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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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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聘用协议书【合集15篇】

  每当我们需要聘用一位工程师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会起草一份聘用协议书来明确各项条款和责任,那么如何撰写一份恰当的工程师聘用协议书呢?以下是会员“ark4278”收集的工程师聘用协议书(共15篇),以供借鉴。

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篇1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协议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协议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协议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协议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协议,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协议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协议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协议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协议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一方依本协议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协议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协议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1)本协议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协议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聘用工程师协议 篇2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2)保障;

  (3)例外。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        咨询工程师(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师聘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师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乙方一寸彩色相片2张。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元整。如发现乙方工程师证被其他公司使用,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工程师证、学历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

  三、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交的材料无误,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报酬元每年。如协议期超过一年,则下一年费用在当年同日支付,以此类推;

  四、聘用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证书的正常使用,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是工程师证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元的补助。

  4、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工程师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应提前五天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协议期内,所有涉及到证书使用事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晓,因甲方不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等要求造成证书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均由甲方承承担。未同乙方协商,擅自做主使用证书,造成风险的,由甲方承担。

  九、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证书已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工程师聘用协议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收件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第二条聘用内容及聘用期

  一、因甲方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聘用中级工程师,乙方持有中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位任职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中级工程师证书在甲方单位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年。

  第三条聘用待遇及支付方式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1年的工资(税后),共计人民币:元整。(¥元)。

  二、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税后金额)。甲方收到乙方有效资料并录入系统后支付一半费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付清余下费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证书、和相关文件用于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只是将中级工程师证书放在甲方使用,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程项目的责任,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合同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在未经乙方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材料,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后果与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不得将自己的相关材料提供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后果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五、乙方确保身份证信息录入甲方为唯一录入单位,如乙方身份证信息不能被甲方读取录入时,甲方有权追回发放职称津贴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办理所需证件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以供办理手续

  1、

  2、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评审表原件,批文原件(如有便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评审表、批文审核后退还乙方,职称证书留在甲方);一寸彩色照片4张提供原件。

  第六条相关证书保管

  一、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中级工程师证书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职称证书原件。

  二、协议到期后,甲方所代管一切材料于解除协议当日退还乙方。以上原件全部归还。

  第七条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其他约定

  一、在甲方办理资质注册、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文件。如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原因,造成甲方资质年检未通过,资质降级或资质吊销等情况,乙方应退还当年聘用工资。如甲方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配合检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资料,若需要本人亲自到场(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但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第八条解聘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应本着互相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征得甲方同意,并退还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资,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虚假证件;

  2、乙方原因注册不成功;

  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

  四、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中级工程师资格注销或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元),并按人民币元/工作日的滞纳金计算,自本合同期满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或变更注册之日(含)止。

  聘用期满后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转注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丢失或损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职称证书、毕业证(原件)无法补办,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每个证件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三、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

  四、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才可以注销或变更注册,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资,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且赔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一千元整(¥元)。乙方进行赔偿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材料。

  第十条附加

  1、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如果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果不能继续合作,甲方应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

  2、本协议自签字日起正式生效,期满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诚信守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

  4、如因本协议签订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行业规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出现前述事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篇5

  甲方: 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师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乙方一寸彩色相片2张。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元整。如发现乙方工程师证被其他公司使用,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工程师证、学历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

  三、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交的材料无误,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报酬元每年(此费用包含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证件押金款)。如协议期超过一年,则下一年费用在当年同日支付,以此类推;

  四、聘用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证书的正常使用,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是工程师证(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元的补助。

  4、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工程师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提前五天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协议期内,所有涉及到证书使用事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晓,因甲方不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等要求造成证书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均由甲方承承担。未同乙方协商,擅自做主使用证书,造成风险的,由甲方承担。

  九、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证书已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聘用协议书 篇6

  甲方(聘方):XX

  乙方(受聘方):XX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专家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才能对公司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同甲方给予报销。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XXXX万元。

  付款时间为:

  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XX

  电话:XXXXXX

  乙方:XX

  电话:XXXXXX

聘用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实际工作中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被聘用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岗位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在 的岗位从事 工作。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标准,乙方应予以服从。

  4、因岗位特殊,按照规定乙方不得携带个人现金上岗,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收、存、缴款的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款、票、报告单相符,杜绝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生。

  5、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需提供一名本地户口的担保人作为本岗位的担保,并由担保人向甲方交 元作为信誉担保费。

  第二条 岗位变更

  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时,有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能力进行岗位调整。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兴趣、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4、乙方如因客观原因需要离职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属正常离职的,在办完相关接交手续的10日内持相关凭据到甲方财务部退担保金。

  第三条 岗位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与《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一致,随劳动合同终止而自行终止。

  3、《劳动合同》续订,不影响本协议履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聘用协议书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地方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天。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2.乙方应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随时调整或指定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聘用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四条薪资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计时工资执行,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额为元/月;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3.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于当月未能安排乙方补休的,必须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分别按劳动法规定的倍、2倍、3倍计发。

  4.乙方享有病假、慰唁假,无薪事假及年终奖,具体操作参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

  1、根据国家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

  2、甲方对乙方进行岗前教育,乙方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聘用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聘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

  (1)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相关证明的;

  (4)向甲方隐瞒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作报酬的;

  第七条经济补偿、赔偿

  1、本协议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工伤、医疗

  1、乙方发生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甲方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支付,但不享有误工费。

  2、乙方试用期满享有公司医疗报销制度,详见公司相关规定。

  第九条其它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按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已阅读知晓并认可。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专业技术工程师,以做专业技术支持,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专业技术工程师证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的职称证书供甲方用于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

  2、合同期间,未提前另行签订协议而将乙方注册证件用于工程项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间,若甲方需乙方配合进行培训再教育,时间超过3天的甲方需支付乙方500元/天的误工费)及旅差费用,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4、甲方在证书使用期间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

  5、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6、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时,必须在政府规定的行政许可办事工作日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提供证件归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于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专业技术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公示文件或评审表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一寸电子版彩色相片等】。

  2、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资质办理和年检不成功时,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所以费用。

  3、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整聘用工资(税后)。甲方确认乙方证书和签订协议后支付乙方人民币的聘用款。甲方电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中,第二年付款日期与前一年日期一样。

  五、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30天给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证明,方便乙方办理企业变更的手续,协议到期即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证书原件,不得无故刁难。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甲方:

  乙方:

工程师聘用协议 篇10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商议,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发展事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总工程师,双方达成如下聘用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聘用期限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聘用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

  第二条 聘用职务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工程师职务。甲方承诺乙方工程师证书原则上用于企业资质维护及资质升级所用。甲、乙双方各自遵守信誉,不得损害对方的名誉和利益。

  第三条 聘薪标准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元。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四条 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纳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承担,并为乙方提供人身保障等措施。

  第五条 乙方享有每月二至三天的事假日及因甲方放假的节假日,期间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六条 双方义务及职责

  1、甲方义务及职责

  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宿以及办办场所,按约定的薪酬标准,采用预借的方式支付乙方劳资,合同到期后,付清所有的剩余劳资。

  2、乙方义务及职责

  (1)必须保证为甲方要求,为工程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颁部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质量标准以及公司的施工技术、试验、测量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2)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图自审、参加会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

  (4)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

  (5)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

  (6)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担出合理化建议。

  (7)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关工程事项。

  (8)工作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9)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权益。

  (10)如乙方建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干涉乙方执行工作。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完不成甲方公司整体目标%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2、甲方工资迟迟不能发放的,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新、老人员要交接清楚,方能辞职,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而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公司将扣除乙方一月工资做为违约金;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不予发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闭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开事责任的;

  (3)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工程师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双方均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电脑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篇11

  经甲方(引进单位)、

  乙方(被引进者)

  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以智力引进方式聘请乙方为。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乙方每年到甲方工作时间不少于xx个月

  三、乙方工作职责、任务与目标

  。

  四、甲方提供的基本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津贴元/月(年)。

  2、提供平方米工作住房或元/月住房补贴。

  3、提供平方米的科研办公用房。

  4、聘期内提供基本条件保障费共元,其中第一年到位元,其余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滚动投入。

  五、双方约定事项

  1、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按10个月平均发放,其余部分年终考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付。

  2、乙方因主观因素导致未完成本协议既定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须按甲方已支付薪酬(工资%2B岗位津贴)总额的50%给予甲方以经济补偿。

  3、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甲、乙双方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条款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协议条款。

  4、乙方在协议期内须将年度业绩情况报校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协议期内双方解除协议及违约责任事项参照《大学岗位聘任(用)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人事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聘用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则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律师事务所业务部(专职、兼职)律师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协议双方其中一方对是否续聘应当提出意见,否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日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根据业务需要,由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须按甲方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第四条业务工作的开展

  甲方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件制度。

  甲方鼓励和提倡律师大力开拓案源,原则上谁开拓的案源由谁承办,但重大案件一人难以承办和专业性强的案件,由甲方统一协调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甲方实行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制度。

  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费用,但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五条业务工作量和财务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应完成万元人民币收费的业务工作量。

  (二)财务分配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下列分配方案均属税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给乙方并由乙方独立承办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执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师共同承办的,双方协商分配比例;

  3、对于乙方寻找并承办的案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甲方采取累进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4、甲方还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资、每年年薪);

  第六条关于异地办案差旅费的确定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不包括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统一向委托人收取差旅费用:

  1、预收差旅费。预收差旅费用的,甲方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

  2、垫付差旅费用。由甲方暂时垫付差旅费用,乙方根据出差时间、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费用。委托事项完结后,由甲方与委托人据实结清。

  甲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结算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结算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和开支的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审验确认。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使用差旅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聘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教育;

  2、对乙方的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3、对乙方不遵守规章制度有处分权;

  4、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有奖惩权。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等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事务;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环境;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业务工作设备、工具和物品;

  4、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有在女职工经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的义务;

  5、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统筹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

  6、采纳乙方对工作方法、管理制度、业务发展和工作计划等的合理建议。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2、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障权;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享受医疗、伤残抚恤、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协议约定不被辞退;

  6、按本协议约定提出辞职;

  7、提出申诉和控告;

  8、对甲方的业务发展、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9、代理疑难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请甲方组织律师研讨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办理执业证或注册材料;

  2、认真履行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群体诉讼案件及时告知甲方并服从经集体研究的代理意见;

  4、代理案件时及时告知委托人案件风险和办案进展情况;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遵守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及甲方的工作纪律、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

  7、爱护甲方提供的办公、交通、房屋设备、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财产;

  8、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加强学习,为委托人提供最佳服务,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或使律师事务所名誉及经济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应当参加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及时缴纳税费。

  10、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

  11、案件办理完结后,有及时订卷归档的义务。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一、协议的变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部门作适当调整,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负担的情况下,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排。

  (二)在同行业劳动报酬有较大调整或国家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时,乙方可在本协议终止之前3个月提出变更本协议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条款的要求,甲方应当根据情况和国家政策予以调整。

  二、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警告以上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训诫以上处分的。

  (五)受到委托人次以上投诉且责任在乙方的。

  (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二)内部管理混乱影响乙方正常执业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由,无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的解聘补助。

  (二)乙方非因《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辞去职务的,应按乙方本年度未完成任务量的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事务所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律师协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在本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内容应当符合《律师法》、《劳动法》和司法部律师管理规章的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聘用协议书 篇13

  甲方(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受聘人)姓 名: 性 别:民 族: 学 历:家庭地址: 身 份 证 号: 户口所在地: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 专业监理工程师,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注册成功(即建设部门网上正式公告之日)起往后推 年。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并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

  2、合同期间,甲方工程项目由乙方担任相关负责人的,须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责任报酬,乙方承担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甲方工程项目乙方不担任相关负责人的,乙方不承担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

  3、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业务培训(含继续教育期间的差旅住宿费用)等相关费用,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在政府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在注册成功后(10工作日内)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册章时,必须将图纸等交由乙方审查,乙方同意后盖章。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由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6、签定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7、甲方应及时办理并申报注册(变更)手续,在政府规定的%26#39;行政许可办事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公告期限不能超过120天。变更注册不能超过40天)。

  8、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时,必须在政府规定的行政许可办事工作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提供证件归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于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有关监理工程师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一寸、二寸彩色相片等】。

  2、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乙方有义务及时(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

  3、甲方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初始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4、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合法有效、若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注册不成功时,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预付工资 元人民币。

  5、乙方须满足甲方申报资质时社保要求。

  6、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四、 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 元整聘用工资(税后)。甲方确认乙方证书和签订协议后支付乙方 元的聘用工资预付款。注册成功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第一年聘用工资余款 元人民币。甲方电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中。第二年付款日期与前一年日期一样。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日期:

聘用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的职务,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聘用期限: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聘用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至6个月。

  第三条 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第四条 经营管理模式

   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

   乙方有权使用公司账面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乙方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必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并根据年度经营班子业绩考核情况兑现报酬。

  第五条 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依据年薪制获取报酬,年薪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

   计算方式为:年薪=岗位工资%2B绩效工资%2B绩效奖励

   年薪:乙方实现总体目标年薪为人民币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达不到总体目标按比例扣减。

   岗位工资:为元/月,按月发放。试用期间每月领取岗位工资的80%。

   绩效工资:为人民币现结果,考核实现销售收入、净利润指标完成率等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绩效奖励:奖励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或年度公司技术、营销、经营管理取得突出成果和奖励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奖励额度,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后发放。

   特别奖励:奖励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三年以上,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

  总体目标利润的,或年度公司技术、营销、经营管理取得突出成果和奖励的.,且对于甲方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保值增值做出较大贡献,有意于长期合作,并具有较高忠诚度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以股份分红或股权等方式予以特别奖励。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社会保险:按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审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甲方全面积极、充分尊重和支持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创造较好的环境;

   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

  第七条 乙方职责和禁止行为:

   乙方职责:

  .1 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2 主持甲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 对甲方的开发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接受董事会监督。保证甲方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保值增值;

  .4 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 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拟定内部基本管理制度;

  .6 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甲方利益;

  .8 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及办事机构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9 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10 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11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12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13 甲方章程和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方的禁止性行为:

  .1 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发放贷款;

  .3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5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

  .6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7 聘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贷款,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须按甲方董事会同意批准方式进行;

  .8 未经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甲方名称、法人代表和经营范围;

  .9 未经甲方董事会同意,无权对甲方财产擅自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10 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违反公司法、章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处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发现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行为,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有权制止,并可以将乙方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乙方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

   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财物。非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财物为乙方本人及其亲属服务。违反此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财物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乙方侵占、挪用或服务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决定乙方职务的聘用。

   乙方必须谨慎处理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因乙方的失误导致签订、履行合同造成甲方10万元以上的损失,乙方应引咎辞职。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不得改变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并可以将其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针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独立董事、财务经理、部门经理及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提议,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商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当日请示董事长,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否则,甲方以其职责不作为对乙方予以处理。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泄露商业机密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出现本合同第条款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甲方可将其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聘用职位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调整事项对应本合同内容予以相应的书面变更;或双方另行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约定,本聘用合同自动解除。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或没有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利润目标,且无董事会认可的正当理由,则乙方应自动辞职。

   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及任职期间审计,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因乙方的报酬为年薪制,无法确定月薪,故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甲方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0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 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董事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 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报酬,同时由董事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 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董事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员工聘用协议书 篇15

  甲方: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协议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3、签订聘用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协议。

  4、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协议自行终止。

  4、经聘用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协议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协议: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协议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协议的上一年 月平均工资)。

  5、聘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协议的,应按不满聘用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协议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师聘用协议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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