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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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议书共5篇(协议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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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工资协议书共5篇(协议工资条),供大家参阅。
工资协议书共1
协 议 书
甲方:XX公司 乙方:当事人(工人)
XX年XX月XX日甲方单位XX项目施工方XX单位,其负责人XX不知去向,拖欠其XX名工人工资,甲方单位对此事很重视,甲方处于社会责任,保证乙方劳动收益权益,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XX项目施工方XX单位的承包(施工)费用中扣除部分资金用作支付XX项目施工方XX单位拖欠乙方的劳务费用。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XX元人民币。
三、乙方支取XX元人民币后不得再向甲方及XX项目施工方XX单位索要拖欠的劳务费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账目两清,从今以后甲乙双方再也没有任何经济瓜葛,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做出经济主张。
五、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公安局XX出所一份,XX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两份。
六、本协议签订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在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协议书共2
工资集体协议书
工资集体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
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A、工资构成:
B、工资标准:(见新颁布的《薪酬管理办法》)。 C、工资分配形式:
采用定额工资为主,另外根据职工在本企业工龄、出勤率、工作表现、职业特性以及企业整体效益水平,增设工龄工资、考勤工资、效益工资、补贴、奖励金、特殊津贴等形式,作为职工薪酬的必要补充,随同定额工资一同发放。
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臵和发放办法:
1、根据职工本人当月具体工作表现,按级数确定职工奖金数额(具体标准参见新的《薪酬管理办法》),奖金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2、根据某些职工从事特殊工作和工种(比如司机,经常出差,开夜车,上下班往往无固定),按相应标准给予特别津贴(具体标准参见新的《薪酬管理办法》),津贴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n\n3、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生活习性,给予相应的通讯、生活、市内交通等补贴(具体标准参见新的《薪酬管理办法》),补贴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4、设臵年终奖,根据企业当年度全年经营业绩和整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职工月工资标准的%~%给予年终奖励,作为对职工全年工作成绩的绩效鼓励。年终奖在次年元旦后春节前发放。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基础工资(含工龄工资,不含补贴、奖金、津贴等),以及每月平均工作时间天计算,(1)按小时计:月基础工资÷÷8;(2)按日计:月基础工资÷。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3、乙方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甲方应按上述办法支付乙方工资。
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乙方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币种为人民币,依法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工资数额,于每月日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人民币。
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
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如果企业行政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可由工会会同有关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和失职人员处以罚款;
3、当事人一方的有关人员违反工资协议,并同时违反了行政法规或是企业内部有关制度和规定,应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4、刑事责任。如果行政管理人员恶意违反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应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5、在下列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一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工资集体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当事人也可免除违约责任;三是由于国家计划调整、法规政策修改或废止,造成工资集体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当事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10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及说明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即行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采取企业厂务公开栏、简报、企业网站、职工维权手册等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汉区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工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资协议书共3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萍乡市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形成以下协议:
1、企业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不包括:
(1)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2) 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伙食补贴:
(3) 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下的津贴:
(4)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奖金、津贴等,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劳动数量的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依照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考核确定,职工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公布。
3、企业每月足额向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 2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企业不得拖欠: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顶职工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扣除或代扣职工工资: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规定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企业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年日至年日。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本合同期满前60日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5、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6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6、企业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职工同意,并按公司统一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7、职工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8、职工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9、非因职工原因造成职工停工一个月以上的,企业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0、其他内容:司会根椐情况将以发放全勤奖(80元)的形式予以补贴.
11、本工资协议草案双方签字后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审议未通过,工资协议草案需进行再次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合同文本,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于7日内送
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立即生效。
12、交通问题公司已解决,上下班有26路公交车接送。
13、公司每天中午提供免费工作餐,员工标准为6元/份,职员标准为8元/份。
14、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并且配有电视、热水器,公司不强制员工加班。凡有加班员工都属自愿。每到法定节假日公司都按国家规定安排休息,如有加班人员,公司按相关国家规定补贴加班费.
第二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或萍乡市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
3、因外部条件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三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1、企业被撤消、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濒临破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第四条企业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
第五条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萍乡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企业首席代表签名:
职工首席代表签名:
年月日
工资协议书共4
工资集体协议
企业名称
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保障劳动
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和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一般为一年)。
二、企业建立以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
1、岗位技能工资制
2、岗位效益工资制
3、岗位薪点工资制
4、岗位等级工资制
5、其它)
三、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劳动、技术、资
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在确定基本工资制度及其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四、企业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合职工工作实际,分
别采取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提成工资
4、含量工资
5、其它)
五、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奖
和等津贴、补贴。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考核确定,职工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发布。
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
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七、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元。(应高于670
元)最低工资不包括:
1、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
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2、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
班、加点工资;
3、劳动者应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
难补助、文体宣传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助等保险福利待遇;
4、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
5、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八、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在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企业经济效益每增加%,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每减少%,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减少。(必需协商的条款)
九、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日
为发放日,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十、企业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
可以代扣职工工资: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十一、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企业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职工同意,并
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
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
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企业安
排延长的工作时间或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应按上述原则支付加班工资。
十三、加班工资基数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
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四、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支付工资。
十五、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
期间,企业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十六、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支付的工资,在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十七、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原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十八、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
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十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
十、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协议:
1、订立本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工资协议无
法履行;
2、本协议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销、拍
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6、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十一、工资协议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
更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
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
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及变更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新工资协议成立,原工资协议即行终止。
二十二、在集体协商工资的过程中如引发争议,双方当事人
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暂时中止协商,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工会组织。
因履行集体协商工资协议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二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十四、本协议未尽事项,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
执行。
二十五、本协议如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以新规定
为准。
二十六、本协议一式五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报主管部
门、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本协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后,即行生效。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企业工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资协议书共5
公司2013年工资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公司行政与公司工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资分配
1、工资分配制度
公司采用绩效工资制分配制度。
2、工资结构和工资标准
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确定,绩效工资指根据工作业绩经考核后兑现的奖金等。
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3、工资分配形式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差异,工资分配形式主要采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
4、工资调整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如果实现目标,确定 2013 年度除经营者外职工平均工资保持上年 元的水平。
若公司未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则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在上年基础上,下降幅度不大于5%。
若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则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幅度不大于5%。
5、工资支付
企业的工资支付周期为自然月,支付日为每月 18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发放。
工资按月存入职工个人银行帐户。
加班工资按月结算,在下一个月工资支付日发放。
6、加班工资和各类假期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和各类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 支付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夜班津贴
公司夜班津贴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协议的生效及履行
8、本协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后,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
9、本协议签订后,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10、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决定。
1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报市总工会一份。
12、本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在协议终止前30日,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
公司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同审查机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