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

时间: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7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7篇,供大家参阅。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7篇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

  关于妇女维权工作心得体会

  8月12号上午,省妇联、市妇联、县妇联的领导来到胡集调研妇女维权工作问题状况。我们几位女大学生有幸和几位领导一起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省妇联唐主席听取了胡集的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亲切询问了妇代会主任的一些常规工作,看得出来唐主席对胡集妇女维权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我刚到农村不久,但是对于基层的一些情况还是了解一些的,平时也会关注这一方面的时事报道。自己也有一点感想就在这里写下吧!

  我觉得妇女维权工作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是家庭暴力,这不必说。我觉得以下两点是值得关注的。

  首先,在农村,基本上都有这样一个情况,即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非常的`多。我觉得在现在农村的建设中,妇女发挥的作用真的可以说是撑起了半边天。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农村的部分问题就集中到了留守妇女儿童身上,维权工作应该说可能构成基层工作中的相当大部分内容。建立村级妇女维权站是非常必要的,毕竟农村并不是一个自我治理程度非常高的地方,也不可能指望道德来约束住每一个人。妇女儿童生活出现问题的时候,必定需要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来解决,妇女维权的工作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做得好,便会成为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做得不好,便失去了一大部分人的信任。

  其次,我觉得离婚也是妇女维权工作应该重视的内容。无论是任何时代,婚姻是女性一生极其重要的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婚率逐渐成增长之势。离婚的妇女依然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两千年一直存在的封建思想所决定的,短时期内是无法改变的。很多农村妇女在离婚以后,娘家不能回,吃穿住行都是问题,这也应该是维权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点内容。

  感想先写到这里,希望妇女维权站能够真正成为农村妇女的“娘家人”。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2

  突出便民服务。在全镇28个行政村建立妇女维权站,通过镇村二级网格化管理,为农村困难妇女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优”维权机制,为特殊困难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突出服务效果。为避免矛盾激化,维系家庭和亲情关系,减少矛盾纠纷对当事妇女今后生活的影响,强调优先使用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维权手段,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同时,由镇司法所推荐社会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者,妇女维权隐私案件在办理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突出服务质量。社会影响较大或案件性质较重的妇女维权案件由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承办,并通过旁听案件、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的调解,以相互沟通、主动介入等形式,实现了镇妇联对司法的参与,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3

  妇女维权周活动方案

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方案(草)

  一、活动时间

  201*年3月2日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市尹集镇张庄村

  三、参加人员

  省综治办、省妇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领导;

**市、**市综治办、妇联相关领导及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领导;巾帼志愿者;群众3000-5000人。

  四、活动主持人

**市领导

  五、活动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乐;介绍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同志;

  2、**市领导致欢迎词;

  3、省司法厅领导讲话;

  4、省、市领导赠书;

  5、省妇联领导宣读致广大妇女、家庭倡议书;

  6、省综治办领导宣布启动;

  7、与会领导在“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签名墙上签名;到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志愿者开始咨询服务。

  六、活动分工

(一)市、县妇联分工

  1、会场布置

  主席台布置:

(1)主席台喷绘背景板最上方正中书写活动主题“千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副标题“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

(2)下方落款:主办: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协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时间:201*?3

(3)主席台上提前摆放好座位签、鲜花、茶水、话筒。

  广场布置:

(1)入口布置彩虹门,上写:“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彩虹门两侧竖立2个汽柱,分别书写:“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口号;广场四角悬挂4个氢气球,飘带上缀宣传标语:“拒绝家庭暴力,呵护美好生活”、“反对家庭暴力,共擎和谐蓝天”、“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准备20张桌子、40条凳子分摆两边,会后领导和志愿者发放资料,开展咨询服务。

  2、宣传一条街(广场内)

  摆放以各级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挂图及宣传展版。

  3、邀请领导

  市、县综治办、妇联、公安局、司法局及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等相关领导;

  4、起草材料

  主持词、领导讲话、欢迎词等

(二)省妇联分工

  1、邀请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领导;

  2、省司法厅、省妇联分别起草领导讲话;

  3、邀请省级新闻媒体,撰写新闻通稿;

  4、印制部分宣传资料;

  5、负责协调、沟通相关事宜。

  201*年河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

  启动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活动

  参加人员名单

  1、省妇联(7人)

  省妇联副主席

**? 洁??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省妇联办公室

  省妇联宣传部

  卢前扬?? 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卢? 洁?? 省妇联权益部副主任科员

  贺? 潇?? 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

  2、省综治办(1人)

**? 玮?? 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

  3、省司法厅(2人)

  黄庚倜?? 省司法厅副厅长

  尚? 海?? 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副主任

  4、省公安厅(1人)

  5、新闻媒体 (6-8人)

  6、司机(4人)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4

  镇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总结

镇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总结

**镇位于县城南,东邻界牌镇,西临镇西镇、**区成佳镇,北与严陵镇相连,南接向义镇,镇域面积69.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79公顷,辖21个村,323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7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51513人,其中妇女14500人。

  为了切实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全镇妇女的维权意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为我镇妇女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镇妇联按照县妇联的总要求,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开通了妇女维权咨询投诉热线,家暴举报信箱。在**镇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妇女援助窗口,使我镇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姐妹维权意识和行动有了很大提高,开创了妇联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维权队伍建设,推动维权工作深入发展。把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首要内容加以计划、部署,及时捕捉各类妇女问题的最新动态。并在工作中准确把握妇女维权工作的态势,努力做到维权前移,防范于未然,有效提高农村维权工作的质量,增强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构筑普法宣传网络,营造良好的维权工作氛围。充分运用“五五”普法的'资源,协调乡司法等部门对广大妇女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逢场天开设法律咨询台,发放妇女普法手册等宣传品,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妇女武装起来,教育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全镇妇女中营造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引导,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强化信访接待工作,做好维权基础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并对来访问题认真分析,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注重抓好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进行工作,对简单易办的当即予以答复、办理;对情况较复杂的在2天内进行调查核实,认真予以调解办理;对问题复杂恶劣的需诉讼的案件,做到及时帮助来访人,交由有关部门承办。

  四是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推动社会化维权格局的形成。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的合作,与基层派出所配合,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所,与司法部门联手,建立了法律咨询处。对一般情节的案件,会同相关人员做耐心的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情节较重的,根据受害人的意见,采取报警的办法达到震慑和教育的目的;对后果较严重构成犯罪的案件,协同公安机关予以惩治。

  五是救助弱势群体,构筑和谐社会。镇妇联在日常工作中,把关注贫困弱势妇女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发动镇内干部职工与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她们的思想动向、生活情况,鼓励贫困妇女创业,把为农村妇女培训劳动技能、引导广大妇女创业、帮助创业妇女申请小额贴息代款,解决妇女就业困难,增加妇女收入,使广大妇女在经济上能够独立,从而摆脱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做到人格独立,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妇女权益的有效维护。

  总之,只有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教育广大农村妇女要学法、守法、用法,拓宽农村妇女就业途径,引导农村妇女进行创业,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变乡镇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

**镇妇联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5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

  12338维权热线在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切实提高热线的咨询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热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热线接听人员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通过设立专家咨询日,邀请法律、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到热线值班,提高热线咨询水平,提升“12338”热线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加大对典型个案跟踪处理力度。建立“12338”热线个案处理协调小组,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建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通过将个案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协调小组直接办理的方式处理个案,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提高覆盖面,力争能够帮助每一个有合理维权诉求的妇女儿童。加强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考核,保证每个个案维权的质量。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6

  市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市妇联在省妇联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积极行动,多措并举,不断建立健全妇女维权机构,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作用,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市县两级现有“妇女维权合议庭”6个,挂设在人民法院民一庭,以宣传、提高妇女在法制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为目标,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判案,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制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审理及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抚养、赡养、外嫁女征地补偿、女职工劳动争议等案件730多件,通过维权审判为涉案妇女儿童挽回各项经济损失,化解了大量易激化的家庭矛盾,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1、健全机制,打造妇女儿童绿色维权通道。

  在建立维权合议庭的县(市、区)妇女维权工作中,妇联和法院全力联动,积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成立县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由县法院选配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法官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由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具体负责合议庭相关工作并参与案件审理,将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为妇女儿童维权建立绿色通道。在实际审判中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优先督促履行,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利用巡回审判制度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只要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快捷有效维护受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并结合案例在群众中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使关爱妇女儿童的意识深入人心。

  例如澄城县韦庄法庭在今年4月接到一位老太太状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合议庭了解实情后,赶到老人所在的村子,在村头一块空地上搭建了一处临时审判庭,找来村干部和原被告双方,通过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也使围观的老百姓深受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设立绿色通道、减免缓交诉讼费、开展庭前调查等一系列措施,做好妇女和儿童的维权工作,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可能地照顾妇女儿童。对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经批准可以减免诉讼费,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实现其在司法救济方面事实上的平等。

  2、遵循原则,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由县法院和县妇联协商挑选部分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资深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妇联维权志愿者等担任调解员,参与婚姻家庭等案件的调解工作。对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之间特殊的社会关系,实行每件案件必须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多调少判。维权合议庭开庭审理前,女性法官、女性陪审员等利用她们熟悉妇女心理的特点,发挥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他法官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说服,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审前。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注重道德荣辱观教育,感化当事人。并针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对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对没有调和可能的婚姻家庭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引用《妇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做出判决,同时对子女财产做出合理合法分配等工作。对一些涉及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还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扩大宣传影响,维护妇女生命财产安全。例如xx县维权合议庭在调解婚姻家庭类纠纷中,首批6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充分发挥各自特长,根据离婚案件的特点,通过“唤起旧情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酗酒而引发的离婚案,通过“消除隔阂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游”而引发的80后小夫妻离婚案,通过“批评教育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无故猜忌而引发离婚案,通过“冷处理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婆媳纠纷而引发的离婚案等,体现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三结合。

  3、真情关爱,服务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妇女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注重与各相关单位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帮助,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在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后,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家庭成员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依法及时做出“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及时对涉案当事人及其所在地派出所、调解委员、妇联予以送达,确保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二是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审结的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定期进行回访,认真做到“两关注”,即关注生活、关注身心,了解被访妇女儿童有无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心理是否健康,心情是否愉悦,并适时进行辅导和帮助。三是开展对未成年犯的帮教活动。从法律教育与心理教育两方面入手,帮助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以遏制其重新犯罪。

  社会化维权机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一定程度上使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但是由于资金不足、人员紧张、沟通不畅等原因,还有县(市、区)尚未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未能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以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1、工作资金不足。妇女维权合议庭是一个专业审判法庭,但由于它具有的特殊性质又使其具有救助的职能,减免诉讼费用在诉讼受理中是经常发生的现象,但由于案件受理必须经过法院的财务管理体系,维权合议庭开庭也要占据法院的专用房间,这些都给法院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和损失。同时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费用、法律文书的代写这些也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资金不足一直是妇女维权法庭在建设发展中的一个问题。

  2、工作发展不平衡。县法院将妇联维权干部列为妇女维权合议庭的特邀调解员,负责或参与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诉前调解。但实际工作中,妇联因为人员紧张,未能抽出专门人员到维权合议庭调解办公室坐班,导致实际上妇联干部参与涉诉调解的案件很少。

  3、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参与调解工作的特邀调解员年龄偏大,法律知识掌握不够,遇到新问题往往欠缺说服力;有的年纪轻、学历高,但缺乏社会阅历和调解经验,对这项婆婆妈妈的工作缺乏足够的热情和爱心。由此造成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下降,对特邀调解员能否解决纠纷存在怀疑。

  4、群众认知率不高。尽管我们利用各种载体对维权法庭也做过大量宣传,但还是没有在妇女群众中把维权和法庭两个概念联系起来,广大妇女群众没能充分知晰、了解妇女权益保护的机构,也没有使她们最大限度的应用妇女维权法庭。

  几点建议:

  1、抓宣传。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婚姻家庭案件中当事人法律意识。二是与法院联合开展宣传。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妇女维权合议庭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宣传典型维权案例;宣传维权工作先进典型。从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充分知晰、了解、利用这一维权机构,把它当成是自身权益维护的有力手段。同时也引导人们更多地关注妇女维权问题。

  2、重协调。妇联需进一步提高与基层法院的协调沟通、配合力度。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制度;要做到取长补短,借助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未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更要加强沟通,争取早日协调成立这一利民维权机构。

  3、促培训。联合各级法院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将建立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队伍作为培训工作重点,通过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妇联干部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艺术技巧,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彰显出应有的专业水平。

  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妇联的职责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积极努力,寻求妇联维权职能与法院审判职能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在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妇联组织与法院诉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有效对接,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非诉调解和法律服务,推动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正义,努力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7

  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明天就是三八国际妇女节了,每到这个节日你会想到身边的哪些人呢?是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是母亲、老师以及婆婆、外婆给了我们最无私的关爱,母亲就像一堵墙,为我们挡风遮雨,对我们呵护备至;老师就像春雨阳光,用知识的雨露滋润着幼苗的成长。作为孩子,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回报她们的关爱和帮助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台上这几个同学的回答。

  我建议让我们先给这些同学一些掌声吧!中国有句俗话:“百善孝为先”。什么是孝?不是什么昂贵的衣服、豪华的大餐,也许只是一句最朴实的问候、一个甜蜜的轻轻的吻、你小小的一个进步。孝心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相信我们互助小学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三八节这天为自己的母亲、为自己的`老师献上一份最诚挚和最特别的节日祝福。为此,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代表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在这个感恩的三月,为您的妈妈分担一点家务!比如洗洗碗、擦擦桌子。

  2、找一找自己平时是怎样对待妈妈的?是否尊敬她?找出不足及改正的办法。

  3、看一看,观察妈妈从早到晚都在做哪些家务,或到妈妈的单位看一看。了解妈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量,体会其中的辛苦。

  4、婆婆、外婆她们年事已高,但仍然无微不致的关心我,请你给她们捶一捶背。

  5、亲爱的老师,您知道我有多爱您吗,把心中感激的话用写信的方式写给您的老师。

  同学们,回报妈妈、长辈的关爱是一件长期的事。真正的关爱并不只是在这一天、一件事,而是每天坚持不懈地去做,让我们在接受爱的同时,学会感恩,学会付出,学会回报,懂得孝敬,懂得体谅长辈的良苦用心,更懂得珍惜这难得的真情!

  倡议人:

  年 月 日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8

  还权合议庭与法院内部监督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指出,人民法院改革,要强化合议庭和法官的职责,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充分发挥审判长和审判员在庭审过程中的指挥、协调作用。《纲要》明确了今后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加强审判的独立性,把审判权还给合议庭,逐步弱化院长、庭长具体审批审件的作法。去年起我省各级法院根据《纲要》的规定,先后建立起了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并制定规章制度,明确了审判长和合议庭的职责、权限。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的确立,对于充分发挥法官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放权”之后,少数法官认为自己的权力扩大了,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此司法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在还权给合议庭,加强审判独立的大趋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处理好“放权”和监督的关系,做到“放权”与监督齐抓并举,公正与效率共同提高,成为各级法院工作的一个新课题。

  根据权力制约理论,任何权力没有制约都会导致腐败。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独掌国家审判权,如果对其权力没有任何制约,也势必会产生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和枉法裁判等滥用权力的现象。另外,现阶段我国法官整体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偏低,尤其是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不断扩大,如果不建立一整套与审判权扩大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就会使日渐突出司法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使公正这一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离我们越来越远。因此,在当前审判权逐步下放情况下,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审判监督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对法官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并不违背司法独立及审判独立原则。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根据这一原则,法院的审判活动应遵守审判独立原则。审判独立包括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外部独立是指法院的审判活动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内部独立是指法官在审判时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同一审级的其他法官和行政领导的非法干预,即“没有法官之上的法官”。审判独立并非“绝对独立”,即使在西方国家,对法官的监督也是司法独立的应有之义。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夫曾指出:美国司法独立制度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官享有宪法的保护;二是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司法权;三是司法有权对法官的不当行为采取纪律措施;四是发生利害冲突时用适当办法予以解决;五是保证司法判决的有效执行。只有这五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司法独立。”可见即使在美国这样奉行司法独立的国家,“对法官的不当行为也可以采取纪律措施”进行监督。《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也把“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司法公正廉洁”和“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同样作为司法改革的工作重点。因此,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与审判独立并不矛盾,二者都是达到司法公正这一司法改革最终目标的必要手段。

  我国现行的一整套审判监督机制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依照实施监督的主体是否属于法院系统可以把审判监督分为法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比,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具有自己的优势:(1)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工作基本上都是由法院内部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进行,作为业内人士,他们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审判业务,在监督中容易发现问题,使监督更具科学化、理性化特征;(2)法院内部对自己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比外部监督更有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性。司法的权威性是以公正为前提的,法院对自己的审判活动主动进行监督,容易在社会上树立起法院知错就改,主动纠正自己错误的形象,使公众更加相信法院审判的公正性。可见内部监督比法院接受外部监督,被动纠正自己错误的作法更容易树立法院的权威。

  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的监督,包括:(1)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对下级法院的案件审判活动进行的程序性监督。(2)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的非程序

[1]?[2]?[3]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

  大家可知道,明天是几月几日?是什么节日?是的。 明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在19美国纽约三角工厂火灾中丧生的140多名女工。

  19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会议倡议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因此今年3月8日是第一百零三个3.8妇女节。3.8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全世界妇女的节日。这个日子是联合国承认的,同时也被很多国家确定为法定节日。

  国际劳动妇女节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了提高了妇女的地位,肯定了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取得的成就。“妇女能顶半边天。”再一次证明了妇女的重要性。

  事实上,妇女不仅从事各种社会工作,同时还担负着母亲的职责,养儿育女,为孩子们提供物质和精神营养,关心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她们,是这个世界 上最无私、最崇高、最可敬可爱的人。

  同学们,我们的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我们的生命之花是她们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在成长道路上我们不但要接受关爱,同时也要懂得馈赠关爱。

  同学们,明天,就在明天,老师希望你们把最崇高的敬意送给她们。现在我倡议,同时也是布置全校性的作业:

  一二年级的同学做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比如递双鞋子,倒杯热茶,给妈妈一个爱的拥抱,也可以亲热地跟妈妈道声:“妈妈,妇女节快乐!”

  三四年级的同学可以亲手做贺卡,在上面画上漂亮的图案,写上你的祝福,送给亲爱的妈妈,也可以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节日里的妈妈脸上绽出最甜蜜、最幸福的笑容。

  五六年级的同学可以写一封感谢信给妈妈,感谢她日月为我们操劳,给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幸福的生活。

  以上这些都是送给妈妈最好的礼物。当然,我们学校也有很多女老师,你们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送上你们最真挚的祝福。聪明勤奋的孩子们,相信你们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最后,我强调上交作业的时间,请同学们星期五将作业交给班主任,一二年级的上交图片(电子版),三四年级的将制作的贺卡送给妈妈后,让妈妈签上名字,写上感言,然后交给班主任,帮妈妈做了家务的,交图片(可以是冲洗出来的照片,也可以用电子邮箱发到班主任那)。五六年级上交“给妈妈的一封信”,同样让妈妈看后签上名字、写上感言后。交上来。

  倡议人:

  年 月 日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0

  面对妇女群体流动加速、利益多元、诉求多样以及乡、村妇联组织维权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高邮xx镇妇联从打造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加强基层维权力量等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妇女群众维权工作,畅通了妇女群众的信访渠道,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减缓了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发挥示范督导作用,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加强维权,保护合法权益。xx镇妇联坚决贯彻“热心、耐心、关心、爱心、尽心”等五心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妥善处理每一项纠纷,直到来访者满意为止。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镇妇联充分应用新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打击邪气、消除偏见。今年来妇联共接待来访妇女案件2人次,所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方面。对每一位来访妇女,都积极、耐心地做好劝导调解工作,及时与村联系协调给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一起因接待而出现重复上访,没有一起恶性案件发生。

  二、以“维权服务站”创建活动为品牌,全力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以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在源头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上下功夫。通过制定详细的“维权服务站”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示范带动点,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准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服务于妇女儿童。年初镇妇联联系镇卫生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成服务队,对农村妇女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医疗专家举办妇女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妇女保健意识。联系司法部门举办培训《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妇女儿童尊老爱幼,处理好婆媳关系,争做先进。围绕返乡女农民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引导返乡女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帮助她们争取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协助政府及时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医疗等实际困难。

  四、拓宽工作思路,多方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信访,注重发挥妇联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对于棘手或复杂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和人民调解的作用,加以解决;对于贫困妇女,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从源头开展维权工作,主要抓三个结合:维权工作与解决困难相结合、维权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维权工作与创建活动相结合。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1

  充分发挥维权合议庭作用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运用审判职能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落实,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县法院在受理的日常案件统计中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受理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离婚妇女权益、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暴力等方面案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我县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方法、新思路。经县妇联的呼吁与我院的努力,于XX年联合成立了“成安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聘请了县妇联系统11名干部为特邀陪审员,专门审理涉及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维权合议庭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成安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巡回合议庭由一名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女法官任庭长,其他两名法官和妇联系统陪审员为成员组成,法院院长艾怀生直接主管,妇委会主任薄鑫负责协调。重点受理9个方面的典型案件:①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②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③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的案件;④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的案件;⑤老年孤寡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⑥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⑦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⑧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⑨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该合议庭以公开审判为重心,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形式,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审理,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发挥妇联陪审员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有效合力 维权合议庭将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在具体工作中,合议庭成员互相尊重、配合默契。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对于法院接到的投诉案件,涉及到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子,我们及时与县妇联联系,沟通案情。对既不够治安处罚,也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通过妇联陪审员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优势,帮助法院缓和矛盾,合议庭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妇联在来访中接到的典型案件,投诉到法院的我们都认真对待,及时立案、受理。相互之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二是主动邀请陪审。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我们主动联系妇联,邀请所辖地乡镇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三是积极听取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对妇联陪审员所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有意见分歧的,将陪审员意见写入笔录,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审判结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在陪审过程中,我们针对妇联陪审员因缺乏系统法律知识怕被说外行而不敢发言或只争权益而于法无据的情况,每年与妇联联合举办陪审员培训班,我们注重对陪审员的专项培训,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系统讲解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并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合议庭成员学习培训提供便利,使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吃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真正使妇联陪审员履行审判和监督的双重职责。 三、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都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审理快即在调查、取证、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审理;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优先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我们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诉讼费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以免交;对于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诉讼费适当减少。四是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县妇联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一般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合议庭受理案件前,尽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妇联陪审员利用她们熟悉妇女心理的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院法官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调解。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如:陈某患子宫癌急需求医治病,而其丈夫不但不拿钱给其看病,还起诉与其离婚,合议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与县妇联陪审员一起给被告做工作,告知其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并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使被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接原告一起回家看病。 四、公开审理典型案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往往用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解决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妇女同志法律知识缺乏,不明白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如丧偶妇女遗产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出嫁女财产继承权等,以致使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针对这些情况及家庭暴力、赡养老人等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北乡义乡孤寡老人王某,三个儿子不赡养老人一案,通过公开审理,当地开庭,使三个儿子主动承认错误,履行赡养义务,同时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律教育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共审理维护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45起,其中妇联参与陪审29起。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案件1起

,缓交5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维权合议庭的成立,实现了法院严肃的审判工作和妇联群众团体维权优势互补,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2

  上半年,镇妇联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现将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我们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针对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热情接待,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对来访者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传播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融为一体,使来访者在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法制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别是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镇妇联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等方面,结案率在95%以上。

  二、重点工作主抓不放。镇妇联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制订得力措施,选准有效载体,强力推进。一是抓学习材料的准备。我们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等学习材料1000多册,发到广大妇女手中;二是抓宣传骨干培训。我们组织开办村妇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共培训妇女干部100余人。三是找准载体。首先,我们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标语宣传;其次,我们以“创建反家暴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现场维权咨询和宣传活动,共分发《新婚姻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第三,层层组织宣传《妇女法》,镇妇联通过张贴标语、宣传车、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作宣传,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怎样去保护自己。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3

  市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提案

一是措施保障机制。妇联组织在履行职能的同时,巧借大调解的有利资源为做好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提供措施、职权、运行、经费上的保障,做到有人、有权、有钱、按章办事。

  二是预警排查机制。社区妇联和大调解中心联合,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交办、督办,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是权益表达机制。妇联组织就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证会,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表明立场,阐明观点,及时向决策层反映广大妇女群众的意见,并对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剖析。

  四是访调对接机制。各级妇联特别注重做好信访接待与大调解两大环节的衔接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及时与各级调处机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五是公调对接机制。各级妇联不断强化与同级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大对涉及妇女权益尤其是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和案件的调处力度。社区调处机构及时接管公安110接处的涉妇案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处方案。

  六是调诉对接机制。市妇联建立了大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绿色通道,即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建立了巡回合议庭、女子合议庭、婚姻家庭法庭、妇女权益合议庭等,审理经调解未果的妇女权益纠纷和案件。

  七是市区联动机制。联合市、区妇联、调处中心、公安分局和法院等部门成立市、区妇女权益纠纷调处小组,通过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纠纷联调等制度,加大了妇女权益纠纷联合调解的工作力度。

  八是长效服务机制。近年来,经过市、县两级妇联与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协作,全市已先后建立起社区巾帼维权站、心理咨询站、法律援助站、110反家暴投诉站等维权阵地,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妇联还发动社会各界的学者、专家以及社区内的热心人士,不定期地开展普法、咨询、研讨、帮教等各种维权活动。

  九是定期回访机制。对于重大、疑难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在调处结束后,通过社区信息员、志愿者等不定期地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直至纠纷当事人彻底消除分歧。 人力资源总监:

  十是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妇联层层建立了奖惩考核机制,突出“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引进来、渗进去的做法,将层层建立的妇女维权目标考核机制与大调解机制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反家庭暴力等纳入大调解或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4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新思路,构建维权新机制,寻求维权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

  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年、20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0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skc

  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03年、2004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2003年、2004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2004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0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20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skc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5

  20xx年2月1日,一位老人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老人的女儿崔某,20xx年xx月23日晚在北戴河一路口等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一家三口严重受伤,女儿成为植物人,两周岁的外孙精神受到创伤。案件已上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赔偿的278万元至今未能执行,现要求肇事方支付赔偿金。我中心了解案情和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后,因案件的特殊性,我中心与办案经验丰富并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臧秀玉律师联系,在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免费为其外孙提供心理治疗。

  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一直将维护妇女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两年来,全市共办理涉及妇女的援助案件960件,解答法律咨询1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是深化便民服务措施,针对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针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妇女提供上门服务或通过 “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申请援助。

  二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利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覆盖妇女法律援助群体,依托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就地就近解决侵害妇女权益问题。针对妇女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在“妇女儿童法援律师数据库”中有选择性地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自主选择自己信任的律师办理,实现与群众“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三是开展法律宣传,增强妇女维权意识。利用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3.8”妇女节、“12.4”宪法日等方式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6

  各位主席、同志们:

  省妇联这次召开的全省妇女维权维稳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除了请各市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参会外,还特别邀请了各县区市妇联的一把手参加。这里面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去年以来,已在全省的县、镇、村全面铺开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中心,形成了矛盾综合调处、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综合管理的大综治大调解大维稳新格局。妇联如何抓住这一有利契机,主动加强与综治办等部门的合作,利用好新的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妇联的维权工作,我们就要通过这次会议来共同加强学习探讨和相互交流。

  二是去年以来,全国妇联和省妇联作出的工作部署中有几项重点工作,这些重点工作有些时间迫在眉睫,有些在我省开展不是很理想,如何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的落实,有必要利用这次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明确工作要求。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妇女维权维稳工作

  在前年年底召开的第十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提出了妇联组织的职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今年首都各届妇女纪念“三八”节10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又提出要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这两段话深刻揭示了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职能定位和发展定向,抓住了妇联组织建设的根本,为妇联工作指明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

  妇联组织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她是党领导下的一个群众团体,有别于国际社会上的非政府组织(NGO),也不能等同于自发产生的社会民间团体,她是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桥梁和重要帮手,因此她必须把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才能成为“坚强阵地”。譬如说,党提出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妇联组织就要组织、引导妇女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协助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妇联组织要成为“温暖之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重服务、抓维权、促平等,关心不同利益妇女群体的生活状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因为妇联是为妇女群众而产生的,脱离了妇女群众,不去很好地代表妇女说话,为妇女服务,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联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工作就会被边缘化。妇联不维权就没有号召力,在妇女当中就没有组织认同感。只有妇女的权益得到维护了,妇女才能认同妇联,认可妇联,因此,维护妇女权益与提高妇联地位是联系在一起的。

  妇联维权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就是有“大维权”和“小维权”之分。从广义上来讲,妇联开展的工作都是促进妇女发展的,为妇女谋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领域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与地位。从狭义上来讲,就是指各级妇联设立的维权站(点)的工作,主要是接受妇女的咨询来访和调解,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从这一项具体工作来看,我们面临着妇女利益诉求多元化、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加的状况,特别是“外嫁女”、失地失业妇女、离婚妇女、特困妇女、老年妇女等特殊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目前部分基层妇女维权站(点)由于人力、经费等因素制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工作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去年以来,全省通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建设,大力整合资源,强化协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管齐下,大量矛盾纠纷包括许多侵害妇女权益的纠纷得到了及时解决。实践证明,中心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立足在基层的高效工作平台。我们妇联的维权工作,要很好地利用这个平台,学会借台借力,融入大局,更好地服务妇女。非常感谢省综治办认识到妇女维权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以省综治办和省妇联两家的名义共同发文,就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了意见。今天,陈少波主任又亲自到会讲话,为我们介绍了建设中心后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我们深刻阐述了妇女维权与社会维稳之间的关系,以及妇女维权工作与三级平台对接的必要性,讲得非常好,对我们的工作是很好的指导和鼓励。陈少波主任和省综治办对我们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是我们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动力和保障。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陈少波主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7

  xx镇妇联在近期工作中,科学定位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妇女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和合法权益。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联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助解决工作难题。同时加大对妇联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工作环境。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该镇围绕《妇女权力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32个行政村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书籍、宣传单余份,与镇司法所联合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宣讲活动,使300余名妇女群众不同程度的受到法制教育,有效地强化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了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是创新载体,构筑妇女维权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由镇妇联牵头,民政、信访、社保等部门及各村的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将社会救助、文化活动、矛盾纠纷调解等与妇女维权工作相结合,使妇女维权工作形成了多种力量聚合、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全镇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5件,处理办结5件,结案率达100 %,使全镇的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17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