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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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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协议书【合集11篇】

  【导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个人安全始终是一项重要的关注点。为了确保我们的安全,制定一份个人安全协议书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撰写这份协议书,以保证其得体且有效呢?本文是网友“zhongmeibaodang”分享的个人安全协议书(共11篇),以供参考。

个人安全协议书

个人安全协议书 篇1

  个人安全生产协议书

  1、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未办好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手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及易滑鞋。

  3、进入施工现场后严禁吸烟和一切非法用火,必须用火时要办理用火证,作好现场消防工作,避免火灾发生,严禁动用各层专用消防设施及消防供水水源。

  4、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消防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或使用,如要使用机械和手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和电动工具的性能、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伤人,严禁自拉、自安电线或电气设备,需用时必须通过领导找电工解决。

  5、在阳台、楼层和一切室内施工时严禁将头伸向室外、井字架、电梯井、门窗洞口等危险处,应注意现场一切孔洞、坑槽,上架子作业前要检查架子是否安全可靠,注意架子的探头板和飞跳板,以免掉落伤人。

  6、特种工种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司、起重工、机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高处作业时要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好安全带和防护用品,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向下抛扔、倾倒、工具和杂物,防止发生事故。严禁挪用拆改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高车架及一切非通行上人道路,禁上乘坐非乘人运输工具上下,防止发生事故。

  9、爱护国家、集体财产,工地材料、设备、工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场外,要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严禁破坏偷盗公共集体财物、设备、设施和个人私有财产,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10、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工地住宿人员,下班后如需外出,需经过管理部门同意并告知去向,并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回来,业余时间不得随意到街道、村庄、学校等公共场所闲逛,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和有损社会公德的事故发生。

  11、危险部位施工时,一定认真熟悉安全交底和施工方案,不得违章蛮干,如安全没有保障时,施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待整改后方可作业。

  12、各包工队之间团结互助,礼貌待人,有问题通过工地领导协调解决,严禁互相打架,制造矛盾,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3、进入施工现场要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架骂人、醉酒、赌博、随地大小便等不良行为。

  14、认真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不参与卖淫嫖娼、赌博、制毒贩毒吸毒、偷盗抢劫、群体闹事、打架上访及“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组织和违法犯罪活动。

  15、违规惩罚措施:

?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要佩戴安全带、电工必须要穿绝缘鞋,违规者罚款50元。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酗酒,违规者罚款100元。

? 施工现场严禁赤膊、严禁穿着拖鞋、凉鞋、赤脚,违规者罚款100元。

? 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如特殊需要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且申请动火证以后方可使用,违规者罚款500元。

? 施工现场所有工具、原料严禁私自带出工地、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如有违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情节较轻者、以违规处理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以盗窃论处

?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赌博以及一切与犯罪有关的违法活动,轻者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交送有关部门处

  16、以上各条望施工人员认真遵照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由责任方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人员):

年 月 日

个人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临时轨道运输期间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项、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及时批复乙方的《区间(车站)施工申请书》。

  2、甲方轨道车司机在乙方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在距作业人员100米外看到黄色闪光灯,应鸣笛放慢正常车速,必要时停止行车。

  3、对于乙方的违反安全防护、行车办法及其他一切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责令其整改,并将违章行为报项目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项、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不得向区间、车站开行列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经甲方批准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或开行列车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2号线项目公司发布的《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反该规定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期间所用的.一切安全防护标志、安全用品、通讯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并经常检查或检验,确保其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正常。

  4、车站的隧道口、通风口、电梯口、出入口等,在轨道铺设后,由乙方负责排专人看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轨行区内。凡因看守不力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凡因不听从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警告、劝阻、制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项、补充事项:

  1、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佩戴胸卡,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

  2、乙方在铺轨范围内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调度计划进行,不得超区间跨线路或跨时域施工,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相同。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乙方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事故,因物品、工机具等摆放侵限,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轨行区施工应设专人防护,防护员应携带信号灯、口哨、电台、穿反光服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信号灯视情况使用黄色灯和红色灯;配足电台: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轨道车,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限(12号线机车车辆限界),由此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应及时保证轨道车通过乙方作业区段。

  4、乙方施工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具体防护措施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

  5、隧道内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6、由于甲方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较长,运输材料主要为商品砼,为了使不耽误车辆运行时间,甲方轨道车停车等待乙方撤除防护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7、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作业时严禁在轨道上使用小台车及手推小平车等动车。

  8、乙方施工所用临时电缆必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不得侵限,作业中留有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确保文明施工。

  9、乙方施工时要注意整体道床及钢轨扣件的成品保护,并保证甲方线路设备完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装卸料时必须设防护,保证交通和行人安全。高处作业必须设好临时防护,严禁落物伤人。

  11、进场施工须带好进场施工许可单备查。

  12、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

  风险抵押金1万元。若乙方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受到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及其他因安全责任违约产生的款项,则在施工完毕后及时退还。

  第四项、其它事项:

  其它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上海轨道交通12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暂行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项目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或有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个人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定签订,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广大司乘人员的行车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实现“优质施工、安全施工”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甲方对所辖高速公路范围内的一切施工进行统一管理。要求乙方:

  一、施工前15天向交警大队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方案、图纸及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单位、车辆有关证件、车辆机械性能证明等资料。

  二、开工进场前,施工管理人员应向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介绍安全施工常识,施工现场应该遵守的安全规范和事故的基本常识。

  三、每日施工时间为早8:00至下午17:00,施工期间严格按标准摆放标志。

  四、施工车辆必须挂有施工作业警示标志牌。

  五、人员必须着施工作业人员专用标志服,持有效证件,并与所驾车辆证件相符,上路施工车辆有行驶证、行车牌照,并在取得施工通行证后方可上路施工。

  六、施工期间,现场必须至少常设一名具有安全工作资质、熟悉工作性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全标段的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检查和急救。

  七、施工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时,必须服从交警检查、指挥。

  八、乙方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清理施工现场的一切工器具,并撤离车辆、人员等。经甲、乙双方验收现场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后,方准撤离。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和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行驶各自的权利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安全协议责任书 篇5

  为提高外来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双方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凡来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第三条: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设施安装前,应当由施工方专业技术人员向综合部提供有关设施数据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在设施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设施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综合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和灭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及时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险品;

(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八)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十)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房屋,应符合防火规定。消防通道经常保持通畅,宽度不少于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二)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气瓶要定期检验,并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着装符合有关施工规定,女职工长发要盘入工作帽内;特殊作业要按国家有关要求着装;在机械转动环境中作业的着装要防止缠绕;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三) 发现施工现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安保科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的管理

(一)现场禁止设置宿舍,现场生活管理措施、卫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责任到人;

(二)临时设施必须符合企业有关要求,搭设整齐,内外整洁;

(三)现场配备急救药箱,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性急症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四)施工现场禁止做饭。饮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方须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双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方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额大小需向xxxx有限公司缴纳安全抵押金XX—5000元。

  第十五条: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施工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担责任,xxxx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外来施工单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各一份;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公司:(盖章)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公司名称:(简称甲方)

  公司员工姓名:(简称乙方)

  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以及生产的顺利进行,争创文明安全企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建全各项劳动安全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2、甲方对应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懂得安全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根据其工种不同,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5、接受公司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答复和响应。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岗位应具备的安全基本常识,不得上岗。

  3、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护用具是否佩戴齐全,做好相互保护工作,对同事的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凭有效的上岗证上岗工作。

  5、施工时,需对本工种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停止施工,及时汇报。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时,不得擅自盲目施工。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和意见。

  7、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部门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控告。

  8、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动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设备。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9、乙方必须保持健康的身体参加施工作业,不得带病参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医治或住院治疗,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4、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商的提交当地劳动仲裁

  第五条:所签人员辞职后此责任书自动作废;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做到群防群治。保障(徽商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芜湖县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乙方所有或住居的本市场 区 栋 号,为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全面负责区内的消防安全事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3、 甲方将不定期对入住市场的经营户(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乙方需无条件地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等。

  4、实行消防设施门前责任制,做好各自铺面周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位置。

  5、保障市场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门畅通。堆放货物一律不得超线,压线,确保各通道畅通无阻。

  6、杜绝在店使用一切明火和使用未经线路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火功率用电设备。

  7、禁止在各自经营范围内闸门上私自更换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丝(铜丝、铁丝)来代替保险丝。

  8、经营户用于维修车辆的各种油料应远离门面安全使用油漆须放在专用器具内,并加强保管。

  9、各经营户法定代表人或主工负责人如果不切实履行各项防火责任,造成消防管理混乱,隐患久拖不改,养患成灾并由此给甲方带为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1、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12、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13、根据国家消防部门条例规定,商铺每25平方米需配置一只4公斤灭火器,如不按要求配置,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8

  甲方(用工方):

  乙方(出工方):

  甲方因 工程工作需要,乙方被甲方聘用为短期用工单位,为确保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大写:)。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含社会保险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三、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范围):用工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用工形式:乙方作为甲方临时聘用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短期

  用工单位。

  五、安全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乙方应在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之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开工会、收工会。工作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工作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作范围后方可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监护下从事指令性的工作,严禁乙方单独从事任何工作。

  3、乙方需自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进入工作现场后,乙方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4、乙方在工作中应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得超越甲方现场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工作范围,必须遵守甲方交待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严禁粗野蛮干,严禁酒后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严禁随便进出工作现所。如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要求其从事危险性较大,有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工作,乙方有权拒绝,。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可能接近高压带电设备或其他不安全情况时,必须停止工作,并主动与甲方现场工作负责人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现场工作负责人许可后方能继续工作。

  6、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或须明确的事项:

  1、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戴好安全帽,如不服从统一指挥,私自出现任何问题,一切由本人负责。

  2、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工程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对乙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督促乙方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6、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7、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8、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9、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水勘院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积极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8、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施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地矿局水勘院 乙方:地矿局水勘院

  矿产勘查开发分院 机修厂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劳务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一、基本内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4、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我方给予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施工场内乙方施工队伍中的违章操作人员。

  2、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整改费用从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3、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施工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建设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2、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建设单位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施工方的安全责任。

  3、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5、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建立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设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依次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单位,并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8、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9、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0、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施工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1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2、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承担因为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建设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施工方人员的,施工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

  四、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罚款3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

  8.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9.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0.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不按规定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当时检查资料为凭据);

  3.领导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4.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5.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以资料为依据);

  6.未及时做到工完料清的;

  7.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8.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9.发生紧急情况未能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0.发生工伤事故未能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26#39;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非施工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各方的安全检查。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方进行5万元的经济处罚,该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因施工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全额赔偿。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11

  特长生在校期间外出学习专业课,目的是提高专业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学。但是,学生离校后存在各种隐患。为了学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学习,经老师与家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学生的 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在学生自愿基础上,由家长送往培训中心学习,并非学校派出。

  3.在外出学习期间,其学习管理安全,由培训中心负责,与学校无关。

  4.学校外出学习中需要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5.在学校外出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危险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学校无关。

  6. 学生离校后应注意安全,学习结束后必须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7. 每次出门前应提前请假,找班主任、学校领导签字。

  8. 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应正常缴纳学杂费;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学好专业课的同时,应做好文化课的复习;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学分认定和纸质档案的整理由班主任负责。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个人安全协议书【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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