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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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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大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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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大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附件

  xxxxxxxx公司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xxxxxxx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xx委办〔2017〕34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开发公司(下称“公司”),为xxx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下属有1家全资子公司xxx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有正式职工xx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xx名、中层干部xx人、中层干部以下人员xx人,司勤人员xx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生产用车xx部,产权在xxxxx公司名下,xx部为小轿车,xx部为越野车,主要作为生产用车,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交通保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相关运行费用由下属公

  2费用。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公务交通补贴xxxx元,车辆运行费用xxxx元(含路桥费、加油费、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年审费等)。

  改革后总体平均节支率为xxx%。

(八)保留公务用车的标识化办法

  对拟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省、市统一要求喷绘标识。

(九)改革起止时间

  2017年10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计发公司公务交通补贴,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获批准后补发;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车辆改革工作。

(十)下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方式

  公司先行推进,公司所属企业参照《xx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本方案,制定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子公司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公司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所属企业提交的方案进行核准批复。

  三、保障措施

(一)改革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公司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x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和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工作严肃有序,并逐级落实责任。

(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改革后,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同时根据《xxxx公司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公务出行进行补贴。

(三)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

  公司根据文件精神,明确改革后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对今后的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护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同时,公司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四)对所属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办法

  参照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式,各所属企业按照市车改办《关于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方案的通知》(xx车改办函〔2017〕30号)的规范要求,参照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并报我司,我司将参照xxx集团对我司方案的审核办法,对所属企业进行审核。

  6-5.《xxxx公司改革和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

  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规范事业单位职务待遇、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车辆规模庞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也尚在推进中,必须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范围

  单位范围为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参改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已经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进行规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实物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驻长以外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所在地方同步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参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积极创新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2.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开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衔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

  4.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意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审核批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的范围、标准或额度

  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从严从紧核定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 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仅限实际取消配备公务用车的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负责人,补贴发放标准不得高于同级别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其他岗位和人员公务交通费用以实报实销为主的方式予以保障。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一般事业编制人员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等制度。

(二)从严核定保留车辆

  严格核定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保留车辆。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事业单位正厅级主要负责人可自行选择配备公务用车或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负责人,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不再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其他参改人员,实行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制度等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出行,不再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厅级以及人员众多、业务繁重的事业单位可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实行后勤服务集中管理的,可保留1—2辆后勤服务用车,由方案审批部门从严核定。各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 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并进行标识化管理,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车辆,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由主管部门核定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鼓励班车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比照党政机关车改相关规定执行,即原有班车的,暂时保留,不再大修,报废后不再更新,通过社会化方式解决。对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单位地理位置偏远特殊的大中专学校、高速公路收费等单位,保留必要的班车的,车辆保留类型为大中型客车。单位地理位置偏远需保留必要的班车的,应予从严认定,在车改方案中特别说明,并报本级车改办核准。

  真实详细测算车改节支情况。各单位保留的各类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要统一纳入改革“节支率”测算。各参改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支率计算公式,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交通报销额度等相关费用支出总额必须低于取消车辆对应的综合成本。改革前成本按2013—2015年实际平均支出计算。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 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有关政策,根据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不能简单推向社会,要立足内部消化,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四)规范处置取消车辆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经核定取消的车辆,由各级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于车辆封存停驶后半年内处置完毕。处置收入按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并统一负责组织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省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车改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数量和人数众多的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加强政策指导,可根据行业业务特点制定本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并报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各省属事 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各市(州)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细致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节支率详细测算情况),于8月底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完成后2个月内,即10月底前将各单位车改方案和批复文件,以及有关情况(包括改革的工作安排、参改人员范围和数量、各类岗位和人员的改革方式、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或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保留车辆核定原则和数量、取消车辆处置方式和数量、司勤人员安置情况和改革节支情况等)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月底前完成全省事业单位车改除车辆处置外的各项基础工作。

(三)严格保留车辆管理

  各事业单位应当对保留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严格用于规定用途。车改后,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即将建立的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信息监管系统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留的机要、应急、特定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原则上要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用途进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化管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事业单位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保留车辆的配备及运行维护费、保留车辆经费支出、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

  xXX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XXx基本情况

  xXX有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 名、中层干部 人、司勤人员 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企业现有用于项目生产经营、商务活动等日常交通保障公务用车 部(其中:越野车 部、小轿车 部、客车 部、工具车 部),车辆的管理养护、调度运行均由企业党政办公室负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均未配备有专用车辆及专职司勤人员。

(三)车辆及人员费用情况

  201X年X月至201X年X月,企业公务交通总支出约为

  万元,主要为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车辆保险费及司勤人员支出等。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包含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本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即:企业负责人),以及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即: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来车改〔2018〕1号)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里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公车改革,报经来XXX审核同意后执行。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执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一)参改人员及保障方式

  企业纳入改革范围人数共

  人,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人,中层管理人员

  人。

  1.保留实物保障公务用车人员:无。

  2.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企业正职 人,企业副职

  人,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

  人,副科级

  人,科员以下人员

  人。

(二)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用途及管理方式

  鉴于企业现有车辆的情况,以及企业建设项目较多且距市区及乡镇较远,为便于企业应急保障和建设项目检查,企业申请保留目前使用的一辆越野车、两辆小轿车、一辆皮卡车,车辆由企业党政办公室按照《XXX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从严管理。

(三)取消公务用车的数量及处置方式

  企业保留原使用车辆

  辆,拟取消

  辆公务用车。涉改公务用车由企业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车改办”)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拍卖处置程序,处置取消车辆。

(四)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企业正职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 2.企业副职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发放;

  3.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 4.企业管理干部副科级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 5.企业管理干部科员及以下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 6.下属二级企业班子正职(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按1200元/月标准发放。

  7,下属二级企业班子副职(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会计师)按800-1000元/月的标准核定。

  8.相当上述职级不同称谓的其他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核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其公务用车补贴按其最高职级标准核定,不得重复领取。

  9.补贴发放方式:按月发放。10.计发时间:2018年9月1日始

(五)司勤人员配备及安置

  企业配置有

  名司勤岗位人员,拟留用 名司勤人员,根据《XXX企业驾驶员分流安置方案》统一安置司勤人员。

(六)节支率测算

  改革前(201X年X月至201X年X月),企业公务交通车辆及人员总支出为

  万元,包括车辆运行费和司机支出费用。其中,车辆运行费用总计万元,主要为路桥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保险费等;司机支出总计

  万元。改革后,企业公务交通运营费节支率将能下调

%以上。

(七)保留公务用车的标识化办法

  对拟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统一要求喷绘标识。

(八)改革起止时间

  2018年9月1日起计发企业公务交通补贴,2018年12月底前完车辆改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改革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企业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班子副职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和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工作严肃有序,并逐级落实责任。

(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改革后,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同时根据《XXX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公务出行进行补贴。

(三)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 企业根据文件精神,明确改革后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对今后的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护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同时,企业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附:XXX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X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运行成本,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参照市车改办《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来车改〔2018〕1号),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为目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统一、与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企业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以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为原则,按照“坚定不移、平稳和谐”的方针,采取“整体推进,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改革。

(二)注重实效。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三)统一模式。实行统一的公车改革模式,执行基本相同的改革政策。

(四)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对公务用车改革的意见,严格规范实施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车改思路 按照“取消公务车辆、限额货币补贴、市场运作保障、同步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拍卖处置企业原有部分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企业管理人员在本场行政区域内的公务用车改为定额货币补贴,本场行政区域外公务及重大商务活动通过公共交通、购买交通服务等市场化途径解决;保留原有的1辆越野车和2辆小轿车以解企业商务接待及日常必要的经营和商务活动用车,保留1辆皮卡车以解决企业应急用车需求。同时,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解决用车补贴核定、租用车辆、应急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环节的规范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确定对象范围

  1、公务用车改革的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及所属的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

  2、公务用车改革的对象: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上述企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在岗在职管理人员及其他岗位和人员(以下称“管理人员”)。

  3、分步实施公务用车改革:班子成员按照市车改办《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来车改〔2018〕1号)文件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公车改革,但须报经XXX审核同意后执行。在公车改革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执行。

(二)核定涉改车辆

  对非生产经营用车进行核定,原则上所有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小型客车等非生产经营用车辆一律列入车改,取消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

(三)拍卖出售公车

  对核定的涉改公务用车,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评估结果经确认后,根据国家有关国有产权转让的规定,由企业统一组织,采取车、牌分离方式公开拍卖。

(四)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1、场班子成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取消为班子成员个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XXX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应急和重大商务活动除外)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XXX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场本级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采取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或安排公务用车的方式进行保障。

  班子主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市本级党政机关同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2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按市本级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的公务交通补贴的2倍,设定上限为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班子副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高于主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80%(即:按本级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1500元的公务交通补贴计提80%,设定上限为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发放),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企业根据本级管理人员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核定应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执行差旅制度保障公务出行的工作岗位或人员,并按照“分岗、分职、分档”的原则确定场本级管理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被核定为执行差旅制度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本级关于差旅制度及规定,公务出行由企业统一安排公务用车的方式进行保障;被核定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管理人员,取消其公务用车安排,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XXX范围之内的所有公务活动(应急和重大商务活动除外)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其本人自理。在XXX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本级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采取公共交通、社会化用车的方式进行保障。

  管理人员公务交通货币补贴标准分别为:科级每人每月5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月300元的标准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下属二级企业正职(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按每人每月1200元,副职(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会计师)按每人每月800-1000元的标准核定公务交通补贴。

  3、有序实施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根据本场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生产技术服务、商务接待、执纪及特种专业服务等实际需要,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适当的保留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其余公务车辆按规定先行封存,待评估定价后,公开拍买处理。

  4、补贴发放方式:公务用车补贴应单独列帐,按月打入车改人员专用账户,不可提现或与工资并行支付。相当上述职级不同称谓的其他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核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其公务用车补贴按其最高职级标准核定,不得重复领取。个人享受公务用车补贴的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相关配套政策

  1、企业应急、重要商务活动用车。因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执行紧急公务、特殊岗位用车,配置的皮卡车,要设置特殊标识或用特殊号牌。重要商务接待、重大商务活动用车,采用保留的商务用车及市场化服务方式解决。采取市场化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汽车租赁企业,设定服务条件、确定服务标准、实行定点服务。

  2、车改后留用车辆的使用管理。按上级核定留用的公务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严格的用车管理制度,同时统一安装GPS进行监管,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3、借(换)用车辆的处置。场本级及下属企业出借(换用)的车辆,原则上应在车改前统一收(换)回;特殊原因无法收(换)回的,经车改办核准,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企业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的,车改前一律归还车辆产权单位。

  4、驾驶员分流和安置。实施车改后,对在编驾驶员可采取工作调动、内部转岗、提前退休、自谋职业等途径妥善安置。

  5、职务或岗位变动人员的车改待遇。享受用车补贴人员发生职务变动,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务调整公务用车补贴;职务变动后不符合车改条件的,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用车补贴;因各种原因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调离的,从次月起(以文件时间为准)停止发放用车补贴;一个月请假15天及以上工作日的,取消当月用车补贴(公休假、病假除外)。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经区党工委、管委批准后,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申报。成立由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及责任人员,向区管委及市车改办提交参加车改的申请报告,并附真实反映本单位有关情况的材料。

(三)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规定,要于8月25日前完成取消车辆的封存停驶工作。在办理车辆封存停驶手续后,次月起执行车改政策,向涉改人员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并执行相关配套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且敏感的任务,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对公车改革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委)、党政办、计财科、劳动人事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决策的组织实施。

  企业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党政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车改业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要充分掌握车改动态,全面了解车改基本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细化实施方案,研究处理各种问题,制定与车改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机制。

(二)统一思想,参与改革。要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推行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形成全体管理人员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在场车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研究制定车改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服务与政策解释等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公务用车改革,关系到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严格按照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宣传教育,明确纪律要求,细化管理措施,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附:

  1、企业公务用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2、企业重大商务活动用车保障方案

  3、企业应急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4、企业涉改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方案

  5、企业驾驶员分流安置方案

  6、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

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大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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