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购车合同简单版

时间:

购车合同简单版(锦集5篇)

  【简介】在购买一辆新车之前,签订一份简单明了的购车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网友“iazko5424”分享的购车合同简单版(共5篇),以供参考。

购车合同简单版

购车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供车方(以下简称A方):

  购车方(以下简称B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A方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A方根据B方的要求,同意将汽车壹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计价人民币拾万千百拾元(¥),销售给B方。

  第二条 因资金短缺原因,B方需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并请求A方为其贷款的担保人。

  第三条 B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的款项,计入民币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作为B方贷款担保人,A方接受银行委托,对B方进行贷款购车的资信审查,B方必须按A方要求提供详实证明资料配合A方工作,并在贷款未偿清之前,必须在A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在此前提下,B方按A方指定场所对所购车辆进行交接验收,并签署《车辆验收交接单》。

  第五条 B方在未付清车款及相关款项前,同意将所购车辆作为欠款的抵押担保物,此抵押物在B方发生意外且无力偿还时,按最长不超过三折旧比例作价给A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交A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A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B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A方可协助B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B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B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B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B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B方逾期还款,B方经A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B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B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B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B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B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A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B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A方有权要求B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A方有权持合同就B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A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B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A方有权向B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A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B方。

  3.A方有权要求B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B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B方尚须向A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B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A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B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B方担保人自愿为B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A、B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

  附件1 同意书

  附件2 担保书

  供车方:

  法定代表人:

  购车方:

  法定代表人:

购车简易合同 篇2

  合伙人:甲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根据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同意购汽车壹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计价人民币拾万圆整(¥),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半挂车,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

  第三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购买车辆,由甲负责办理登记。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车辆月盈余额偿还本车辆月供后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购车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

  乙方(买方) :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配置、颜色、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大写: 元。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 磨损等现象。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甲方(卖方) :

  签字代表:

  乙方(买方):

  签字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购车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借款人住址: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

  账号:

  贷款人(全称):

  地址:

  信贷业务电话: 会议业务电话:

  二、借款币种、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小写):。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

  五、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六、借款利率

  月利率‰,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八、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2B(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计算单位.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月日 2. 年月日

  3. 年月日 4. 年月日

  5. 年月日 6. 年月日

  7. 年月日 8. 年月日

  9. 年月日 10. 年月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3.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十、借款担保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2.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4.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十一、借款人和贷款人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6.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7.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十五、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购车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太原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2) 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交车地点: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 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二)在年月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十三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购车合同简单版(锦集5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