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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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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协议书(精华14篇)

  【导语】在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之际,我们需要思考如何以合适的方式表达双方的意愿和承诺。下面是会员“kongji”整理的土地承包协议书(共14篇),供大家阅读。

土地承包协议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亩(平方米)。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块,详细为:

  二、合同期限从年1月1日起到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www.白话文baihuawen白话文.cn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3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形式:

二、流转土地情况:

  该土地位于乡(镇)村社,土地名称,四至界限:东南西北,总计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详细田土数量分户花名册附后)

三、流转期限:

  在原承包合同期内,甲方将该宗地流转给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将该宗土地作为用地或开发经营特色农业。土地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亩公斤玉米、田每年每亩公斤稻谷,并按当年渝北区粮食主管部门收购中价计算现金交给甲方作为使用费,若今后国家不再收购粮食,以渝北区物价部门核定的大宗稻谷、玉米中价计算租金。为确保甲方应收使用费相对稳定,乙方计价交纳租金时,稻谷、玉米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每市斤人民币元。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清一年的使用费,从次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预交下年使用费,实行先交使用费后用土地的办法。乙方按照误农户一季小春或大春庄稼交一年使用费的原则支付租金,若乙方当年1至8月份租地,仍应交清当年使用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费。

  2、履行与发包方的义务,承担该宗土地的农业税及其农业税附加和其他一切税费。

  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必须将土地交乙方经营使用。

  4、协调乙方在生产生活中与群众的关系,若乙方因农业经营需要水、电、路、通讯、闭路、环保等设施,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使用该土地期间,除国家建设用地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转给他人,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开发经营使用该土地,否则,甲方无条件收回,已交使用费不得退还,乙方损失自负。

  3、负责对该土地的生产经营,实行自负盈亏。试用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原则上维持该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产需要的临时建筑,按农业生产用地对待,但须在乡镇国土所、村建所办理手续。

  4、在土地流转期内,乙方应服从国家建设用地需要,如被征(占)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筑物、附作物及相关设施和经营损失,按当时国家征地的有关规定补偿给乙方,其余所有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5、乙方负责搞好排污、排洪设施,不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影响排洪。乙方若要改路,应先修好道路。

  6、合同终止时,乙方能够恢复原耕地的地块,由乙方复耕并交纳使用费给甲方作为对农户复耕当年或次年粮食生产欠收的补偿费;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无法复原的地块,应按当年国土部门规定的复垦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复耕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不得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使用费,从当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额的1%收取滞纳金。土地流转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再流转给他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镇、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经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原发包方同意。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4

  甲方:村委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证明人(签字盖章)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6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的土地,共亩。以每年每亩租金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元整。若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月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7

一、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 权, 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 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1、a 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 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 45 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 以 6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 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 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 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 明确计划和安排, 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 保证 “基地” 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 行现场管理。

  4、d:以 2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 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 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 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 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 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 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基地” 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 10 份股权(其中 a 占 5 股,b 占 3 股,d 占 2 股) ,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 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 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 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 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 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财产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 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 诸实施。

八、协议的生效

  合作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a c b d

  年 月 日

  附分红股资比例: a(a) 肆拾贰股 : b(b) 伍拾伍股 : c(c) 壹拾股 : d(d) 壹拾捌股 :

  甲方:乙方:日期: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甲方自愿把自己位于南宁市大鸡村三组山坡山承包给乙方建房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义务和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为 亩(见附件图)。因甲方资金短缺,经甲乙双方协定土地承包金额 ,乙方愿意一次性付清(以后乙方使用该地时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建房并居住、使用、生产及出租,有权收取全部收益,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地块由乙方有权长期经营使用,直到国家征用该地块为止,在国家未征用、征收该土地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无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销本合同,也无权以停水停电,阻碍交通等方式影响乙方在该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补偿归属:如果政府征用该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给乙方。

  四、责任: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无土地争议纠纷,必须保证该地的`权属问题(国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该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赔偿。

  五、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接通及使用,接水电所需的材料和资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并建房使用后,如果土地或房屋发生需以甲方名义出面才能解决办理的纠纷及事情,有关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必须无条件帮助乙方把相关手续办好,办妥给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该地块上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该土地的使用权和乙方建成后的楼房所有权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孙后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随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的集体土地共计亩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

  二、土地的性质及现状

  该土地甲方的集体用地,无抵押、无债权债务关系,是荒山坡地和坑地。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至界限: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伍佰元(¥/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五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时间为合同订立之日,以后每年在租金到期前十天一次性支付完毕下五年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

  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宣传、应用。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乙方的经营使用权可以转包、继承或者与他人合作,但须经甲方同意。若转包或继承还须转包方或继承方与甲方重签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10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

  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

  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至年月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年,即年至年为每年1400元,年至年1600元;年至为每年1800元;年至为每年年即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四、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年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年月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八、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日期: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甲方自愿把自己位于南宁市大鸡村三组山坡山承包给乙方建房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义务和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为 亩(见附件图)。因甲方资金短缺,经甲乙双方协定土地承包金额 ,乙方愿意一次性付清(以后乙方使用该地时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建房并居住、使用、生产及出租,有权收取全部收益,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地块由乙方有权长期经营使用,直到国家征用该地块为止,在国家未征用、征收该土地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无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销本合同,也无权以停水停电,阻碍交通等方式影响乙方在该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补偿归属:如果政府征用该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给乙方。

  四、责任: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无土地争议纠纷,必须保证该地的权属问题(国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该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赔偿。

  五、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接通及使用,接水电所需的材料和资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并建房使用后,如果土地或房屋发生需以甲方名义出面才能解决办理的纠纷及事情,有关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必须无条件帮助乙方把相关手续办好,办妥给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该地块上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该土地的使用权和乙方建成后的楼房所有权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孙后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随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土地承包协议书 篇13

  2018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亩(平方米)。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标准模版 篇14

  土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云龙镇云蛟村委会玉仙村六队(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土地面积、位置。

  1、甲方经村民集体组织的有关会议审议,同意将位于台达高尔夫球场对面的土地名为(土地圹)的地块玉仙村六队其有的面积壹拾亩整的地块 土地租赁给玉仙村六队队员黎恒成同志(简称乙方)经营使用。

  2、土地四至如下:

  东起:; 西至:;南至:。

  二、土地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

  1、土地用途为建设开发及经营

  2、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大写)¥,共计人民币:(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

  由于该地块的不好条件及各种原因,甲乙双方特定此支付方式:先给乙方使用土地,五年内一定要将全部20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也就是到2014年12月31日止,如五年内乙方不能将全部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将有绝对权力收回土地使用权与追究乙方所使用的五年租金,再让乙方承担壹万元的赔偿做为违约金,分次支付给甲方,但在未超出五年的时间里,甲方不许拿任何理由来阻止或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与合法使用权。如乙方按时内将全部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每一条规则,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订 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平等、自愿、受法律保护的特此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必须自愿遵守这一项支付方式。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确保乙方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

  2、按照协议约定收取租金,并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赁费用。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向第三人重复租赁该块土地,如

  该块土地出现权属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为解决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所租赁的土地,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设、改造或添附与本协议约定用途有关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

  3、乙方对所租赁的土地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并享有地上附着物的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在租赁期内,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协议约定的租金,并有权拒绝交纳除租金之外的任何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5、乙方需履行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拆迁、城中村(或土地)改造、政府、企业或集体组织征用(征收)等情形,需征用(或者征收、国有化等)本协议项下之土地,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出面(如有需要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介绍信或委托书)与有关单位洽谈、协商并有权决定征用补偿(或赔偿)及安置事宜。对于租赁地界内的全部地

  上附着物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所得的全部赔偿款(不包含土地补偿款)归乙方享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不得占有、截留。

  4、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在租赁协议届满前半年续签协议。

  六、纠纷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于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协议书(精华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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