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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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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精品5篇】

  在金融交易中,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借款人履行其借款责任并提供担保方的保障。本文是热心网友“juhejiaoshaichen”收集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共5篇),以供借鉴。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 篇1

  甲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等财务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3、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优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账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账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已发生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万元以上的。

  3、乙方在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

  1、协议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2

  经中国农业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 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借款担保合同 篇3

  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贷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抵押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2B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2B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2B(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首期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七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八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承担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抵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八条 抵押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有关资料退还给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依法设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

  时间:

  签订地点:

  贷款人(盖章):

  时间:

  签订地点:

  抵押人(签字):

  时间:

  签订地点: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 篇4

  担保借款合同范本一

  银借合同字第号

  经中国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范本二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借款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除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借款方应在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序

  金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担保借款合同范本三

  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字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债权人住所:基本账户开户行:

  电话:账号: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精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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