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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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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工程管理工作方案(实用4篇)

【荐】工程管理工作方案(实用4篇)

工程管理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xx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

  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附件

  1、河东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部门职责

工程管理工作方案2

  根据总公司及稽查大队继续推进六项工程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中心,在努力推进管理工程与大队实际管理相结合的同时,努力提高稽查和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突出重点目标,规范常规管理,狠抓落实,确保管理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重点工作目标

  1、稽查管理。为确保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年经济指标,实行中层干部岗位轮换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及清欠工作管理。

  2、设备管理。健全完善设备基础资料,落实帐、卡登记及设备核对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整。

  三、主要措施

  通过继续完善“阳光稽查”创建活动,强化执法办案的管理体系,通过岗位轮换进一步加强稽查管理。

  四、方法步骤

  稽查大队管理工程的实施由大队统一策划,组织,根据本方案组织实施。整个管理工程分三步推进;

  (一)策划阶段(1月底完成)

  1、由大队综合办制定稽查大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由大队领导班子审定后实施。

  2、根据总公司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稽查大队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3、根据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总公司绩效考核系统的要求,研究制定大队考核奖惩细则和考核办法。

  4、发布稽查大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月初——11月中旬)

  1、大队根据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管理现状,分解目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

  2、大队组织落实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各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及各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加强检查,强力推进。

  (三)验收阶段(11月中旬——翌年1月末)

  大队组织自检自查,并将各专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呈报总公司各专项管理推进组。

  五、组织领导

  稽查大队成立管理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主任:

  成员:

  六、几点要求

  1、管理工程是大队六项工程重要内容,对于确保实现大队年度工作目标和提升大队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管理工程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2、管理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力协作。各部门要本着“全员参与”的原则,以管理工程为载体,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工程管理工作方案3

  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在全市范围内消灭ⅴ类水,确保ⅳ类水,力争ⅲ类水"的新目标和新三年清水工程实施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清水工程的全面实施,务求取得更大实效,根据市清水工程XX年工作任务,特修订制定《市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政府有清水工程任务的有关部门、杭州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及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按照任务分解、包干落实、择优评奖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70分

  1.市级有关部门

  全面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70分;未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70分。

  2. 杭州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

  (1)区域水环境质量考核,基本分30分。根据《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选取各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断面,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每年底由市环保局根据考核断面月度监测结果对被考核单位的区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其中达标为30分、基本达标为20分、不达标为0分。

  (2)全面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40分;未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40分。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情况,基本分20分

  1.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联系人落实,将清水工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5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1-5分。

  2.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未被市政府或市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水办)通报批评的,得3分;每通报批评1次,扣0.5-1分,扣分上限3分。

  3.及时做好计划总结和工作动态报送工作的,得3分;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0.5分,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扣分上限3分。

  4.建设及管理资料齐全的,得3分;未按要求的,扣1-3分。

  5.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的,得6分;未按要求的,扣1-6分。

  (三)日常督查情况,基本分10分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清水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明确事项定期进行工作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年底由市清水办进行汇总打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扣分上限10分。

  (四)加分,上限20分

  1.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作为典型宣传被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0.5分;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3分。

  2.制订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加1-5分。

  3.提前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加1-3分。

  4.超额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超过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加分,加分上限9分。

  (五)因清水工程的实施,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奖资格

  1.发生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发生经济违法案件被追究法纪责任的。

  三、考核程序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杭州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在自查自评基础上,于当年12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材料送市清水办。

  (二)市清水办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和市农林局等相关单位组织考核。

  (三)年度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被考核单位自评分占40%,考核组考评分占60%(详见附件)。其中考核组在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得分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100分及以上的得满分0.4分,100分以下的按相应折算。

  (四)市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奖惩

  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工程管理工作方案4

  为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计委、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改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居区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

  副组长:刘洪彭哲华

  成员:余定福陈朝国杨健邹远富

  各项目学校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

  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评审中心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都必须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制作招标(比选)公告、招标件备案(发改委和建设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报名、发放招标件、邀请相关部门(纪委、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监督、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6、施工阶段: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到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备案、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需提供资料清单目录提供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中标价千分之三点五的监督费)、规划局放线、开工、建设实施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和各种关系协调、初验、竣工验收。

  三、项目经费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县级报帐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专项资金用途包括规

  划费、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工程款、工程量增减及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不得突破上限。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送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如需签订其他协议的,在签订前,需由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监察、发改委、招标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订其他协议的依据。未经上述单位共同决定,且调整的单价违反招投标结果的,订立的其他协议无效。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审定重大技术方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上报相关部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以下阶段,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参与:基础验槽、初验、竣工验收。

  五、工程变更管理

  对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程序作如下规定。

  1、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方案,送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须经教育主管部审定,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期增减的,由双方预先书面协定,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变化等需要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施工单位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长。

  所有的变更在完善上述程序后,需取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备案。

  加强责任追究。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保存的资料未妥善保存或监理、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弄虚作假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六、工程结算管理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固定部分:招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②增减部分:根据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发生了变更,影响了工程量的增减;③附属及配套工程部分。双方核实工程量时,必须由建设、施工、业主三方签字认可并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全部工程量确定后,编制双方认可的建筑工程造价结算书,组织涉及全部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由学校交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交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以审计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的工程款支付价格,财务部门按审计件的工程总造价执行。

  七、工程资料管理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工程建设档案归档详见区建设局档案资料清单。

  八、工程纪律

  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对规建设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保证廉洁高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做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群众及各方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杜绝不正当竞争。做成经济工程、放心工程、实用工程、廉政工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若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安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竣工留站资料(施工单位准备的资料)

  附件2:建设工程档案工作须知

  附件3:遂宁市安居区城建档案围及组卷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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