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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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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集7篇)

  【简介】每当我们购买商品房时,为了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公正,我们需要签订一份认购协议书。那么,如何写一份合适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呢?下面是热心网友“jn3”收集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共7篇),供大家品鉴。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 篇1

  出卖人(甲方):河北冀禾种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冀禾商厦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认购房屋情况

  商品房坐落:肥乡县广安路东段223号单元 层 室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销售面积:平方米,其中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房面积为合同暂定面积,实际面积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计(房款为合同暂定面积计算的房款,实际房款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三、 认购方式及定金:一次性( )按揭 ( )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交清全部房款。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2、银行按揭

①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 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办理银行按揭。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②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 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办理银行按揭。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四、 合同签署:

  乙方需在甲方电话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办公室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如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需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办理贷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实际成交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者,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此套房屋另行出售且已付房款不退。

五、 双方权利义务:

  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保留乙方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乙方定购的房产销售给第三方。

  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客户所认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届时甲方除将已收房款无利息退回乙方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及第四条所约定时间交款并办理相关手

  续,则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自动退房并放弃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权利,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

  若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退房,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处置该房屋。若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调房的,经甲方同意的调房,甲方向乙方收取调房费元,且乙方应按调房后房屋的最新售价向甲方补齐房款金额。

  六、乙方所定房屋房号、面积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政府最终审批不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河北冀禾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认购协议书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公司其余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份转让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开发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在股份转让前真实书面告知乙方其所知悉的公司的全部重大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外重大债权债务;公司财产所涉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情况;公司重大经营情况等,如有因不明确告知情况而造成对乙方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4、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内部股权认购协议书10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币(大写:),租金为一次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币,(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4

  出售方(下称甲方):

  认购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对此项目已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认购甲方和昌都汇华郡号楼单元房,该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面积系房管局预测面积,合同销售面积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实际建筑面积以最后政府有关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该套商品房成交总价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封阳台费用为人民币仟佰拾元整;(¥元)。乙方在认购商品房时所享受的折扣优惠,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正式实施。与购房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该商品房预留的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定金在乙方全额付清该套商品房房款时可抵作该商品房部分款项。

  乙方须在年月日之前到和昌都汇华郡售楼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付清购房款,如乙方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应当支付首期房款,乙方支付的首期房款数额须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甲方在上述约定的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为乙方保留该套商品房。若乙方未按时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要求变更预留商品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甲方有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而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

  乙方确认甲方已出示了各种证照,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及本认购协议的示范文本,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了解释与说明,双方对正式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填写内容已达成了一致。同时乙方已知晓合肥市目前相关购房政策以及银行相关贷款政策,且甲方就此与乙方进行了解释与说明,乙方已确知以上政策及规定的内容,后期如因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以本认购协议所记录的电话、传真、地址为准。乙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不实或失效而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双方确认:甲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信函在发出后的第五日均视为乙方已收悉。

  本认购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认购协议即失效,并由甲方收回。

  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

  乙方(认购方)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5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金钟镇大庄村大庄中社,房屋 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屋价格及房款交付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出售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房款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乙方将房价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

  第三条 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须及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 甲方如果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钥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 篇6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标的物的《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之样本,并无异议。

  甲方开发建设的仁恒江湾城×项目, 已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并领取宁房销第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认购×幢×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大写) 元(¥ 元)

  付款方式:

  1、 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总房价30%的房款,余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计 元。

  、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伍万 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签定《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在认购期间,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约定:

  (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请资料;2、按甲方和银行通知的时间办理贷款手续;3、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乙方应另行筹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处理方式详见所购标的物的《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样本第五条。

  (二)《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即《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三)本协议中的价格不含优惠,具体优惠按《仁恒江湾城一期第一次开盘优惠实施办法》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明确。

  、甲乙双方未按约定期限内签署《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

  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署了《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 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认购协议书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正在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据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认购甲方股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进行增资扩股时,乙方有意向向

  甲方认购股份,并在此预先认购。

  第二条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股份,意向认购股份股,预先支付购股款项人民币万元,待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多退少补补齐购股款项。

  第三条 乙方预先认购股份的款项在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存至甲方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四条 待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乙方不同意认购价格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权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将乙方预付款项无息退换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预付款项以及将来补交的款项来源完全合法正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尚未确定每股认购价格之前要求甲方退款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意向书确定的预付款项5%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除乙方不同意认购价格要求取消认购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认购权,若甲方剥夺乙方优先认购权的,应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本协议书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代表: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日期: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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