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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出国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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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出国旅游合同【精彩7篇】

  【导语】每当我们准备踏上经典的出国旅程时,为了确保旅途的顺利与安全,我们不得不签署一份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下是热心会员“hi749”整理的经典出国旅游合同(共7篇),供大家参阅。

经典出国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成都悦途秘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2、如果包车出行,那需要提交人数核算价格,但是这个人数是个虚头,只是我们核算的一个依据,如果我方报总价,会稍显不直观。您提供的人数只是一个核价依据,与实际出行人数会有出入,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我们保证你在出发前一天,人数还会变化。

  所以,一旦核价后,根据车型(商务车出行只允许减人,不允许加人),可以随意减人,减少到剩一个也可以,可以有1~2人的人数增加,减人,只减少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减;加人,只加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加。

  所以,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报总数给你,这样加人减人,你们自己可以把握。

旅游合同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旅游兴省”战略和关于“把森林旅游业真正发展成为森工经济的支柱产业”的规划,积极打造方正国有林区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拉动方正国有林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黑政字[20xx]79号文件“建设原始森林探险、冷水漂流、冰雪运动、狩猎观鸟、疗养休闲、避暑保健、森林小火车观赏、民族风情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的要求,从我局森林旅游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出发,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运作规律,经林业局批准,把项目租赁给 进行经营。 本着诚信合作,发展林区经济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甲方)与 (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营项目名称:

  二、经营单位:

  三、经营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业局经营地域权为年(——年)。

  四、经营目标

  1.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做到本行业中的精品,拉动一方经济的发展。

  2.必须要按时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租赁承包费,并且完成逐年递增的任务。

  3.成为方正林业局森林生态旅游线上主要景点和全局森林生态旅游的骨干企业。

  4.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和林区劳力就业。

  5.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为黑龙江东部旅游线“哈尔滨——二龙山——方正——佳木斯——鹤北”支线的黄金旅游点。

  6.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森林旅游企业。

  五、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经营目标;

(2)协助乙方争取国家产业的政策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 经营等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向乙方有偿提供漂流专线,从到 的使用。

(6)在主项目建设期间和新增项目开发期间优惠价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产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2.权力:

(1)按照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对乙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收取资源补偿费和生态保护费。

(3)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下岗职工和林业劳力就业。(4)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企业或公司。

  1.责任:(1)按时完成并向林业局缴纳租赁承包费万元,并且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逐年以 %递增的租赁承包费任务。

(2)开发与经营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经营效益较好时向林区社会无偿捐助教育、卫生及其它公益事业;

(5)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6)努力尽到企业应尽的生态、社会责任;

(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转嫁经营风险。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及其附属部门、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六、本协议书生效日期:年月日

  七、本协议书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出国旅游合同模板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       (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境外共计   晚    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娱乐次数、内容

  保险项目、金额

  导游及其他费用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②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②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②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境旅游合同 篇4

  旅游者或团体:

  组团旅行社名称: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旅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申请理赔。具体参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以年度为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当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离职后乙方继续享有本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受益权,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计算方式为总保费/365天*离职之日起与工作满一年之间的差额天数。

  3、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当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一年的,若乙方离职后放弃继续享有本意外伤害险的受益权,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总保费/365天*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之日到离职之日的天数。

  4、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此期间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需放弃甲方为乙方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索赔权和受益权,并需配合甲方提供理赔资料,并由甲方单位领取该保险的赔金。

  5、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自行支付,则乙方享有此保险的受益权,且医疗费用总额与保险公司赔付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保险合同号为:

  8、本协议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旅游合同 篇6

  特别提示

  一、旅游者应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址应与实际营业场所相符。

  二、本合同特别针对老年人旅游活动的特点而制定,突出了老年人旅游时间长、节奏慢、景点精、服务优,安保措施细致、到位等特点和要求。

  三、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旅游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时,应当就相关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等情况作出客观、真实的介绍,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五、旅游者应妥善保管旅游合同及消费凭据等资料,以便维权。

  六、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游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XX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地址:XX市XX区民生路283号阳光商务大厦裙楼5-6层

  邮编:XX市老年人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XX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

  行程共计天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出发地点。

  结束时间,返回地点。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根据甲方需要, 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 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车时, 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

  游览:。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 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元/人;儿童元/人;人数人(大小),共计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

  、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可以转让合同。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1.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

  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延期出团。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乙方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

  第十一条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1.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每天不超过次,总购物次数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经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适当延长。

  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如不能退(换)商品的,应当先行赔偿。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旅游保险

  1.乙方已向甲方介绍相关旅游保险。甲方自愿购买保险公司保险,投保手续由乙方办理。

  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也可向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①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签约代表:

  亲属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略)

  附件二:游客健康状况调查表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本次旅游,为了您的旅途安全,让您得到悉心照料,请您在仔细阅读后如实填写此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血 型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体健康状况调查

  1、有无病史或疾病

  2、有无药物过敏

  3、本次旅游有无特殊护理要求

  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在旅游期间发生紧急或意外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与本人关系: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游客(签章): 旅行社(签章):

  温馨提示:1.此表经游客和旅行社签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发生法律效力。

  2.游客请如实填写此表。因游客填报不实或游客自身身体状况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游客自负。

  附件三:合同转让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

  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曾签订《老年人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现三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丙方转让上述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丙方转让上述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后,甲、乙双方的原合同关系消灭。

  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

  三、其它约定: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日期:日期:日期:

  附件四:投保说明书

  甲方(旅游者)同意由乙方(组团旅行社)作为投保人、受益人,甲方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险一份。保险金额元,保险费元/人,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旅游合同 篇7

  本协议当事人:

  发包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Z(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XX古城公共厕所承包经营事宜,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经营范围

  XX古城川区11号院底层公厕及该区域内适当的多种经营(如卫生纸、香烟、饮料)。

  二、承包期限

  从20--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三、管理费标准: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押金;

  2、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三个月管理费用;

  3、乙方从第 四 月起,向甲方缴纳 元/月的管理费用;

  4、管理费用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缴纳下季度管理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电均按民用水、电费用计收;

  2、甲方将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向乙方提供工作服装,但要按洁华公司规定收取服装押金,从服装押金中逐月扣除相应服装折旧费;

  4、甲方负责经营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置信实业内部员工入厕一律不收费(凭其佩戴的胸牌予以确认);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其卫生标准按洁华公司规定执行;

  3、确保公厕24小时开放;

  4、自行承担承包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5、遵守洁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并接受商业管理经营部的统一管理;

  6、保证按元/次/人、月票10元/人收取入厕费用;

  7、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8、乙方在承包经营范围内所销售的商品,须向甲方提供商品名称、规格、销售价格等明细,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商品种类、提高销售价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条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单方无故中止合同,如有违反将向对方支付一年管理费用作为赔偿。

  七、其他: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经典出国旅游合同【精彩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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