求,由甲方为乙方安排行程及住宿。

  甲方支付的款项,需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5.设计期限:

  甲方支付给乙方款约定的设计款后,在 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定位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图、效果图;

  在 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 。

  6.甲方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要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设计要求;

  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的通知后7天内与乙方进行设计方案讨论,并约定修改方案的期限,直至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

  7.乙方责任: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向甲方做讲解,与甲方进行讨论、沟通,同时约定修改设计的完成日期并按约定完成设计。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确定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8.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停止执行或解除合同,设计费不退还甲方,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设计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每日按设计费总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前述违约金,并且乙方不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

  9.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约定完成设计的,每迟延一日完成,乙方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设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将甲方已支付设计费返还甲方。

  10.特别约定:

  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设计费以前,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书面或电子设计文件;

  乙方按与甲方沟通商定确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如甲方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未付款项。

  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及时交付设计所需资料、迟延付款、故意拖延等)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完成设计方案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11任何一方均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乙方对本合同所列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拥有版权,仅供甲方作为本合同所指工程项目专用,如甲方对上述图纸另做其他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书面征得乙方同意。

  1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后15天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3.纠纷解决方法: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合同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二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即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14.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其他各方住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 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以双方中最后签字一方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本协议书之目的,甲方、乙方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双方”或“各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的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设计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地址)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

.1标准设计(包括:A平面布局方案设计、B结构造型 、C色彩设计);

.2设计图共三项:方案平面图、方案效果图、施工图。

.3方案设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2.现场勘测,绘制平面图;

.2开工前现场交底;(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3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设计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4工地主材检验;(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5甲方装饰品推荐;

.6家具采购的推荐;

.7施工质量监督,验收。(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另起合同)

  3.设计价款及费用:

  设计费按建筑面积计取,建筑面积为建筑图纸投影面积(含公摊面积),每平米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总面积平米,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因设计需要,如乙方前往北京市以外的任何地点工作,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4.设计价款及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价款的.7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设计期限同期顺延,逾期时间超过30天,合同自行终止。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确认方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上述款约定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提供给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也可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需求,由甲方为乙方安排行程及住宿。

  甲方支付的款项,需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5.设计期限:

  甲方支付给乙方款约定的设计款后,在 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定位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图、效果图;

  在 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 。

  6.甲方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要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设计要求;

  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的通知后7天内与乙方进行设计方案讨论,并约定修改方案的期限,直至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

  7.乙方责任: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向甲方做讲解,与甲方进行讨论、沟通,同时约定修改设计的完成日期并按约定完成设计。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确定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8.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停止执行或解除合同,设计费不退还甲方,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设计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每日按设计费总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前述违约金,并且乙方不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

  9.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约定完成设计的,每迟延一日完成,乙方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设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将甲方已支付设计费返还甲方。

  10.特别约定:

  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设计费以前,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书面或电子设计文件;

  乙方按与甲方沟通商定确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如甲方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未付款项。

  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及时交付设计所需资料、迟延付款、故意拖延等)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完成设计方案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11任何一方均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乙方对本合同所列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拥有版权,仅供甲方作为本合同所指工程项目专用,如甲方对上述图纸另做其他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书面征得乙方同意。

  1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后15天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3.纠纷解决方法: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合同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二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即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14.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其他各方住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 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以双方中最后签字一方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本工程室内装饰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枣庄市运河家居酒店项目整体装修

  2、工程地点:枣庄市 ;

  3、合同范围:上述项目涉及的装修设计范围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4、设计内容:上条所涉及范围部分装饰工程所需的效果图、施工图;

  二、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2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设计费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付定金为总设计费的20%;

  2、交付全部效果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纸时,付总设计费的30%;

  4、全部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付总设计费的20%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2、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

  3、除有第2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4、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由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面导致工程停顿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5、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6、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违约金,按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日计算。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确定设计方案后,绘制施工图,提供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2套)电子版1套,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2、全部设计效果图自合同签字之日的 20 日内交付甲方;

  3、全部设计施工图自效果图方案通过之日的 15 日内交付甲方;

  4、乙方应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主要材料的厂家、单价;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证工程承包合同;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7、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核实,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满意。如施工过程中需变更图纸,根据图纸的数量,费用另行协商。

  8、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扣除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日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7日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归还已收的设计费;

  9、甲方拥有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版权。

  10、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11、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如设计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书系指设计委托,如需施工应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六、如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参照合同法解决。

  七、本合同如有争议,提请台儿庄区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九、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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