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煤炭购销合同

时间:

煤炭购销合同【合集11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时,为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仔细考虑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煤炭购销合同呢?以下是热心网友“zonglianzhishan”收集的煤炭购销合同(共11篇),以供参考。

煤炭购销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签定地点:

  需方:

一、合同内容:

  序号名 称煤 种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

  1

  2

  3

  4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供应煤炭技术标准如下挥发份25-30%以上。

三、交(提)货方式:

  1、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场地

  2、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损耗由供方承担,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3、质量以需方取样化验为准。双方若有争议双方取样到煤研所化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仓库验收合格进行支付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经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供方: 需方:

  税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法人代表: 帐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

  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

  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

  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伍万元 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

  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 篇4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

  5.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新煤炭购销买卖合同 篇5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5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08月08日起至20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冬季煤炭购销合同 篇6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cag以上,则超过200 cag以上部分,每降低1 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

%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和

  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

  和

  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京唐或塘沽港。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

  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

  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

  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7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自产的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附件1)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甲方出厂标准,包装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1、甲方实行含税出厂价。

  2、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万元,每月最低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或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1月内在建立完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第五条 销售要求及销售政策

  1、为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利益和有效销售甲方的产品,甲方提供元人民币作为诚信铺底金,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将诚信铺底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系列产品万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万元,甲方按销售额的返利给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的返利给乙方。

  6、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六条 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1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3、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5、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7、补充条款。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年月日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本 篇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灰分:

  2、 挥发份:

  3、 煤种:甲方必须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种供给乙方发货,严谨掺假或发成其他煤种,如发生整车扣出吨位。

  二、数量:每月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供应无烟煤数量不得少于 1000 吨,客观因素除外。

  三、价格:980元/吨。

  四、验收方式:以乙方化验、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煤场。

  六、运输方式:由甲方组织运输。

  七、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 篇9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

  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

  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经双方约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与供方方签订的合同》,在供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质量、数量的变化、无论盈亏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买卖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灰分:2、 挥发份:3、 4、 5、 煤种:甲方必须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种供给乙方发货,严谨掺假或发成其他煤种,如发生整车扣出吨位。

  二、数量:每月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供应无烟煤数量不得少于 1000 吨,客观因素除外。

  三、价格:980元/吨。

  四、验收方式:以乙方化验、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煤场。

  六、运输方式:由甲方组织运输。

  七、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xx年4月24日至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煤炭购销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在汾水镇瑞源货场的煤炭的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 数量及交货期限

  1、交货物数量:以汾水镇瑞源货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交货期限:

  第二条:交货方式

  乙方支付XX万货款给甲方后,甲方马上派人配合乙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自己负责汽车运输在XXXXX货场自提。甲乙双方在货场一起核算完实际过磅数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货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仓储费用,最终剩余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价格

  (不含税)

  第四条:付款

  付款方式:以汇入指定银行的时间、金额为准。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X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至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合集11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