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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书收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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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余华的《活着》读书收获范文(集合3篇)

【热】余华的《活着》读书收获范文(集合3篇)

余华的《活着》读书收获范文1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

——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

余华的《活着》读书收获范文2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主角福贵是一个出生在地主家庭的败家子,嗜赌成性,最终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后被俘虏,历经波折,最终回到家乡。回到家乡后,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随福贵回到乡下,不料却被半斤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亲人的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活着》就这么用一个老人讲故事的方式描述了自己悲惨的一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多的修饰。越是这样,越能让我在读的过程中潸然泪下,越能引起灵魂的震撼。看完之后,觉得心情是沉重的,悲伤的,一直被作者有意无意制造的死亡阴影笼罩着。但是,故事的主人公福贵在接二连三的重大打击下,并没有呼天抢地,一蹶不振。虽然命运如此,福贵却仍能坚强乐观的活着,这是怎样一种境界。福贵虽然生活贫苦,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但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并没有抱怨什么,也从来没放弃过希望。“活着”,这两个字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无聊与平庸。

  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需要我们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生活中或许会遇到苦难,遇到艰难,但是,无论遇到什么不如意,想想福贵的坚强和豁达,就会觉得其实不算什么。很多人在人生中困惑,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其实,活着,是最简单化的人生,它没有功名利禄也没有喧嚣浮华。而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的幸福,就像作者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的《活着》读书收获范文3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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