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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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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合同(合集11篇)

  本文是网友“eqzlv7563”分享的补偿贸易合同(共11篇),以供参考。

补偿贸易合同

补偿贸易合同 篇1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范围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中速船用主机厂。兹同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

  12v——400zc中速船用主机;

  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

  “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本合同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分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方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6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

  —4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

  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

  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

  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

  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

  d.试验书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鉴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

  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看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分。

  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为了支付转让条款中所规定的12v一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费用如下:

  年(大写元整)

  年(大写元整)

  年起以后的年中按每年将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甲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于年月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交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大写: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自年起及其各年份按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款已向乙方交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各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乙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提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五(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通常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合作生产的补偿贸易

  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12v—400ze,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

  上述订单的总价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年内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保证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代身,其内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商标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甲方制造的铬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退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人力不可抗拒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本合同以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本合同有效期见第十一条所述。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只能根据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书信往来一式两份。

  第十二条法定地址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本合同在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港口)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年月至年月。

  十、装运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号“协议”规定相同。

  中国公司国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五(略)

补偿贸易合同 篇3

  甲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委员会按程序在?进行。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公司代表(签字)

  国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补偿贸易合同 篇4

  甲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种)的汇率折算成(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种)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种)及(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委员会按程序在进行。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三、供货合同:

  

  四、产品质量: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六、违约责任:

  

  七、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6

  合同号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交货期限

  甲方用年零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率为百分之。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名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机构按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补偿贸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补偿贸易合同协议书 篇8

  合同编号: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品名、级别、单价、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所销售茶叶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及

  (GB2763-20)。凡明仿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NY5196-20)标准,无公害茶符合(NY5244-20)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NY/T288-20)标准,原产地保护

  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 箱装 方式,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 ,当日通知第二天货物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

  乙方向甲方所购茶叶应当用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终止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模板汇总 篇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年月份起至年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套(件),计总值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发票(正本份,副本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对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年月起至年月底止,提供机器台,准备设备台,以及测试仪器台,附配件套等,计总值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机器,年月交货。

  2、机器,年月交货。

  3、其他设备,年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年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国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补偿贸易合同 篇10

  贷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借款方:

  担保方: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账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账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贷款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补偿贸易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contract no:

  签订日期 date:

  签订地点 signed at:

  卖方:     电话tel:

  the sellers:           传真fax:

  地址:     电报cable:

  address:             电传telex:

  买方:     电话tel:

  the buyers:           传真fax:

  地址:     电报cable:

  address:             电传telex:

  经买卖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

  ┏━━━━┯━━━━━━┯━━━┯━━━━━┯━━━━━━┯━━━━━┓

  ┃货号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art no. │descriptions│ unit│ quantity │unit price │ amou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totally: ┃

  ┠────┴──────┴───┴─────┴──────┴─────┨

  ┃总值(大写):                           ┃

  ┃total value:(in words)                       ┃

  ┗━━━━━━━━━━━━━━━━━━━━━━━━━━━━━━━━━━┛

  允许溢短%。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成交价格术语:fob  cfr  cif  ddu

  terms:

  3.包装:

  packing

  4.装运唛头:

  shipping marks:

  5.运输起讫:由经到

  shipment fromto

  6.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 不允许

  transhipment:    allowed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  not allowed

  7.装运期:

  shipment date:

  8.保险:由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另加保险至为止。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 additional form to .

  9.付款条件:

  terme of payment:

  买方不迟于年月日前将100%的货款用即期汇票/电汇送抵卖方。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through sight (demand)draft/by t/t remittance to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买方须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无期信用证,并注明在上述装运日期后天内在中国议付有效,信用证须注明合同编号。

  the buyers shall issue an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through in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indicating l/c shall be valid in chinathrough negotiation within day after the shipment effected, the l/c mustmention the contract number.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at days by the sellers.

  10.单据: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documents requireo: the sellers shallpresent the followingdocumentsrequired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to the banks.

  整套正本清洁提单。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商业发票一式份。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pies.

  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份。

  packing list/weight memo in copies.

  由签发的质量与数量证明书一式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and qualityin copies issed by

  保险单一式份。

  insurance policy in copies.

  由签发的产地证一式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copiesissued by

  11.装运通知:一俟装运完毕,卖方应即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已装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nt no, name

  s of commodity, loaded quantity, invoice values, gross weight, names of

  vessel and chipment date by tlx/fax.

  12.检验与索赔

  inspection and claims:

  ①卖方在发货前由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

  the buyers shall bave the qulities, specifications, quatities of ths goodscarefully inspected by the inspection authority, which shall issueinspection certificate before shipment.

  ②货物到达目的口岸后,买方可委托当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须于货到目的口岸的天内凭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索赔。

  the buyers have right to have the goods inspected by the local commodityinspection authority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if the goods are found damaged/short/their specifications andquantitie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that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thebuyersshall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issued by the commodity inspection authority within days after the goodsarrivalat the destination.

  ③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the claims,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lodgedwithin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ntities of the goods, shallbe lodged within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the sellers shallnot take any responsibility if anyclaims concerning the shipping goods isup tothe responsibility of insurance company/transportation company/post office.

  13.人力不可抗拒:如果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hold any responsibility for partial ortotal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due to force majeure. bu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on time of such occurrence.

  14.争议之解决方式:

  disputes settlement: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or concerning the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arbitrationin china.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in china. the arbitralawardis final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5.法律适用:

  law application: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it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thecircumstances that the contract is signed or the goods while the disputesarising 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deffendant is chinese legalperson, otherwise it is governed b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

  the terms in the contract are basedon incoterms 1990 of the internationalchamber of commerce.

  16.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versions: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of whichversionis equally effec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s arisingtherefrom, if any, shall be subject to chinese version.

  17.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additional clause: (conflicts between contract clause here-above an

  d this additional clause, if any, it is subject to this additional clau

  se)

  18.本合同共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in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bothparties.

  卖方代表人:            买方代表人:

  representative of the sellers:   representative of the buyers:

  签字:               签字:

  authorized signiture:        authorized signiture:h1206--0lwj

补偿贸易合同(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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