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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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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销售合同【精品14篇】

委托销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26ldquo;五证一照%26rdquo;,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2

  旧机动车销售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证件种类:

  号码: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销售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委托销售合同 篇3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租赁甲方经营的项目事宜,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租赁在国内的独家代理,以甲方名义租赁本项目商铺、住宅、车位、酒店等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2、租赁价格调整计划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3、甲方根椐实施情况有权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无权变更经甲方确定的价格及方案;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广告投入:

  1、乙方须在策划执行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宣传推广计划和相应预算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协助配合甲方有关人员执行计划。

  2、经甲方批准同意的宣传推广的费用由甲方投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投入的广告费用应不低于本合同委托销售全部物业总租赁额的5%。

  第四条、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代理费基础佣金为销售额的 %。

  2、每月结算当月佣金的支付给乙方。

  3、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按月结算,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时间,应从当月1日开始,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下午六点。结算日为次月10日。乙方需在每月3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代理费明细及甲方须支付的代理费数额,甲方于每月10日一次性结清,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证照,及租赁所需详细资料。

  2、负责提供并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及现场售楼部办公用品、水、电费用。

  4、甲方派驻财务等相关人员,收取订金、定金、房款,并在合同鉴证、签定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5、负责最后确定项目的图纸、面积、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

  6、负责产权办理。

  7、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LOGO。

  8、按期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

  9、 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的策划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主题定位和形象定位准确、有号召力,富有创新和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含问卷调查等技术支撑资料),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3、负责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4、提供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的设计,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部包装、示范单位室内外布置建议、宣传资料制作等。同时协助甲方向各大报刊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文章,并承担因未经甲方认可的宣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所作设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如由此引起他人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5、派遣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6、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不能超越委托范围代表甲方发表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将本业务委托第三方。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满一年止。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1、全程代理租赁任务提前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相应银行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付款1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代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1周内予以结算。

  3、甲、乙任何一方如中途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五天内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负责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不计算乙方违约。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协商未果,则凡因本合同引起之或与本合同相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项目所在法院审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即所有的日常销售通过乙方来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销售)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项目(即 )的销售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之《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2、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收费标准

  乙方按当月实际销售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结算方式

  本项目开始销售后每一个月按照的标准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户的首付款或贷款购房客户完成首付和银行按揭手续。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销售明细及代理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支付当月代理费给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则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付罚金。

  3、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任务

  .1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的合法性。

  .2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所需的必备电话、看房车辆等办公设备,免费提供售楼处、样板间等销售中所必备的硬件设施;同时,甲方承担每月电话费和宣传单及其它言行宣传等费用。

  .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书面建议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乙方权利及义务

  3.乙方以派专案小组进驻销售现场的形式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负责督促客户按购房合同及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及相关款项,乙方不得以

  .3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乙方应协助完成客户的入住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员工工资、提成、住宿费等,由乙方承

  4、工作方式

  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当周的销售情况报表,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销售情况分

  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工作人员与乙方专案小组,应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不定期举行公司级别的工作会议,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违约责任

  因各种不可抗力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损失,均

  6、保密

  甲乙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往来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文件均属保密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终止。

  8、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大厦(花园、别墅、公寓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2.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包括物业名称证明、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及技术指标文件,提供上述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时间表。

  2.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当地环境。

  3.乙方与客户接洽之后,以传真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客户。凡经甲方确认后的客户,成交后均视为乙方成交。

  4.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与客户签署有关认购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

  三、销售价格

  本物业第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与销售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乙方须售出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如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销售出平方米的物业即构成违约,双方另行确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

  七、广告宣传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在报和报上刊出。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

  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

  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

  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

  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

  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 )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股,折合人民币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元。

  二、账户管理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账号.三、委托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五、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委托销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委托项目:

  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xx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xx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

  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

  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

  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

  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

  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投诉电话: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前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家,酒楼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单位:万元)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6.违约责任:

  1)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在违约方对方所在地解决;

  2)发生人力不可抗(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有效履行,供需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甲方附:

  1.《经销商级别评定标准》

  2.《经销商调查表》

  乙方附:

  1.酒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乙方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终端明细目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生产销售 的合法单位,乙方具有购买相应产品的客户来源,为了使双方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甲方委托乙方出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出卖标的物:

  1、名称:

  2、商标:

  3、型号:

  二、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到期后委托关系终止,双方需要继续合作的,协商确定后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三、委托代理费:确定买受人后,甲方与买受人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委托代理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起中介作用,甲方与买受人自行签定采购合同,甲方与买受人签订采购合同意味着乙方已成功促成本次交易,甲方与买受人在采购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出现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每次确定一笔买卖意向后,甲乙双方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进行确认,其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源进行交易,甲方违反约定的,应当支付乙方交易金额 %的违约金。

  五、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本协议期限届满;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七、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委托销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的代理。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以及。

  第三条 代理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 ,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取消区域代理;

  (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委托项目:

  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 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甲方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规格,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了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三、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双方商定)%作为提成(月结支付)。

  四、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提供业务清单一份给甲方存底,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

  五、授权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每月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委托销售合同【精品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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