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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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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3篇(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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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3篇(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主题活动)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1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

  专项活动宣传动员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朝人口计生委发【2010】12号件精神和凌源市计生局对此次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我街于6月1日召开由街道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计生主任参加的计生文明执法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朝人口计生委发

【2010】12号及辽人口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并且贯彻落实了4月29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我街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街确定6月10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要求各村、社区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顺利开展。会后计生办组织此次宣传活动,我们共出动宣传车2台次,进行宣传。其主要内容为: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法律责任、免费技术服务政策、办事程序等通过不同的方式向群众公开。

(二)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权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三)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巧立名目征收社会抚养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

  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五)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问题,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推诿扯皮,方便群众办事。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之制”、“兑现奖励直通车制”等工作制度。

(六)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等问题。

(七)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于一些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制定措施,及时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严肃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使我街的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让人民群众监督我们计生工作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以后的计生工作创造了有利环境。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

  郊计生字[2010]23号

  关于开展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

  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决定2010年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系统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明显减少,重大侵权案件基本杜绝,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这次专项活动旨在重点推进区、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改进。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权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

(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四)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征收程序不合法和征收标准、征收兑现率偏低的问题。

(五)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六)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问题。

(七)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八)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等问题。

  三、活动内容

  在本次专项活动中,区、乡两级要以群众诉求为切入点,以政务公开、“阳光计生”为主线,认真开展“三五五三”活动,建立“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长效机制。具体活动内容: 开好三个会议:

  召开规模较大的动员部署会,召开范围较广的群众对话会,召开形式新颖的全区基层基础工作现场观摩暨政务公开巡查会。搞好五五活动:

  开展大宣传活动,做到五个结合。大宣传活动要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与便民维权活动相结合。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开展大调研活动,突出五个深入。要深入到乡村企业社区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育龄妇女家中、深入到流动人口中、深入到问题易发多发地方,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需求,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查找问题,弄清症结,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开展大接访活动,解决五大问题。要开展“信访接待月”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与群众心贴心,深入村组社区,走进群众家中,变“上访”为“下访”,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清查积案要案,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手术并发症处理问题、党员干部超生问题、计生专干待遇问题、行政侵权问题。

  开展大公开活动,加强五项监督。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做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工作,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四项”评议活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系统层级监督。开展大清理活动,建立五项制度。要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执法文件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畅通三条渠道:开通一条“”阳光热线,开展一次群众调查问卷活动,保持一条区、乡、村计生联络渠道,通过阳光热线、群众问卷、区乡村计生专干把群众生育、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人口计生工作好的意见建议以及群众的满意程度反映上来,真正让群众关心、关注人口计生工作,参与、监督人口计生工作。

  四、组织领导

  在这次专项活动中,由区人口计生局成立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组织领导,区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宣教科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工作动态、信息编发工作;科技科负责技术服务规范工作,“人民满意的服务站所”创建工作。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6月)

  区、乡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发动工作,要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0年7月)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自查和清理工作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9月上旬)对于梳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阶段,要重点处理一批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9月上旬,各乡镇人口计生办要按照任务要求,对本乡镇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区人口计生局报送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四)抽查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中旬——9月底)9月20日之前,区人口计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乡镇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档案、进村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9月底,将迎接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对我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实践,是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层层做好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专项活动提供保障条件。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狠抓落实,下大力气和真功夫,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认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要以“优质服务年”为契机,进行区站乡所技术服务规范,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站所。

(二)讲究方法,督促落实。要从信访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即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与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和方法相结合,与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相结合。认真研究建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和机制。区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基层帮助工作,加强检查,逐项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对于不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敷衍了事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有关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三)舆论引导,建立长效机制。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于发现处理的违法典型案例,要在系统内予以通报,同时也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各乡镇办要注意总结、评估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将工作动态、阶段工作进展、典型案例报送区人口计生局。要继续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将“抓紧”与“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建立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2010年年底前,要培养树立1—2个乡镇为基层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先进乡镇典型,每个乡镇培养树立1—2个村(单位)为基层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先进村(单位)典型。

  附件:长治市郊区人口计生局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长治市郊区人口计生局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机制

  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沁平(局长)副组长:任志刚(副局长)

  周荷兰(副局长)

  陈 刚(纪检组长)

  彭 伟(协会秘书长)成 员:王荷艳(法规科科长)

  李忠华(办公室主任)

  阴 莉(科技科科长)

  肖会珍(宣教科科长)

  申 璐(规划科科长)

  李 瑶(流动办主任)

  李红艳(服务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办公室主任由王荷艳兼任。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3

  茨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通知》(渝北人口计生〔2010〕8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茨竹镇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镇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有机结合,塑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满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组织领导,成立镇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任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这次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

  对全镇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相互协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标、横幅、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清理阶段(2010年6月-7月)

  各村(居)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和清理工作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找和清理以下问题:

(一)防止和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权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

(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滥征社会抚养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四)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五)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等问题。

(六)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解决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七)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等问题。

(八)纠正执法程序不合法现象,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处罚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整改建制阶段(2010年8月-9月)

  对于梳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尤其是行政执法行为相对人等形式,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了解群众需求,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阶段,要重点处理一批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行政侵权损害赔偿等相关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好本次专项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

  9月下旬,各村(居)要按照任务要求,对本辖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9月15日前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报送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四)抽查和总结阶段(2010年10月)

  镇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办公室将对各村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结果在全镇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将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以查改违法行政行为为重点,注重调查研究,狠抓落实,下大力气和真功夫,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认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讲究方法,督促落实

  各村(居)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应多从当地人口和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活动的针对性,着力查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工作方法上,一方面要多从信访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入手,通过个案的查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了解执法工作现状,主动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于发现处理的违法典型案例,要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各地要严格专项活动的纪律要求,加强检查和督促力度。对于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整改工作敷衍了事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舆论引导,注重长效

  各村(居)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继续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和便民维权活动,促进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将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监督制度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初步形成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

  专项活动期间,各村(居)要注意总结、评估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将工作动态、阶段工作进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报送镇计生办。

  渝北区茨竹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3篇(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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