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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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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汇编10篇)

安装承包合同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甲方项目负责人:

  水电安装施工班负责人:

  为了皇甫移民工程安全、质量生产,文明施工。特定以下责任条款,望自觉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

  万荣县皇甫乡

  二、安全责任条款:

  1、本工程水电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安全部门的统一指挥,不能盲目施工,违章作业,凡不服从现场管理和安全部门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每周星期一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宣传安全责任,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的安全,质量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就是职工的生命。

  3、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合同,搭设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专职人员的指导下,随时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督促和帮助本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好每日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

  四、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生产现场的情况是复杂的,必须密切注意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杜绝不安全因素的苗子。一般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1、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场地、道路、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打闹和嬉戏,不准酒后操作。

  3、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不准赤脚工作,易燃、易爆品附近严禁吸烟、打火,不准在砖垛下或其它危险处休息。

  4、工作中禁止擅自乱挪乱拆已搭好的脚手架及风缆绳等设施,严禁互相打赌逞强、昌险作业等。

  5、遇有雷雨时,要离开高压线2m以外,雨雪后施工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应检查架设工具是否有下沉,风缆绳是否有松动,六级以上强风,严禁继续高空作业。

  6、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工棚等处,应严格加强防火措施。

  7、进入现场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发现罚款50元。

  8、用电焊机要注意防火、防电。

  9、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施工电线、电路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上班。

  10、如由施工操作不合理,违章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请按此规定执行,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项目负责人:

  水电安装施工班负责人: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

  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

  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

  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

  ,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

  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

  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

  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

  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

  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

  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

  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

  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

  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

  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

  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

  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

  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

  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

  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

  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

  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

  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

  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

  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

  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

  ;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

  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

  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

  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

  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

  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

  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

  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

  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

  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

  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

  ,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

  ,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

  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

  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

  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

  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

  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

  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

  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

  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

  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

  商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

  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

  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

  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

  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

  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

  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

  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

  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

  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

  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

  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

  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

  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

  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

  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

  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

  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

  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

  给付承包方劳务费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

  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

  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

  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

  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

  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

  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

  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

  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

  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2);(3)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

  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

  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

  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

  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

  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

  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

  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

  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

  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

  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

  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

  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

  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

  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城建劳务队伍及相应管理班子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制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

  采取甲方驻现场项目部统一管理,乙方组建施工队伍,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承包价格

  1、 承包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内容施工,主要有:

  1) 5层以上给水立管安装(改装)。

  2) 排水管道改装或安装。

  3) 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安装

  4) 其他零星增加工程。

  2、 承包价格:包工不包料,人工单价执行附表一价格(附表一附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3、 管道开孔应用机械开孔,不应采用大锤凿打方式,以免造成楼面钢筋混凝土松动。

  4、 所有管道穿墙、穿板孔洞安装完成后修补完好;有防水要求的孔洞必须先清理清洗干净,分两次填堵,做到不渗不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负责返工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每次结算按项目部统计完成后的工程量付80%的费用,全部合同工程量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六个月,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工程费用。若因进度或质量原因跟不上被甲方辞退、或者乙方自行离场均只按实做工程量的80%结算。

  第四条:材料供应与管理

  本工程所用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至施工现场,乙方领用时点数验收使用,对质量不合要求的可以拒绝收货,但材料一经验收,即视为可满足工程使用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应精心组织,仔细计划,避免材料浪费,并对所领用材料妥善保管使用,超过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管道施工时要根据材料尺寸长短搭配,下料尺寸准确,减少材料损耗和施工废料。严禁工人偷盗、偷卖公司任何材料,一旦发现,处以被盗材料价格的10倍罚款。做好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按现场项目部成品保护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工期控制计划:

  按照甲方项目部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配合装修工程执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行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督促。

  第六条:工程质量执行标准及检验验收

  按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控制。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或罚款警告,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材料费用。验收不合格,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隐蔽不合格遭业主罚款的,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确保施工期内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人以内,并保证达到文明工地。 当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时应马上进行治疗,防止事故的扩大;相关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的保护,经甲方专职安全员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做出相应的处理、整改意见。统一由公司代买工伤保险,在总工程款中扣除1%作为保险费,其保险公司赔偿金全归乙方所有。每次工伤事故超出保险公司赔偿现场因打架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甲方一概不理。对违规操作而发生2次及以上工伤事故的班组,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并对乙方承包者处以1000~3000元罚款。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施工图纸一套;

  2、 提供工程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及时发放到乙方;

  3、 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安排各施工班组参与施工,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各班组配合工作;

  4、 协助乙方作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措施,确定事故处理方式;

  5、 对乙方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

  6、 及时将所有材料提前供至施工现场,并按总平面规划堆放整齐;

  7、 甲方可以随时制止正在执行中的违规操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安排有关班组进行整改;

  8、 根据施工要求将各水源、电源引至各主要用水、电部位,乙方根据需要再自行连接,所有用电应由有相应操作证的电工连接。

(二)、乙方工作:

  1、 严格执行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2、 根据施工图纸、有关图纸修改内容及有关标准规范,合理组织、调配相关技术水平的人数参与施工,按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自行安排食宿;

  4、 各施工项目必须经乙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报到甲方检查、组织验收;

  5、 施工机械如电焊机、冲击钻、钢管开槽开孔机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对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及时消除;全体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1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者不得参与工程的施工。

  1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所有领用材料均应按不同型号、用途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做到材料排列、堆码规范,并将作业层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到处乱堆乱扔。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 未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根据所产生的违约程度提出警告、罚款、清理出场并只按所做工程量的80%结算,要求赔偿所有损失费用。竣工验收时,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赔偿50%业主罚款。

  第十条:本合同与合同有关的协商同意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权力、义务终止时失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貳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所有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経双方协商,甲方将 水电安装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平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总体要求:

  确保工程既定质量等级达标;确保工期完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范,事故率为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不超标;确保与其它工地、工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要绝对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

  2、承包内容和范围:(1)本工程强电、给排水预埋工程;

(2)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强电和给排水安装工程;

(3)避雷针焊接和预埋;

(4)临时设施的水电。

  三、计价与付款:

  1、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 元/㎡包干价计算。

  2、计价内容:人工费、必备施工机具、现场材料二次转运费、管理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进场退场费、意外工伤保险费、材料场地清理费等,甲方除包干价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开工日期起,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10天支付基本生活费250元,余款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

  四、施工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服从甲方技术质量、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抓好质量事前控制。

  五、工期要求: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土建施工进度完成承包的施工内容(包括配合临时水电安装),未按时完成的将每天罚款500元。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表,配合相关工种进度衔接,若单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衔接必须承担每天20元的罚款。如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按影响天数顺延。

  六、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在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和管理,工作时间要服从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对不服从生产指挥,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2、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于安装质量原因须返工项目,承担工料损失费用,且不延长工期。

  3、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甲方进行检验,若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应立即整改,如限期内拒不整改或中途退场,甲方有权另外安排施工,返工人工费用按人工单价的两倍计算,返工材料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食宿费均由乙方自理。

  5、按文明施工要求,设备、材料必须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地点存放和堆码,对残留物及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做到工完场清,不另计费。乙方不清除时,甲方另外安排清扫,清扫费按人工费用单价的两倍计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必须按合同完成承包项目施工,无特殊原因中途退场属违约行为,必须承担所包工程30%罚款。

  7、负责人必须坚守在施工岗位对所承包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明代理人员负责临时管理,允许后才能离开。

  8、在施工中除了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或质检部门建立工作关系或超越范围处理问题。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为确保施工质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督。

  2、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中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进行冒险和危害身体健康的作业。

  3、负责与建设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施工关系。

  4、按合同具体条款足额支付给劳务人员生活费,乙方不得拖欠工人生活费。

  5、及时向乙方提供合格材料,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

  八、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1)、乙方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必须狠抓安全生产,加强对所辖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遵守安全纪律和操作规范,防止和杜绝触电事故。上岗时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和穿拖鞋,打赤膊上岗,遵守文明工地管理制度;不准擅自乱拉乱接用电,现场不准生明火。凡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凡违反规定,出现一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附表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 壹式 肆 份,甲方 两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款项付清后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0一 年 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网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单位:

  5.工程造价大(写):

(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价格见附件)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向乙方提交网络工程许可证。

  2.年月日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出网络工程的布线方案,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年月日前,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源线路、设备操作台等。

  5.甲方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6.甲方负责对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

  7.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如等等,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由乙方按设备清单采购全部硬件设备。

  2.乙方负责网络布线,所需时间为天。

  3.乙方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所需时间为天。

  4.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5.乙方对安装的电脑设备实行年免费保修,其它设备年免费保修,具体内容参照设备的随机资料说明书和保修卡;免费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

  6.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7.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地解答。

  三、工程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的要求是

  五、工程验收:

  由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以本合同和设备清单的有效附件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由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

  2.乙方采购全部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天内付清剩余款项;

  3.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个人支付财务手续不齐全的款项和费用开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与设备变更:

  甲方需要设备或者改变施工线路,如果设备已经采购或者线路已经布置完毕,则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如果前述行为尚未发生或者部分发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退货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四条约定,则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偿付甲方违约金元(按工程款项%-%计算)。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元。(指购买设备积压损失、运输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以及收到乙方送达的验收通知书天后不进行验收的,则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赔偿金(按每日万分之计算)。

  4.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未验收的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

  甲方后期新增设备及其工程施工,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附件

  网络设备清单;

  网络布线方案;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工程内容:

  2、面积:㎡(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

  4、其它要求: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即人民币元。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配合乙方的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4、工程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日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因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进行调解、和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冷冻冷藏库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冷冻库 间,冷藏库 间

  4、承包范围:冷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5、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个工作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 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 %即 万 仟 佰 拾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 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 %即 万 仟 佰 拾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 %即仟佰拾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及设备保修期满后 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付款

③、乙方在请求款项支付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后,甲方于当月完成支付。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2、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负连带责任。

  6、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施工作业资格,具有上岗作业证件;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7、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8、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设计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质量与检验

  1、质量

①、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制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JJ33-20xx和其它相关规范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检查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格证和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日 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 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工程的安全和损毁责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清理施工垃圾。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方能离场,甲方予以签字确认。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 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否则,每逾期一 天,按工程总造价2%扣罚,逾期三天(含三天):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但乙方仍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验收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1% 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独立存在,彼此不相互取代,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

  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各项违约、赔偿金额,甲方可以从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9、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本身不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或其施工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获知甲方的经营、生产、商业、技术等秘密,乙方必须负责保密且不得作任何使用和外泄露。

  2、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3、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 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8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将贵阳工程机械市场配件区工程水暖电消防工程发包给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阳工程机械市场配件区工程

  建筑面积:(约㎡)按建设方给施工方结算的面积为准。结构形 式:框剪。

  二、承包方式:

  包人工费用、包质量、包定额辅料、包工期、包机具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给排水、强弱电、室内外消防、通风(工作内容详见附 件1)。

  四、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计价方法:

(1)、本工程计价单位以建筑面积计算,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 量进行结算,(具体见附件1)。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垫资三个月,甲方审核后按已完工程量的80% 支付工程款,之后按月进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按附件2进行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95%,留5%为工程质量维修金,两年内保 修完毕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

  1、如乙方延误工期,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付给乙方(按附件2进行结算)。

  2、乙方不提供相关资质,但需交纳1万元资质挂靠费用。

  3、消防检测费及消防部门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章。

  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9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塑钢窗加工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 塑钢窗加工安装

  四、 工 程 量:1—2#楼窗户面积约 ㎡。

  五、 工程造价:塑钢门窗合计价款约: 元

  六、工程工期:

  1、乙方于年月日进场安装,按甲方需求进度完成门窗的安装任务。

  2、如遇以下情况,工程顺延:

(1) 属承包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

(2) 因土建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的情况下。

  七、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窗框安装完成付,窗扇安装完成付%,预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

  八、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提供门窗的加工图纸,并确定门窗的安装的位置;乙方安装图纸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管理加工人员及工地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问题,教育员工遵守工地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派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工地施工的协调。

  九、乙方的责任

  1、安装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施工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安装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北斗星城的灯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合同的总金额万元(含安全措施费)。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付进度款,在10月2日安装完成时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总工期为18天,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竣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灯具材料按时到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或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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