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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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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汇总11篇)

  下面是热心网友“luzhongbeihuanrong”分享的房地产开发合同(共11篇),以供参考。

房地产开发合同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1

  赠与人:xxx,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

  受赠人:xx,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xxx

  xx于xxxx年x月x日共同购买了XX市XX区xx路xxxx弄x号xxxx室房地产,并于xxxx年x月x日取得该房地产之产权证(沪房地长字年第xxxxxx号),根据该房地产权证的登记内容,xxx、xx共同共有该房地产。

  xxx承认该房地产之购房款及购房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中介费用等,均为xx支付,同时,截至今日,该房地产所涉贷款均由xx按期偿还。现xxx自愿将其享有的该房地产之共有份额赠与给xx并与xx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遵守:

  一、赠与人自愿将享有的XX市XX区xx路xxxx弄x号xxxx室房地产的份额之所有权赠与受赠人;

  二、受赠人同意上述房地产原有的按揭贷款(公积金抵押贷款和商业抵押贷款)均由其个人承受,并及时办理提前还贷或转按揭手续;

  三、受赠人同意在赠与人的有生之年,将该房地产交由赠与人居住;

  四、赠与人同意在受赠人发出请求的十日内,与受赠人共同至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赠与人:xxx xxxx年x月x日

  受赠人:xx xxxx年x月x日

  甲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系列玉石、宝石产品。

  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分阶段分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玉石、宝石产品。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玉石、宝石产品附有鉴定证书、防伪标签的,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变动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附相应的清单,在清单中载有名称、料质、重量、证号、价格双方清点交接清楚,此后发生毁损或调换,自负其责。

  五、乙方未销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玉石、宝石产品悉数退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货时,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宝石产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为两个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两个月内,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货时回收第一批全额货款。

  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迟延支付货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解除合同。

  九、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区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权人为:。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2)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方提供用地,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 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的产权,乙方分得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元(其中:征地费元、开发费元,建安费元)。投入资金规模元,甲方出资元,预收款元;乙方出资元,预收款元。

  三、各方责任

  甲方:、

  乙方:、

  四、经营方式:

  、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七、利润分配:

  、

  八、违约责任:

  、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协议,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协议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方不履行协议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份。

  甲方执份,乙方份。协议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附件有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5

  甲方: 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万元的20亩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利率%,期限壹个半月,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天内分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开户银行.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账号为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的罚息;逾期超过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的罚息;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宝代表人(签名): 法宝代表人(签名):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 篇6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市区街亩(计)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置业有限公司的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区,东至街,西至街,南至巷,北至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亩(计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米(航空限高-米),其中:

(1)一期用地亩(计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2)二期用地亩(计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号“”。

  2、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年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局的规土证字年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年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6、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年月日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年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卫生局的卫预审字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号便函。

  13、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立项字()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公安局的沈消审()第()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万元人民币。其中万元作为乙方对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资变更到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年月。

  乙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乙方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甲方 :

  乙方: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就乙方申请入股参与甲方的%26times;%26times;%26times;%26times;工程项目建设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占地面积约 亩,计入容积率(不含车库)建筑面积约m2,建筑占地面积约,绿化占地面积约,道路及其它占地面积约,建筑密度约%,容积率约(含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占地),绿化率约%,建设楼层为多层(局部4%2B1层)楼房(注:以上指标均以通过审查后的施工图所注指标为准)。

  2、建设周期:三年(20xx年6月20xx年5月,能正常动工建设之日起计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3、项目总投资额:约万元

  二、入股金额及利润分配比例:乙方按照每股投入资金 ( 伍拾 )万元起算(本合同约定时间内股金不计利息),乙方投入的资金同甲方进行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按以下方法实施:

  1、如本项目清水房建面的销售均价为6000元/m2,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26times; 计算出的金额向乙方分配利润;

  2、如本项目的房屋销售清水房建面均价大于或小于6000元/m(但不得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的基价),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返还时间向乙方以清水房建面销售均价大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26times;(1%2B )、清水房建面销售均价小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26times;(1- )计算出的金额向乙方分配利润;

  3、如本项目的清水房销售建面均价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甲方对乙方不进行利润分配,则甲方用该项目房屋抵扣乙方投入的股本(抵扣房屋的价格按本项目相同或近似位臵、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市场价格计算);

  三、乙方投资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定后 3 日内将约定相应额度的款项一次性拨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甲方查证到账款项额度同本合同约定额度相符后即出具收款依据给乙方(甲方出具的收款依据作为乙方日后享受该项利润分配的有效证件)。

  四、乙方投资款及投资回报返还时间及方式:

  1、返还时间:项目全部建成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一次性返还本金;甲方与施工单位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一次性分配利润。

  2、返还方式:乙方可自由选择现金返还或房屋抵账两种方式(注:选择以房屋抵账方式返还的,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房屋抵账协议)。

  3、利润金额:乙方的最终利润是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利润所得税后的金额。

  4、甲方按本协议支付完清乙方的投资款及利润后,甲乙双方签署关于本项目的入股文件及资料自然失效。

  五、乙方的投资仅限于该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甲方公司的其他任何业务。

  六、乙方不参与甲方该项目的任何日常及其它管理工作。

  七、免责约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和无法完全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八、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照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本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房地产开发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兹甲方有经出让方式取得可供开发的土地一宗,乙方有开发建设管理、技术能力及相应资质,经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开发 小区项目的协议,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开发项目位置、内容及规模

  (一)位置:

  (二)内容:该区内所有单体工程、小区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

  (三)土地面积经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约计 万元(其中土地费 万元,开发手续费 万元,综合配套费用 万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同时负担开发手续费、配套费、建安费,乙方持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投入相应管理及技术人员,联合开发经营。

  三、 各方责任

  甲方:负责土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完工后接收物业管理。

  乙方:负责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策划营销,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达国家合格以上标准、住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经商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 时间内完成开发计划。

  四、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 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

  五、 违约责任

  (一)因开发建设存在违章违法、建设质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项目收益损失的,扣除乙方利润直至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二)甲方不及时拨付开发款项或项目验收合格后不接收物业管理的,扣罚利润。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服从文登市建设局调解。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文登市建设局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元(其中:征地费元、开发费元,建安费元)。投入资金规模元,甲方出资元,预收款元;乙方出资元,预收款元。

  三、各方责任

  甲方:。

  乙方:。

  四、经营方式:。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26permil;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七、利润分配:。

  八、违约责任: 。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协议,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协议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方不履行协议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份。协议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附件有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10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丙方: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26ldquo;合作开发项目部%26rdquo;,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权人为:。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2)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方提供用地,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 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的产权,乙方分得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地产开发合同(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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