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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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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书【8篇】

  劳务派遣协议书是一项重要的合同文件,它规范了劳务派遣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了劳动关系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撰写劳务派遣协议书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以下是热心会员“zhuoshiyuncong”收集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共8篇),供大家参阅。

劳务派遣协议书

劳务派遣协议书范本 篇1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劳务派遣人员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负责安排。

  第二条 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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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每月 元/人,标准不低于贵州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 100元/人/月;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年 元/人;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个季度首月10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人员工资、劳务管理费用、社保费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30日前支付。每月派遣人员工资有变化的,乙方需要每月10日前函告甲方,因乙方未及时函告,导致工资误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用(除甲方代收代缴的社保、商业保险和工资外),甲方须开具正式劳务发票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3.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4.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社保、退工、退保等手续办理,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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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5.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6.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规定。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等,不得拖欠,因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拖欠甲方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必须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支付购买社保保险费用,如未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2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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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满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派遣期限延迟,乙方不得退回。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乙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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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第7项(1)至(5)目,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项(6)(7)目,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10.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

  11.派遣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需辞退的,乙方应当向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2.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甲方负责处理相关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13.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工作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由双方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修订本协议相关条款。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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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6.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7.派遣工作期间,如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或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劳务派遣人员赔偿或补偿的,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承担应支付的费用。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七条、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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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日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7 / 7

  月

  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劳务派遣接收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就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限为 年。

  双方应本着对对方负责的态度,诚信恪守。

  二、劳务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质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提出的要求,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派遣其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务人员与甲方属劳动关系。

  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为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工作任务(或工程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乙方属工作关系。

  三、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招聘办法

  1、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并经乙方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

  2、对已在乙方单位工作,乙方认可继续留用,劳务人员本人也同意的,并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即可确定为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由甲乙双方在《人员新增花名册》上签章确认。

  3、需要新招聘的劳务人员。若乙方需要甲方负责组织招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正式提出。乙方负责拟订招工简章(加盖单位公章),以甲方名义招聘。乙方对应聘者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经确定录用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费用,并由甲方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录用登记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四、派遣劳务人员的数量、派遣期及工作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数量为 人。

  派遣期限原则上定为贰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对派遣劳务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在乙方工作已满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认为可继续留用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主要是:

  五、费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为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劳务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按规定标准由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应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3、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该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其它费用。

(二)费用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

  乙方原则上应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劳务人员所在岗位及其相关的考核办法发给。由于派遣到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增加了乙方的用工成本,乙方可按劳务人员应发工资金额的%收取管理费,但扣除管理费后发到劳务人员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

  按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按月缴纳,并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对乙方提出有关的特殊情况及人员的参保问题,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由甲方尽力给予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劳务派遣服务费为每人每月 元,(元/年度)。

  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如劳动合同书及其鉴证费、社会保险手册工本费等)以及服务费应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一般在工资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必须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劳务人员实发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通过银行直接把工资发到个人银行卡上;若委托乙方发放,由甲方出具委托书提交乙方;若以现金发放,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人力资源部门发放。

  2、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信息应符合甲方参保险种要求的各种信息。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劳务人员参保的险种,按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数,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经审核后,及时将款项(包括单位缴费数与代扣个人缴费数)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费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服务费

  是甲方服务成本费用支出,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付(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按规定发给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处理工伤事故需支出的费用等)。原则上与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支付。

  4、双方费用的结算划转

  乙方每月汇出劳务费后,应填写《劳务费支付汇总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将工资发放金额与社会保险缴纳金额提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定期核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差额部分双方应及时确认或调整。

  六、甲方的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对于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负责处理解除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乙方可随时查询。

(四)按时下达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

(五)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如劳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甲方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的转移与变更,失业保险的申领手续。

(六)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效期内,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事故申报、劳动鉴定以及工伤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乙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乙方的责任

(一)应按照《实施劳务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乙方每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及时准确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汇总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二)劳务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乙方应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写《人员增加花名册》和《人员减少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理有关事宜。

  便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及时性,乙方在报人员增减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本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次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必须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协商一致后,劳务人员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将补偿金汇到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负责岗前培训、岗前体检、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对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责任。

(四)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负责现场处理、人员救护、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报办理劳务人员工伤事故的具体要求》给予办理。

(六)按本协议规定,每月将劳务费的三项费用按时足额打入甲方账户,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划款,影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可进行审阅。乙方也可以与劳务派遣人员就工作岗位上的有关具体问题签订书面约定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生效后,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即

  行停止劳务派遣: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并教育无效的;

  4、严重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5、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6、请事假15天、擅自离岗10天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非劳动者过失的其他情况等,确需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务人员派遣的,应当在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前提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劳动台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四)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按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犯本条款之规定,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同,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则视本协议顺延相同期限,执行有效。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其他

  1、劳务派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劳务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因此甲乙双方应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要求,共同认真细致、团结协调做好此项工作,为使每个环节达到规范操作,甲方特拟定了《实簏劳务派遣操作程序》,乙方应熟悉了解并按此操作。

  2、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3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劳务派遣接收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就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限为 年。

  双方应本着对对方负责的态度,诚信恪守。

  二、劳务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质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提出的要求,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派遣其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务人员与甲方属劳动关系。

  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为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工作任务(或工程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乙方属工作关系。

  三、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招聘办法

  1、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并经乙方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

  2、对已在乙方单位工作,乙方认可继续留用,劳务人员本人也同意的,并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即可确定为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由甲乙双方在《人员新增花名册》上签章确认。

  3、需要新招聘的劳务人员。若乙方需要甲方负责组织招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正式提出。乙方负责拟订招工简章(加盖单位公章),以甲方名义招聘。乙方对应聘者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经确定录用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费用,并由甲方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录用登记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四、派遣劳务人员的数量、派遣期及工作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数量为 人。

  派遣期限原则上定为贰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对派遣劳务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在乙方工作已满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认为可继续留用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主要是:

  五、费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为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劳务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按规定标准由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应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3、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该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其它费用。

(二)费用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

  乙方原则上应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劳务人员所在岗位及其相关的考核办法发给。由于派遣到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增加了乙方的用工成本,乙方可按劳务人员应发工资金额的%收取管理费,但扣除管理费后发到劳务人员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

  按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按月缴纳,并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对乙方提出有关的特殊情况及人员的参保问题,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由甲方尽力给予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劳务派遣服务费为每人每月 元, ( 元/年度)。

  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如劳动合同书及其鉴证费、社会保险手册工本费等)以及服务费应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一般在工资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必须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劳务人员实发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通过银行直接把工资发到个人银行卡上;若委托乙方发放,由甲方出具委托书提交乙方;若以现金发放,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人力资源部门发放。

  2、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信息应符合甲方参保险种要求的各种信息。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劳务人员参保的险种,按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数,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经审核后,及时将款项(包括单位缴费数与代扣个人缴费数)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费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服务费

  是甲方服务成本费用支出,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付(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按规定发给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处理工伤事故需支出的费用等)。原则上与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支付。

  4、双方费用的结算划转

  乙方每月汇出劳务费后,应填写《劳务费支付汇总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将工资发放金额与社会保险缴纳金额提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定期核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差额部分双方应及时确认或调整。

  六、甲方的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对于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负责处理解除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乙方可随时查询。

(四)按时下达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

(五)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如劳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甲方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的转移与变更,失业保险的申领手续。

(六)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效期内,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事故申报、劳动鉴定以及工伤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乙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乙方的责任

(一)应按照《实施劳务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乙方每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及时准确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汇总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二)劳务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乙方应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写《人员增加花名册》和《人员减少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理有关事宜。

  便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及时性,乙方在报人员增减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本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次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必须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协商一致后,劳务人员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将补偿金汇到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负责岗前培训、岗前体检、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对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责任。

(四)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负责现场处理、人员救护、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报办理劳务人员工伤事故的具体要求》给予办理。

(六)按本协议规定,每月将劳务费的三项费用按时足额打入甲方账户,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划款,影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可进行审阅。乙方也可以与劳务派遣人员就工作岗位上的有关具体问题签订书面约定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生效后,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即

  行停止劳务派遣: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并教育无效的;

  4、严重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5、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6、请事假15天、擅自离岗10天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非劳动者过失的其他情况等,确需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务人员派遣的,应当在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前提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劳动台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四)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按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犯本条款之规定,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同,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则视本协议顺延相同期限,执行有效。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其他

  1、劳务派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劳务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因此甲乙双方应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要求,共同认真细致、团结协调做好此项工作,为使每个环节达到规范操作,甲方特拟定了《实簏劳务派遣操作程序》,乙方应熟悉了解并按此操作。

  2、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4

  甲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学生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尊守:

  一、甲方责任:

  甲方属合法劳务派遣企业,与公司(以下称: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派遣合约,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学生,与甲方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1、甲方属合法劳务派遣企业,与公司(以下称: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派遣合约,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学生,与甲方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2、甲方必须诚实、信用、谨慎、依法有效地办理委托事务,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简章。

  3、甲方应主动及时与乙方沟通,就业信息、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乙方输送的应聘学生接待,面试等工作,并及时向乙方反馈面试结果。

  二、乙方责任: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招聘甲方员工,乙方应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如姓名、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给甲方备案。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龄、学历、身高等),收集应聘者并批量输送到甲方面试。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此协议书须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在填写前要认真阅读协议书内容。填写时要使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字迹要工整;

  3、乙方应向应聘者详细介绍甲方就业信息内容,不得更改甲方就业信息内容,如因乙方更改就业信息或以欺骗方式将应聘者输送给甲方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属合法劳务派遣企业,与公司(以下称: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派遣合约,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学生,与甲方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4、乙方应将就业者统一输送到甲方规定的面试地点,并将就业者名单在面试前一天晚上20:00时前发送给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因乙方非法向应聘者收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从年月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协议书上有条形码,是特定某毕业生唯一使用的,严禁转借他人,若将协议书转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和乙方招聘委托书同时使用。

  甲方(盖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签字):

  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甲方代表人(签字):

  毕业生签名:

  年月日

  甲方意见

  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甲方负责办理)

  地、市、州或区县主管就业的人事部门意见(由甲方负责办理)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将所推荐学生基本情况如实介绍给乙方,并组织甲方学生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协助乙方确定录用实习学生名单。

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篇5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6

  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

  乙方(被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为个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

  第五条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相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老师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外,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劳务派遣三方协议书 篇8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丙方(派遣单位):

  根据乙方承包的甲方工程的需求,丙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以下简称“派遣员工)。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乙方应规定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及其它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乙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二条 员工管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乙方实施。乙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派遣员工明示。

  第三条 用工关系

  1、派遣员工为乙方工作期间,应由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2、派遣员工到乙方报到时,工资、福利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丙方代为发放给派遣员工。有特殊情况的,由乙、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社会保障、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规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河北省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河北省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丙方须依据河北省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乙方确认后,按照新政策操作。。

  第五条 费用承担及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向丙方支付劳务费,具体标准为 元,以上费用包含税和乙方向丙方支付的管理费。

  2、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劳务费标准,乙方应于每月 日将当月劳务费用支付给丙方,丙方于 日内向乙方送达劳务费税务发票。

  3、乙方每月 日前向丙方送达本月派遣员工的工资款及工资清单,并由丙方代其向派遣员工发放当月工资。

  第六条 派遣员工的退回

  派遣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乙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延迟,乙方不得退回。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赔偿或补偿约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乙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乙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共同协商解决,如因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节、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派遣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乙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八条 本协议期限、解除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从

  2、如乙方发生严重违约的情形,严重损害乙方或派遣员工利益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注册发生重大变化,甲乙丙三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乙方如与派遣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或派遣员工可按照规定在当地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应承担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盖章,丙方签字后生效,并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丙方(派遣单位):

  时间:

劳务派遣协议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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