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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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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合集14篇)

  本文是热心网友“f51051”分享的货物运输合同(合集14篇),以供参考。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承运人:(甲方)

  托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

  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乙方(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土方运输合同。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米、车箱宽米、车箱高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运输地点、线路及单价

  1、运输目的地:澧县复兴厂东常高速一标段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搅和站。

  2、运输距离:29公里。

  3、单价:以碎石厂运至目的地,按20元/方计量,碎石数量以到达搅和站过磅重量为准(方量与吨位按1:换算)。

  二、结算方式

  1、当乙方运输量到1万元,可向甲方申请预支运输费用的50%作为运输油耗,确保正常运输。

  2、当乙方运输数量过到2万方(以过磅数量为准),甲方付清乙方运输费用的95%,余下的5%待合同终止后结清。乙方运输2万方后,乙方从交付甲方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每天按运输费的总额2%付给乙方滞纳金。

  三、运输量

  暂定运输方量为3万方,根据需要可增加1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四、运输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二个月内有效,考虑到甲、乙双方后期合作的续性,双方可协商延续。

  五、运输车辆数量

  车辆数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必须完成甲方所布置的运输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所要运输的碎石数量规格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好安排车辆。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只负责碎石厂运输车辆的装车和运输的碎石数量。

  2、乙方负责碎石运输安全到达目的地。

  3、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运输过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因运输造成的村民矛盾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5、石场内(即至上正式公路)运输道路由甲方自己负责维护,保证车辆运输顺畅,甲方有义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维护好从复兴厂下公路至搅和站之间路面,保持车辆能运输顺畅。

  5、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为独家运输车队,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无法或故意不安排车辆运输,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修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内容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运输问题赔偿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经济损失赔偿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逾期责任

  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争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货物的起运地点:

  、 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托运人:

  承运人:

  托运人详细地址:

  收货人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就(货物名称)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能够列表写明,也能够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货物的包装(写明包装的条件、标准等资料)。

  三、货物的起运地点:

  货物的到达地点:

  四、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输期限:

  五、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六、货物的装卸职责及方法: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八、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九、托运人是否声明价格,是否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十一、违约职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单位存查份。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托运人(章):

  承运人(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 篇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元/20箱人民币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元/票

  其它费用:

(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元。)

  2.海运费

  订舱费

  其他费用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美元作押金,每月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现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运输条件

  1、乙方必须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乙方必须有《自开票纳税人指定证书》资格。

  2、甲方是加工精品小家电的企业,其外包装是采用简易包装,纸箱内的包装物主要是家电、家电配件等。乙方不能使用有残留有害污染物质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能让甲方产品及外包装遭受有害物质所污染或损坏。乙方必须全部使用全封闭式营运车辆,车厢的容积要大于或等于40m3。

  3、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部分产品以门对门方式全程运输业务,并以独立法人承包方式运作。运输区间为20年月日——20年月日。

第二条运作方式

  1、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满足甲方指定运输需要(含节假日),并按质按量按时送达收货方,当甲方要求与乙方运作发生冲突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包括自行租车)或者委托甲方租车,不得延期,确保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甲方一般要求乙方上午11点钟之前车子必须到达甲方收货仓库。

  2、乙方负责承担营运车辆缴纳的养路费和国家规定的所有费用,包括应交的车辆保险和货物保险。乙方在营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保险、赔偿事宜,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维护,安全驾驶管理和调度,甲方在货物调度方面给予配合,对不适合甲方营运需要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如果甲方某些客户需要进厂前办证或者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作要求

  1、乙方所有进入甲方公司内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要求,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2、运输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终止该车辆的营运任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为:方的车为元/车,方的车为:元/车。如果油价上浮或者下调,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整运输价格,新的运输价格自达成协议后30天后生效。

  注:若油价增幅达%甲方同意增加10元/车。现在油价为柴油III:元/升。

  2、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次月20号之前甲乙双方核算上月运费,并于次月顺延月5号前乙方凭收款收据及收款委托书到甲方收款。

第五条变更、解除

  1、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乙方的运输价格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要求调价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开拓第三方承运方。

  2、甲方如有增加或更换承运方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规定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为新承运商试运期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安排让出部分承运任务。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价格分歧、重大质量问题、车辆司机态度问题等),甲方有权提前开拓第三方运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鉴于运输的特殊性,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而单方中断运输任务,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壹万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2、乙方提供运输服务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次月顺延月5号前甲方没有按期把双方核对无误的上月运输费用结算给乙方,则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每延付一天按上月运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1、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对合同和运输单价进行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八条其它事项

  1、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及地点:

  1、货物名称:。

  2、起至地:院内。

  二、运输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运费:元/吨(含税)。此运费为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所承运之货物安全、及时、完好的全部运至甲方收货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后的运费单价,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终总价款以甲方过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费,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运费。运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五、内容及细则:

  1、承运车辆到起运地点后,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车辆须服从甲方人员调配。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用量,若影响甲方生产,每次罚款5000元。

  3、乙方车辆进厂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附则及约定事项:

(1)运费指起至地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风险和费用;

(2)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B536-8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4)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六、该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14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合作前提下就甲方运输公司砂石料外运(从)与我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运输费用标准及总价

  甲方外运时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外运路段总长约为公里以内,以元/吨计算,承包给乙方,外运总量万吨。

  第二条、遵守条约

  l、乙方必须保证本车队的完好性、必须服从甲方调度员的安排。

  2、车辆入厂后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3、乙方凡新增车辆必须告知甲方。

  4、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的拉运,甲方有权调动其它车辆。

  三、结算方式

  1、乙方运输到总量的%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运费的%,即元,如结不请乙方有权停止拉运。

  2、待砂石料全部拉运完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合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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