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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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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格式(优秀8篇)

  下面是会员“fenfupingwendi”分享的新版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格式(共8篇),欢迎参阅。

新版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格式

景观绿化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锦绣江南小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经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

  锦绣江南小区一、二、三期工程绿化、景观(包括:水景、园路、凉亭、人行道及绿化用水、电安装,土方等)工程施工;

  三、承包方式和结算方法

  1、承包方式: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

  2、承包工程造价结算方法:

  ①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套用浙江省94古建园林定额,工程量按实结算。

  景观、绿化工程承包造价=绿化工程直接费%2B12%×绿化工程直接费%2B主要材料价差×3·24%计算,苗木单价采用河南潢川苗木基地网上的对应施工期间的报价作为信息价,景观工程建筑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每月中旬市场价(含税)作为买入价,在买入价的基础上,水泥加10元/吨、钢材加50元/吨、其余材料按买入价加买入价×5%作为工程材料信息价。园林定额中没有的子项目优先套用浙江94土建定额再套用古建定额。

  2、苗木养护二年要求成活率100%,苗木养护费按照苗木定额直接费的10%每年计取。

  3、付款方法:

  ①一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造价的30%;二期绿化、景观工程开工10天后发包方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0%;三期工程开工后10天内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5%,留5%待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②二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70%,三期工程开工10天后再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0%,留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③三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三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70%,结算审核完后再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25%,留5%在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发包人应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

  四、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60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二、三期工程双方协商另定。

  五、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必须达到郑州绿城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准。达不到此水准的,应扣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六、安全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它事项

  1、工程审核结束后壹年内,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就以房屋抵付。

  2、承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拒付已完工程款的20%。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城花园一期一号大门前部绿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南华县龙川镇南永公路东侧。

  3、施工范围:道路、绿化、景观广场、给排水、电等(以甲方交给的施工图纸图示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小写:元)。

  2、承包方式:采用总包干单价承包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范围内遇工料价格变动,则承包总价和单价不变。如因设计变更或甲方主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单价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投标价作变更增加,当无单价时则按乙方的投标单价水平现场商定。绿化部分若因树的品种或树的大小采购不到其价格,则按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3、工程所需交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交纳。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苗木胸径株高、冠幅以工程量清单的苗木规格为准,树干无病虫害。

  5、回填土和底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在一年的责任期内,如非人为破坏和自然死亡造成的缺塘,乙方应在一星期内无条件补植。

  7、所有苗木进入现场后,由甲方对株高,冠幅规格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8、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工期)45天。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养护期 至 。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其它原因或设计变更,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

  3、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4、委派现场工地代表 ,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5、 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2、按照施工图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竣工验收后为绿化保养期、为12个月,在保养期、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确保养护期满后100%的苗木成活率及草坪成坪率。

  3、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4、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待定。

  1、合同生效后预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总造价的 %核付。

  2、其余工程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完成工程量 %,按总造价 %支付;第二次(即其余工程尾款)待工程保养期结束,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结清。

  第八条 安全责任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进行预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递交竣工报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报告、进度计划、工期统计月报、施工会签等文件需交甲方一式二份。

  3、 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验收接管的,其看管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 时,乙方要按质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 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贰份。

  4、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承包方资质等级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JZ安许可证字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绿化景观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具备级以上的相应资质。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现场条件:用水、用电乙方单独装表计量(甲方按市场价计取)。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厂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万元,景观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本工程系招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其中绿化工程万元按年月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万元按年月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市容、交通、环保、治安、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乙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好验收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乙方有权可自行作隐蔽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予以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需重新检查,经检查合格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乙方如事先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擅自进行隐蔽覆盖,甲方施工监理人员有权勒令其停工,并重新检查验收,其返工及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10日内,乙方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整理提交竣工资料二套,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竣工验收证书,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绿化、景观工程实行免费保养,保养期为一年,保养期间做到绿化苗木成活率100%,长势茂盛葱绿。景观园艺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保养保证金暂存甲方,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8.施工工期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总工期为日历天。

  为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工,交付使用,本工程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如提前或延误的,按每天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进行奖罚。

  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应马上退场,如不及时退场,按工期延误以款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9.1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如发生伤亡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文明与安全施工,乙方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对其他专业单位的设备及成品应注意保护,如由乙方损害,应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

  乙方上报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顾问,均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随意调动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将工程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为准。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养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合同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诚意履行。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甲方将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昆山周市新镇横长泾路南侧

  2、工程总造价

  :元(叁万圆整)。

  3、工期:

  乙方确保在20xx年10月12日开工,于10月25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率98%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80%,余款的20%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树死保更换,重新种植),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额%处罚。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处罚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 乙 方:

  法定代表或经办人: 法定代表或经办人:

  合同签订期:

景观绿化合同 篇6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

  第一条、技术文件:

  1、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

  2、乙方递交给甲方的报价书。

  3、施工图纸。

  以上技术文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施工范围:

  按规划局审批通过的环境设计图纸为准的景观绿化内容进行施工。

  第三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同时必须满足总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

  3、乙方已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工期的影响,不得对因此而延误的工期进行索赔。

  4、乙方已到工地踏勘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5、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①、因甲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关键工序)的。

  ②、甲方指令增加的工程量超出图纸原设计工程量的10%的。

  ③、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的。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植物草坪初次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秃斑,其余在一年内补种并验收合格交付。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图纸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合同金额为(RMB):。

  并做以下说明。

  1、包含所有材料的采购和施工费用。

  2、包含所有的机械和工具使用费。

  3、包含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4、包含所有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5、包含所有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验收费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6、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内容以改变造价。

  7、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时,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8、若甲方要求增减施工部位或材料,乙方必须接受,由此改变的工程量办理签证以纳入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种植土全部填埋现场及苗木(大树、灌木、乔木等)运至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

  2、铺装工程施工完毕,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3、工程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备案竣工图等备齐,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保质期两年满,含两个冬季(其中草坪保质期为一年),其苗木成活率达100%(未成活苗木更换后养护期延顺),移交给物业公司,并经物业公司签字盖章同意移交后,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形式:按双方确认的绿化图和绿化图提供的工程量,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即结算。若草坪绿化面积小于图纸提供的工程量及质量降低时,则按实扣减,若草坪绿化面积大于图纸面积则按实结算。

  2、绿化系统苗木种植养护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3、乙方承揽绿化工程应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揽工程所有的原材料试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水电源,则由乙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负责对乙方各种材料及施工的验收。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化验现有土壤成分,并承担化验费用。如因建筑垃圾原因需换土,其工程量和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计算支付。

  2、负责根据甲方所在地的情况,选择合理的种植品种,并严格按照绿化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色植物配置表配置种植品种标准。

  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工作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进度报表。

  4、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照明、围栏、看守和警卫等设施。

  5、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市容环境卫生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6、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大面积开挖时应通知各配套单位,协助处理相关事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缮。

  7、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8、所提供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规格、品种都必须经甲方看样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的草坪苗木修剪、施肥、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抗旱抗涝、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草坪选用移植时间达两年以上的长绿型栽植,草坪成坪后,能耐寒、耐旱,抗病力强,绿期长,确保草地质量效果。

  9、负责将甲方堆放在工地现场100米范围内的土方运送、堆垒,草坪要求多起伏。

  10、因乙方在质量控制方面造成的工程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

  11、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总承包人的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13、乙方负责场区回填或开挖至室内坪。

  14、总承包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第九条、质量事故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按安全生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人身财产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乙方施工时必须与相关方协商配合,搞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法律教育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责。

  第十条、施工质量及设计变更

  1、绿化、景观方案平面图及施工图、植物配置表、小景图将做为施工依据。乙方须按以上内容进行施工,任何一张图上有的内容都须在实际施工结束后呈现出来,并达到小景图的效果。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对乙方当期不足部份要进行补足,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

  2、根据设计图纸标准先由甲方组织自己检验,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包括安装施工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及安装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3、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继续以下施工,费用从乙方的施工总价中支出。

  5、凡隐蔽工程,应由乙方做出记录,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验证,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隐蔽。

  6、需做小样的必须做出小样,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才能施工。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绿化方案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化配置表为依据。

  2、乙方竣工验收时向甲方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有关资料。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在竣工前5天与甲方商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4、工程中所有的乔木、灌木、花卉、植物等均由乙方保活,保活率为100%。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5、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二年(自竣工之日起算);草坪为养护管理一年(自竣工之日起算)。未成活苗木、草坪更换后养护期延顺。

  6、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管理期满后与物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2、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追回已拨付工程款,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二倍已拨付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否则工程结束后甲方不仅扣减乙方工程造价20%的工程款并将终止合同,并将余下部份交由其它公司施工。

  3、本合同已明确的相关材料未经甲方审批乙方擅自采购除勒令清出现场外,每次扣罚乙方工程款伍佰元。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双方派驻代表的代表名单

  1、甲方代表:

  2、乙方代表:

  二、乙方负责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其他一切变更,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除有关保修及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及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期满后,结清保修金和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费后,所有条款终止。

  四、小品的材质、施工、制作、安装前须出效果图并经甲方认可,高低起伏的土坡施工要经甲方的认可。

  五、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苗木经两年(除草坪为一年)后期养护管理完成后,必须存活状况良好,否则其修复、养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后附报价表。

  七、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以下方法解决:

  1、另行补充协议附言。

  2、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共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工程合同 篇7

  甲方:县镇中心学校;乙方:县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县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元/㎡×㎡=元。

  四、付款方式:

  于年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县镇中心学校乙方:县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绿化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

  4.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付款方式:

  ⑴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⑷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 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结算办法:

  5. 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3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工期要求:

  6.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 乔木应在 年 月 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3 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⑴、⑵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材料要求:

  7. 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3 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及.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4 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5 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条约定计价。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 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作职责

  甲方责任

  10.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 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 份。

  .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 .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 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6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7 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8 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 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⑵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 乙方责任

  10. 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3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新版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格式(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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