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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计合同

时间:

委托设计合同(精选9篇) 设计委托合同书样本

  【导语】以下是网友“tongchenche”分享的委托设计合同(共9篇),供大家参考。

委托设计合同

委托设计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设计合同书 篇2

  项目名称:标识系统设计项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就“” 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标识系统名称及设计要求

  1、标识系统名称: 标识系统

  2、整体风格要求:标识系统设计风格主要结合项目整体建筑风格和独特的地理优势,以法式、意大利式及西班牙风格的设计理念为主。突出独特的湖滨生态优势和别墅岛屿文化。标识系统的设计结合风格元素的搭配、组合(颜色、形状、尺寸、布局等),不但要到达行进指引、提醒提示、景观描述等服务作用,更要在此基础上,让行人理解项目中“墅在湖中,湖在墅中”的寓意。通过此标识系统呈现出项目“环保、生态、低碳、国际化居住区”等世界最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画龙点睛突出价值体系。

  二、标识系统设计内容及范围

  1、标识系统的规划布局了解甲方相关部门的需求和建议,确定标识系统布局方案及标识系统分级方案,各级标识系统的特征要素及亮点;进行标识系统的平面布局, 竖向关系组织,交通组织及视线组织。

  2、标识系统效果图在标识系统布局设计阶段确认的原则下,乙方根据前期布局进进行标识系统分级方案设计。此阶段乙方应充分考虑各级系统的作用及展示效果,合理组织标识系统序列、相互关系以及周边的各种建筑及景观元素,讨论并确定标识要素的尺度、材质、色彩等主要特征,确定软景效果及风格基调。确定标识系统分级和类别,各级各类别标识系统的数量及安装位置。

  3、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阶段:在标识效果图的设计方案确定后,进行标识系统深化设计。此阶段乙方需与建筑师协调有关平面、立面资料,根据最新建筑及工程相关信息,讨论相关的建筑及景观设施元素材料使用;与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协调有关结构设施、地下管线、户外照明设施、水景循环系统等相关问题,完成各级标识的施工深化方案。

  4、标识系统布点图一套,标识系统设计效果图一套,标识系统整体设计深化图一套. 5 本次合同设计范围为项目的`导视系统。

  三、付款方式

  本次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圆整)。

  四、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设计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为其公司设计标志个,公司产品商标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元;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设计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该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书。

  一、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设计要求:效果图张(董事长办公室张,前台Logo墙1张)、平面布置图张、地面材质图张、天花图张。

  五、时间要求: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

  六、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完成以上图纸设计后,如甲方确认可以按图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并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不另行计费;如甲方通过并使用乙方的设计方案但未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必须支付工程设计费(按50元/M2收取);如甲方未使用我方设计方案,甲方在送图十日内支付人民币圆整(RMB元)的设计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七、承担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为确保乙方正常运转不得干预乙方的设计活动,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内容以及友好解决争议的办法。在30天期间内,如双方没有达成解决争议的办法则任何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计委托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

  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只需进行细节调整时,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3、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前,甲方需付总设计费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交换号:

设计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签字日期:

  乙方:

  代表:

  签字日期:

委托设计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双方秉承相互信赖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手袋款式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手袋款式设计。

  二、设计要求及数量: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手袋款式一年分为春夏和秋冬两个系列,每一系列各分15组不同风格,每种风格包含4款设计,共120款设计;

  2、春夏系列款式乙方须在每年的月完成,秋冬系列款式乙方须在每年的月完成。

  三、委托设计费用:

  1、每款手袋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对该设计费用的金额作任何调整。

  2、乙方设计每款的手袋如投入市场获取相应的订单后,甲方可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另行支付乙方提成费用,提成费用为该款手袋销售额的%。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委托乙方进行设计时支付设计费的50%作为订金,计每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正),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手袋款式制版完成后,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版样,确认后甲方立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五、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订金后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

  2、乙方以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六、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对乙方设计完成的作品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著作权和修改权,乙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2、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本身的设计图案、线条及色彩的搭配等,甲方有权对设计作品中的图案进行任意拆分及适用于其他手袋版型的组和或搭配,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及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设计的款式制版完成;

  3、鉴于甲方生产的手袋主要用于外销,甲方如在国外进行产品参展时,可要求乙方予以陪同,以听取客户的需求风格进行产品设计。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在陪同甲方出国参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差旅费用。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及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设计款式制版完成;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在按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作品及在取得甲方相应的报酬后,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将其设计的作品交付第三方生产或销售,并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手袋业务方面的商业往来。

  八、委托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本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保密条款:

  甲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有义务予以保密,任一方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甲方应按未付的设计费用每日的千分之二支付乙方滞纳金;

  2、乙方未按期交付甲方委托设计的作品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元,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付。

  十、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市区

  附件1:

  专项委托设计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甲方的合作客户()对手袋的款式设计有自己的意向及理念要求,现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客户进行手袋款式设计,本着友好合作往来的原则,甲方双方达成以下专项委托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合作客户的需求风格进行手袋款式设计;

  二、委托设计的手袋款式的风格及数量要求:

  三、委托设计费用:

  1、前期费用:每款手袋的设计费用按人民币元的30%计付前期费用,即人民币元,(大写:整);

  2、后期费用:乙方每款设计的手袋投入市场获取相应的订单后,甲方按订单销售额提成支付乙方后期费用,后期费用为销售额的%。

  四、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客户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客户审定,在甲方客户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

  五、乙方完成的上述手袋款式设计后,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著作权和修改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六、前述《委托设计合同》条款适用本协议,但本协议的条款仅适用关于客户的手袋系列设计事宜,如其中有与《委托设计合同》相冲突的条款,则与本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市区

设计委托合同 篇8

  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水电安装等。(灯具照明部分的强电)

  二、设计依据

  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发包方为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任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设计任务

  设计成果及时间(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甲方招标报价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干人民币: (¥: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五、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5.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新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5.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设计人采用的订技术标准是: 各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客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汇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如超过约定时间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产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委托设计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设计合同(精选9篇) 设计委托合同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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