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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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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勤制度14篇(考勤制度制定)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关于考勤制度14篇(考勤制度制定),供大家参阅。

关于考勤制度14篇(考勤制度制定)

关于考勤制度1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3.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制度。纪检组长带队同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请假条和出发去向单为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脱岗(旷工)者,对弄虚作假科室加倍处罚,查岗情况及时公示。

  4.签到签退时间: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程序,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下班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签退程序。

  5.临时抽调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务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参加局考勤。

  6.开会、学习实行点名制,出勤情况当天公示。

  7.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及双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加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1.领导班子成员出发、学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发、学习、开会,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发、学习、开会,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出发实行去向单签批制度。出发前要严格按照签批程序逐级签批,出发去向单报送局办公室后方可出发。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发去向单时,需事先向办公室进行电话汇报,于出发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出发去向单,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1.实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要严格按签批程序逐级签批。

  2.局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病假须持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4.婚假、产假、探亲假按规定确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请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时累计,每7小时折算一天。

  6.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按时上班并向准假人销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准假人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人应及时将续假情况告知办公室备案。

  1.迟到: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不按时参加的。

  2.早退: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退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擅自提前离开的。

  3.脱岗:正常签到签退,但查岗时擅离本职工作岗位的。

  4.旷工:无故不到岗的;出发无去向的;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逾期未续假的;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管理员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并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2.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含)者,2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含)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4.年请事假15天(含)以内不扣工资,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在2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的,且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6.迟到、早退每月分别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脱岗每次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7.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干私活、玩手机、网上娱乐、炒股、串岗聊天等。一旦被上级查处通报,罚款1500元,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当事人第二次被通报,加倍处罚,给予科室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8.事假天数、旷工天数按工作日计算,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并实行年度累计。

  9.扣款根据全年累计情况由个人主动到财务科交纳或者从工资中扣除。

关于考勤制度2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勤内容

  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三、请消假

  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关于考勤制度3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6.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2.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4.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2.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3.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4.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5.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关于考勤制度4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9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充电器,报纸,杂志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酒店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关于考勤制度5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严明纪律,规范会议秩序,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中心职工大会:按照会议通知时间,由各科科长组织相关人员提前5分钟到会并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中心办公室考勤人员。考勤人员负责开会前将到会人员名单交主持会议的中心领导审阅。事先不请假且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除效益工资10元并予以公布。

  2、科以上干部、高工、党员大会:按照会议通知时间,由办公室考勤人员负责通知到会人员并在开会前将到会人员名单交主持会议的中心领导审阅。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会,需提前说明情况。事先不请假且无故不参加者,每次从效益工资扣发10元。

  3、中心主任常务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相关到会人员,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会,需提前说明情况。事先不请假且无故不参加者,每次从效益工资扣发10元。

  4、中心办公室考勤人员分工如下:

  xxxx:负责中心职工大会的考勤工作

  xxx:负责科以上干部、高工、党员大会的考勤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主任常务工作会议的考勤工作

  5、会议要求:

  (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

  (2)考勤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考勤,如发现虚填谎报、包庇袒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考勤制度6

  为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服务好广大师生员工,经学院研究决定,由人事处牵头,工会和监察室参与,组建学校考勤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行政部门人员(含系部行政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到岗时间。学校重申,行政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5月至9月为14:00-17:00),所有行政部门和行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严格请假制度。上班期间,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必须事先告知部门负责人。确需因私请假的,必须事先按规定请假并提交《请假审批表》,具体审批权限如下:半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1-2天的须报分管院长审批,3天及以上的还必须报院长审批。其它请假类型按《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注明请假人员的事由和去向备查。

  3、严格惩处办法。今后,不定期抽查将成为学院考勤管理工作的新常态,抽查结果将由考勤检查工作小组存档,与评优评先和年底绩效相挂钩。情节严重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立即传达到位。

关于考勤制度7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考勤和请假制度作进一步规范,请大家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人员请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打卡,不迟到、不早退、杜绝代打卡,并到前台二次签到(因外出、公差等未打卡情况均须提前一天报备并注明原由,补单的视情况处罚50至100元不等),上班时间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因事、因病需脱离岗位,应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去向通报制。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外出开会、出差、办事等必须将自己的去向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人事经理,并做好考勤备案。

  二、进一步明确请假制度

  1、因事、病、婚、产假等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必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2、上班实行单休、法定节假日倒休制。特殊情况或有大型活动不能休的,由人事部门提前通知并安排倒休,全体员工必须听从安排,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处。

  3、完善请假手续,并按程序审批。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请假,要具备书面手续,经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请假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纪律。对在工作期间不请假外出,逾期不归,不说明原因不知去向的一律按旷工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批评、通报、诫勉谈话直至处分。

  三、严格奖惩

  人事部门要严格建立请假登记制度。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予以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假未完善手续、不请假离岗、代打卡、不服从整体安排的按旷工处理,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旷工期间扣发当日工资,并罚100至1000不等。

  由各分管经理和人事部门随时抽查并掌握员工上班、到会及在岗情况,如实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考勤情况。

  每月有3次迟到(15分钟之内)免扣薪。超过3次迟到,每迟到1小时之内罚款30元、1—2小时罚款50元、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每月全勤的员工(无婚、产、公、丧、年假等)奖励100元。

  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关于考勤制度8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3、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每月在班级内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

  4、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教导处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

关于考勤制度9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迟到打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公司组织集体活动(周例会、大扫除等)考核当月绩效工资20元/次。

  2.工作时间:白班客房服务员班次时间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周公休为每周二、周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务员班次时间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周公休时间为每周三。

  3.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诉,第一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工资10-50元。抽查房间卫生标准不合格,考核当月绩效工资5-10元/项。

  二、提成奖励制度

  白班保底任务4间/天,完成当日保底任务后每打扫一间客房提成3元/间。

  夜班保底任务2间/天,完成当日保底任务后每打扫一间客房提成5元/间。

  由各人开发新客当晚入住提成10元/间。

  三、薪酬标准

  基本工资为税后实发不可缺少部分,岗位技能工资为岗位业务绩效考核部分,考核办法参照本制度。

  1.客房服务员白班工资:基本工资为1900/月,岗位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奖金200元,合计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2.客房服务员夜班工资:基本工资为1900/月,岗位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奖金100元,合计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3.兼职人员工资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4.本规定从20xx年7月10日起执行。

关于考勤制度10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关于考勤制度11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关于考勤制度12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关于考勤制度13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提供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关于考勤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大队的考勤、值班制度,强化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强化值班制度

  按照分局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值日人员轮流考勤制度。大队内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将值班电话转移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上,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员,经大队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未经批准不到班者,按旷工1日处理。

  二、关于严肃考勤纪律

  (一)考勤时间。每日上班后、下班前15分钟内为考勤时间,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上午8:00~8:15签到,11:45~12:00签退;下午2:30~2:45签到,5:45~6:00签退)进行签到签退,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须向分

  局(大队)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三)考勤职责。内勤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到岗情况,15分钟签到时间结束后,应及时收回签到簿,并妥善保管;分局(大队)领导负责核实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对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内勤如未按时收回签到簿的,过失记录一次,一个月内累计过失记录2次的,当月扣发工资200元;一年内累计过失记录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处理并通报批评,另扣发当年度第十二个月工资的400元。

  (四)处罚措施。内勤每月对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无故迟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发工资20元,以此类推;

  2、月度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视为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一次者扣发工资40元,以此类推;

  3、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被区效能办发现者扣除其本人月发放的工资报酬总额的20%,并上墙通报以示警告;

  4、节日值班时脱岗,加倍处罚。

  三、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销假原则。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请假一天经中队长初审报大队长审

  批;请假一天以经中队长初审,上经大队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长批示。

  (二)相关待遇

  1、凡请病假,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实发工资按8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为长期病假,从第7个月起,按实发工资按70%计发。

  2、凡请事假,须先从年休假中予以扣除。扣除年休假后,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从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数日工资;以此类推。

  3、凡请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

  5、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干部职工经认定因工负伤的,疗养期间工资照发;经局领导批准外出学习、进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数内。

  四、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分局(大队)领导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被区效能办发现者按四天缺勤处理,并上墙通报以示警告。

  妥否,请领导批示。

关于考勤制度14篇(考勤制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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