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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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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精品10篇】

  【简介】本文是热心网友“angdourongxian”分享的咨询服务合同【精品10篇】,以供参考。

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据民法典 第三编 合同,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事宜,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 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1、甲、丙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所需资料的收集和联络工作,并保证全面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1、针对甲、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未成功的,无需支付咨询服务费;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业咨询服务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以下方式第 种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2

  甲方(管理咨询服务委托方):

  乙方(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方):

  甲方因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就甲方提供全程咨询: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咨询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关系: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属并地处(甲方项目)的全程工作提供管理与策划咨询,由乙方组织相关咨询人力负责为该项目的全程筹备提供全套方案的设计与策划,并协助和指导甲方执行全程工作。

  第二条:合作时间与咨询服务期限:

  全部咨询合作时间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委托管理,双方商议后另行签订。

  第三条:工作开展方式:

  一、甲方应指派项目专员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除甲方法人代表外,主要由项目专员负责甲乙方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咨询方案的组织执行。项目专员由甲方出具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指定(可以变更),并将委托书原件提供给乙方做为法律文件。

  二、全部咨询与策划工作以乙方为主导,并与甲方协作进行;而咨询及策划方案的组织执行工作则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适当的协助。

  三、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分为文案咨询和口头咨询。文案咨询工作以“咨询方案书”做为工作成果体现方式;口头咨询根据需要开展,亦计为咨询服务成果。

  四、乙方主要安排咨询人力和时间开展相关咨询工作,并按需要安排驻地(甲方所在地)开展工作;乙方规划设计的重大经营管理方案应与甲方共同审议,审议后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督导和协作执行。

  第四条:乙方管理咨询的工作职责:

  一、充当甲方的参谋顾问,受甲方委托对“ ”的全程筹备,进行科学务实的方案设计和策划、提供相关管理和业务操作技术,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促进其后续日常经营管理的稳定、高效运行。

  二、乙方规定设计的咨询方案应与甲方共同审议,由甲方签字确认后组织执行。

  三、协助和指导甲方执行策划咨询方案。

  四、廉政奉公,敬业爱岗,团结甲方工作伙伴,维护甲方的各项利益。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如下咨询服务及相关工作(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同安排):

  一、战略规划设计(经营定位和方针的设计,管理模式及服务功能和特色的确立;经营理念、竞争策略;等)。管理咨询—用心服务

  二、市场调研和竞争应对策划。

  三、卖场布局的规划、设计;卖场功能、服务项目的确立;

  四、企业标准化与制度化经营管理体系的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管理手册的设计)。

  五、门店组织系统设计(部门设置,权责分工等)。

  六、人力配置、人员招募及培训。门店员工(各级管理者、普工)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七、有关商品采购与招商方案策划与执行。

  八、有关商品组合的设计与配置方案;商品陈列设计。

  九、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策划(广告宣传;品牌传播);促销活动的组织策划。

  十、乙方为甲方设计指定的所有管理手册和资料均应完整的留给甲方。

  第六条:管理咨询报酬标准及支付办法:

  总报酬结构及标准:(先付后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管理咨询基本报酬为元即整。

  一、报酬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费订金元,即整:人员入驻后1日内支付第一个半月剩余款项元,其他款项按半月咨询费提前分叁次支付,预留壹万伍仟元等合同结束前支付,但必须在到期前日支付。

  二、甲方应按时且足额支付乙方报酬,报酬币种为人民币,乙方只开具普通收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咨询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审议。甲方拥有对乙方咨询时提出的策划方案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乙方有义务充分与甲方沟通,协助甲方决策。乙方具有策划设计方案的拟定权和执行工作的参议权。

  二、甲方有对乙方工作的知情权,即甲方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进展进行了解、征询,对乙方的工作若有异议应当即指出并协商一致(不指出即视为满意),但甲方不得过分干涉扰乱和刁难乙方的工作而影响其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甲方拥有对自身所属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所有权和监管权,乙方应充分尊重和协助管理上述资源。

  四、甲方应为乙方创造充分的人力、物理、财力及内部管理支持等相关开展工作的良好内部条件,支持乙方投入到甲方开业筹备的策划设计和管理咨询跟踪服务等工作中,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善上述条件,而由于甲方改善上述条件不够而影响实际工作开展及成效的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劳动(及其成果),尊重(及其团队)的人格,并为乙方(及其团队成员)提供工作期间的安全保障及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

  六、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咨询人员组合和工作任务、时间进行自主调整乙方入驻人员的编制为商场改造前15日内人,改造开业后人以上,开业改造日期暂定年月管理咨询—用心服务日。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如办公室、办公设备、通讯条件等)和生活条件(如伙食、住宿):乙方因开展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有义务对自己已经了解到的所有有关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对外保密,永不泄漏。

  九、如果甲方变更管理咨询内容或时间而导致费用增加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十、如果甲方不能及时确认和执行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文件和咨询方案而影响项目进度及成效的,乙方不承认相关责任。

  十一、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甲方原因严重影响开业筹备或导致甲方停业而影响本合同不能顺利执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商重新调整本合同已经约定的相关事项并增加费用,甲方应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一直,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二、在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担任并执行该项目甲方的常务副总经理管理权限。乙方根据运作需要组成2人的醒目组驻现场工作,执行甲方的策划总监、营运总监等管理权限,并对甲方任命的该岗位助理人员进行一对一岗位技能培训。乙方有权对派驻的人员视招商及后期运营管理情况及工作进度的需要随时进行替换,甲方不得敢于,甲方必须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乙方恶意严重损害甲方利益且证据确凿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在另一方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追加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若乙方违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支付协议报酬总额的%做为违约金,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直属管辖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顾问,协助甲方联络洽谈办理合作的相关服务和代理居间咨询服务等。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服务内容:

  1. 负责为甲方在参与发包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进行咨询、联络等,协助甲方投标工作。

  2. 甲方中标后,协助甲方与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的沟通与交流,促成工程合同签订。

  3.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方付款事宜。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但项目方与甲方签订意向合同(书)或备忘录后,本合同期限顺延至委托方与资金方签订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的居间服务费(佣金)时终止[项目分若干期工程进行都按此合同执行]。

  三、双方责任

  1.乙方以合法方式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项目方的认可。

  2.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同意的除外)。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文件、资料等。

  2. 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 在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

  4.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知会的情况下与乙方安排的项目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谈判,并不得将谈判结果对乙方进行隐瞒;[如果必须变更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同意并补充协议后进行]。

  5. 恪守诚信,不论甲方以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形式单方面与乙方代为联络的项目方达成合作,甲方在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如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

  四、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现金支付给乙方;

  3、上述居间服务费(佣金)为税后款项,所涉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该罚金与本合同项下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同时支付。

  若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不合法的行为方式导致工程合同无效,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元(或甲方投入此项目的各项成本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恢复通知对方能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本合同居间服务费(佣金)的履行,以项目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

  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

  2. 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有约束力。

  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全部付清项目的居间咨询服务费用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自动终止后,乙方不承担甲方与项目方之间,在履行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相关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电 话:

  受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本合同就申报 项目进行申报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项目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在甲方提供准确、完善的可行性研究基础数据的前提下,乙方代写上述项目的申报材料。

  2. 咨询方式: 乙方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及时申报上述申报项目。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密切保持联系。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咨询报酬总额为:

  1、甲方支付乙方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政府无偿资助资金总额(包含地方基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贷款贴息部分的15%支付乙方作为酬劳,甲方必须从自有资金中列支该笔费用。

  2、咨询服务费研报告、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不包括其它服务内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0%。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收到第一笔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无偿资助资金总额或贷款贴息部分总额的15%。如延期支付,需支付乙方%/日的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帐 号:

  第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如果因为乙方对政策判断错误或者编制材料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项目申报失败,乙方退还甲方 元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整完成合同内容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经一家专门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非独立法人服务机构,负责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及企业股权社会化 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 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 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 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 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 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2、协助甲方分析国内外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的需求,提出完善 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战略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二、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承诺:

  1、委派富有足够专业知识、经验和责任心的人员履行根据本协 议所定的业务,如该等人员不能与甲方良好合作,甲方可以 随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继续履行本协议;

  2、对甲方负绝对诚信的责任,保证在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时确 信提交给甲方付诸实施的方案不存在任何蓄意危害甲方利益 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

  3、对甲方的技术项目负保密责任,保证在与外界企业接触中不 透露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中不得外泄的部分;

  三、 为支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 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

  2、在甲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研究机构或企业中的私募融资 项目,乙方有第一选择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 到通知30 天内应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第一选择权;

  3、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用,其他实际发 生费用经甲方事先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包括不限于差旅费 等);经由乙方参与的项目,根据乙方的工作质量,支付乙方 不低于甲方项目收入30%的部分作为顾问费用;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限: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 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 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

  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

  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

  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元,

(2)

  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元;

(3)

  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元;

(4)

  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元的奖励。

  十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服务项目内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委托项目

  1、项目市场调研。

  2、踏勘现场。

  3、可行性研究制作支持。

  4、项目规划设计支持。

  5、日常会计账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6、财务管理制度咨询。

  7、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咨询。

  8、投资融资咨询。

  9、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10、企业总务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二、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付费金额及付费时间

  本协议约定的专业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元(大写),甲方应以货币资金形式在年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一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五、违约责任

  合同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属于甲方违约,服务费不予退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不能履行的,退还不能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由于乙方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存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邮箱:邮箱:传真: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9

  项目名称::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_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xx履行。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方式验收,由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大写)xx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xx条约定,xx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二)违反本合同第xx条约定,xx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事宜,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1、甲、丙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所需资料的收集和联络工作,并保证全面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1、针对甲、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未成功的,无需支付咨询服务费;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业咨询服务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以下方式第种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精品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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