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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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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10篇】

  【前言】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之际,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以恰当的方式表达我们对合作伙伴的感激之情。本文是热心会员“yaozaishamoupo”分享的技术服务合同(共10篇),供大家品鉴。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就甲方实施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实施该项目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过合法授权)的 x 原种 x 吨;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场地、物资等条件,同时,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编制项目执行期技术运行方案,开展项目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定时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技术服务费和x原种费壹拾万元。

  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及技术要求

  (一)委托技术咨询服务内容:。

  (二)服务方式:。

  (三)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

  1、技术要求:。

  2、技术及验收标准:。

  (四)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后应提交的技术成果及资料:。

  二、服务期限、地点、进度安排

  (一)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服务地点:。

  (三)进度安排:。

  三、资料的提供

  (一)甲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技术服务编写的结论。

  四、项目验收及服务保证

  (一)验收时间:。

  (二)验收地点:。

  (三)验收方式:。

  (四)甲方验收后出具,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五)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1、18个月。

  2、12个月。

  3、6个月。

  4、3个月。

  (六)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元(小写),(大写)。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实际结算按照以下第款方式确定:

  1、固定价款。

  2、可调价款。价款确定原则:。

  (三)技术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款方式进行支付:

  1、一次性支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

  2、分期支付:

  (1)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100%,预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按照进度支付:。

  3、其它方式:。

  (四)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以方式付款:

  1、转账。

  2、电汇。

  3、信汇。

  (五)本合同价款税(含/不含)。乙方应开具发票(增值税/普通),乙方负责开具合法发票,乙方不开具合法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六)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1、收款人:。

  2、开户行:。

  3、账号:。

  六、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报告。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5、其他:。

  (二)甲方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工作过程中现场踏查、资料收集、与各科室及基层单位交流沟通的配合。

  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三)乙方权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等。

  2、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3、如果甲方的提供相关资料影响项目进程,则乙方有权利顺延工期。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完成本次技术咨询的各项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技术服务费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2、对甲方交予的各项信息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损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信息资料等有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商榷;工作完成后个月内应归还上述各项技术资料,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3、乙方在进入甲方作业现场时,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七、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一)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如因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事故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

  (一)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甲方所有,乙方(有偿/无偿)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2、乙方所有,甲方(有偿/无偿)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3、双方共有,双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一方转让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三)保密

  1、在在双方接触、洽谈、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2、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年内,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对外关系

  乙方在其服务范围内与其他服务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一)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三)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甲方除应支付已经完成部分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外还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的超过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违反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第3项保密条款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其他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条本款第2项的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第2项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进行转委托,应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第3项保密条款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其他约定:。

  十三、保险

  (一)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人员进行保险,如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过错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十四、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发生破产、清算。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4、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5、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3、一方依本条第(一)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十五、争议的解决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十六、其它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内蒙古呼和浩特辛辛板污水处理厂泥区消化系统顺利运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系统的调试指导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履约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辛辛板污水处理厂

  二、双方职责范围及工作内容:

  ㈠甲方职责范围:

  1.根据设计要求及行业标准要求,甲方应完成如下工作,保证后期的顺利进行。

  仪表(流量计、液位计等)应安装到位,各项参数准确可靠。完成设备联动试验、管道打压试验、构筑物闭水试验等,并有相应的试验报告提供给乙方。

  检查污泥循环系统、热水循环系统、沼气管路连接处应严密,阀门启闭应顺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能够有效工作。

  电气设备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避雷系统应可靠接地。

  准备必须的安全措施及设备,如配备门卫、沼气泄露探测仪、管道泄漏点检测药剂(洁洁灵、洗衣粉等)、大型灭火器、防毒面罩、安全警示牌(禁止合闸、无令勿动等)强制排风设备、专用防爆工具。

  确定适合运输车辆的种泥投加点。

  应具备双电源供电能力。

  应具备给污泥加热的热源,其温度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2.甲方负责调试期间的运行值班、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3.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污水处理厂内的办公场所,乙方应合理使用。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完整的设备、设施的各种技术参数、资料。

  5.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方案措施及时安排、调整生产运行,保证工作按时落实到位。

  6.正式调试时根据乙方计划进度甲方需安排相应设备厂家到厂配合。

  7.甲方的指派人员应严格按照乙方的指导进行污水厂内的各类设备操作工作,保证调试工作的安全进行。

  ㈡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应遵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水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制度科学合理的调试计划及方案,报监理、业主批复后并监督计划落实情况。

  3.乙方应定期进行巡视监测污泥消化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供甲方参考。

  4.乙方根据运行需要,自备相应的运行监测设备。

  5.根据污水厂的运行情况和污泥消化系统调试计划,指导甲方运行人员实施。

  6.调试过程中收集、整理调试资料。

  三、人员安排:

  乙方委派两名技术人员每天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上述员工具备所需的充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甲方负责提供污水厂的生产运行岗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方面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安全和防护制度

  1.乙方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制

  度并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对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配备运行及日常工作所必须的安全防护

  用品和设备。

  五、验收及移交:

  本次污泥消化系统的调试以产生沼气并顺利点燃火炬并通过监理、业主验收为合格标准。调试完成后乙方移交给甲方相关调试资料。

  六、违约规定:

  1.在消化系统调试期间,如果甲方人员未按乙方要求工作,造成消化系统调试延期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2.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调试方案有问题或乙方现场人员能力有限,导致污泥消化系统调试延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遇到以下情况时,乙方无需承担调试逾期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2)由于消化系统进泥量不足,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3)由于外供电线路停电,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4)因设备故障或构筑物无法使用,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5)因供热系统无法满足要求,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七、合同期限:

  本次调试时间为2个月,暂定年8月20日到年10月20日止,从现场具备进泥条件正式开始。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年8月20日至年8月19日

  八、协议金额:

  本协议总金额为贰拾壹万贰仟元整(含税价)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五日内,乙方开具合同额50%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0%给乙方。

  (2)调试工作结束后,经过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额50%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0%给乙方。

  十、其他约定:

  (一)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三)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08月17日

技术服务合同简单版 篇4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xxxxxx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中包括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协议。

  技术中介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 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协议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协议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协议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协议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协议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的规定,协议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协议当应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协议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③其他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服务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协议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

  (4)。

  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登记号*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技术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                 (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号码应当按照1999年5月国家科技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确定的编码方式编号。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     服务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技术服务合同 篇6

  为了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虫害,建设卫生城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代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督促双方严格履行。

  一、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衡阳市湘房生物技术开发公司万洁城市害虫防治中心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责任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针对 害虫规律和危害的具体情况进行灭治或预防施工,第一次施工完毕后进行防治效果检查。乙方派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2、在承包时间和范围内,甲方发现上述规定害虫危害,可随时通知乙方进行灭治,没有上述害虫危害,乙方每年也要进行复查,对防治效果差的单位,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灭治上述害虫的目的。

  3、甲方应积极配合,保护好乙方除害杀虫投放的诱饵。

  三、费用及结算:

  1、参照衡阳市物价局审批的%26ldquo;衡价房字[20xx]113号文件%26rdquo;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防治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元。

  2、付款方式:

  四、施工范围及其他: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施工员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义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条、条、条、条、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 格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 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国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 证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若发生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2 如果根据.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

  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 费

  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 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 本合同用文和中写各4份,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文本各2份。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 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写一式2份。

  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电报挂号: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字。

技术服务协议合同范本 篇8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服务方式: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服务地点: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整)。

  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万元(大写: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万元(大写: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甲方义务

  7.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7.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三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乙方权利

  7.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一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的义务

  7.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其他约定:

  乙方违约责任

  9.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技术服务合同书范本 篇9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服务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二条 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第三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保证:

  技术服务方式: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分以下个阶段履行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合同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应约定履行地点,合同没有约定的,推定在接受服务方所在地履行。

  3.合同履行方式:。

  第五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委托方为服务方提供如下条件:

  提供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包括:

  提供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包括:

  提供上述条件时间: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式:鉴定会、专家评估,或由接受服务方单方认可即视为验收通过。

  第七条 报酬和支付方式

  1.报酬: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总付:元,时间:年月日

  (2)分期支付:元,时间:年月日

  (3)按利润%提成, 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 违约金或赔偿损失额的计算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第九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一)服务方权利

  1.服务方有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及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接受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不领取工作成果的,服务方有处分其成果的权利,扣回委托方应当支付的报酬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委托方逾期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的,及时通知委托方;

  4.服务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有损坏危险时,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5.服务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应根据合同种约定的保姆范围和期限履行保密义务;

  6.技术服务合同标的在保证期间内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服务方应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1.有权要求服务方完成指定的工作项目;

  2.有权要求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有权利用服务方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4.在服务方根本违约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服务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方义务

  1.按照约定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未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3.委托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更换;

  4.在服务方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害危险并通知委托方后,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5.委托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内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十一条 委托方违约责任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服务方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服务方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服务方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服务方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因服务方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和其他物品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4.对工作成果在保证期出现的问题,承担补救责任或赔偿责任。

  5.不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6.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三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托方利用服务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所有;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服务方所有。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服务方:

  1.服务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服务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服务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服务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服务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26ldquo;不可抗力%26rdquo;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       服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时间:

  为了明确双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由甲方变电站至吉林鑫达铸造有限公司变电站架设一条10KV高压线路。距离大约5公里。

  第二条 技术服务方式:大包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程执行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xx)》和《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xx)》

  第四条 甲方要求:

  1)、线路为10KV架空线路,采用水泥杆,杆高12—15M。水泥杆埋设深度按国家标准执行,设计要以现场实际而定,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2)、导线采用95mm2聚乙烯绝缘钢芯铝绞线架空电缆,必须为国标线,型号:JKLGY—95/15。

  3)、镀锌金具、横担70×8×1400、15KV复合硅胶绝缘子。

  4)、从钢厂变电站出口到电杆、从电杆到铸造变电站进入线用10KV/300mm2高压电缆引入(电缆及终端头由甲方提供)。

  5)、线路有四处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装跌落开关、避雷器及接地极。 (A)、2号井、(B)、钢渣厂、(C)、3号、5号、6号井(D)、搅拌站。

  6)、线路安装2—3组避雷器(Y5WS—17/50)。

  第五条 委托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委托方负责提供钢厂变电站出口至电杆、从电杆至铸造变电站入口电缆和电缆终端头。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用地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

  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然解除。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5天。雨天无法施工时,顺延工期。

  3、合同履行地点: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镇。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的权利;

  2、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知识或者操作技术的权利;

  3、服务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二)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按合同的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应配合的工作;

  2、委托方按期向服务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3、委托方按合同规定向服务方提供技术资料。

  二、服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务方的权利

  1、服务方有权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收取技术服务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的义务

  1、服务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向委托方交付达到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

  3、服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有缺陷的应当无偿返工。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服务方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验收。

  二、执行的标准及验收标准:

  1、《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xx)》

  2、《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xx)》

  三、主控项目

  1、高压绝缘子应按《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xx)》的规定试验合格。

  2、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施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一般项目

  1、杆坑、拉线坑深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1)10KV电杆坑深允许误差-50--%2B100mm。

  (2)电杆垂直度(即杆稍倾斜位移,D为电杆稍径)。

  (3)导线弛度实际与设计值误差±5%,同一档内导线间弛度差为50。

  2、横担、绝缘子及金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担与电杆间接触紧密、安装牢固,绝缘子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可靠,金具规格与导线匹配,部件防腐及镀层完好。

  (2)高压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纹、破损缺陷,耐张悬垂绝缘子串上的弹簧销、螺栓及穿钉安装正确。

  (3)横担与中心线的角度正确,导线连接必须紧密牢固,连接处严禁有断股和损伤,导线的连接应在压接或校直后严禁有裂纹。

  3、导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和绝缘子固定可靠,导线无断股、扭绞和死弯。

  (2)导线间及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按设计规范施工。导线紧线后,电杆稍无明显偏移。

  (3)拉线撑杆与电杆的尖角位置正确,金具齐全,连接牢固,同杆的各条拉线均受力均匀。

  (4)导线与拉线、电杆与构架之间布置合理整齐,导线间连接走向清楚,安装后的净空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杆上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上开关分合闸操动灵活,机械锁定可靠,分合闸三相同期性好,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Ω。

  (2)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齐,间距不小于350mm,引线截面选择正确。

  (3)避雷器及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规定。

  第九条 报酬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万元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承兑结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叁拾肆万伍千元)的预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进厂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毕,送电成功后,乙方开据合同全额%的东丰县地税建筑安装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5、余下合同总金额10%(壹拾壹万伍仟元)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自线路投运之日算起运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余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及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给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委托方按损失予以补偿给服务方。

  2、委托方不支付报酬或支付报酬不足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限日支付。

  二、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服务方不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或延迟交付服务成果并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服务方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给委托方。

  2、服务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缺陷,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损失。

  3、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技术资料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执行工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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