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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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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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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文章标题:镇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在《XX镇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突出重点,特制定2007年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粮食、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保健食品等品种的整治,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我镇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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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镇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对分散在我镇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传统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问题与不足,制定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信用体系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议、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制度,褒奖守信、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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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失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农业部门牵头,食药监、工商部门配合,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整治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例行监测及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检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2、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

(五)食药监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了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3、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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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

  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台阶、上水平。

  4、严格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07〕44号)及《雪山镇人民政府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总结验收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的工作,做到整治工作步骤不走样,验收标准不变通,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5、加强对市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合格。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和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六)食药监部门牵头,工商、卫生、粮食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

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聚焦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构建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整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食品行业自律明显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水平显著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重点任务

  1.“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供货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政府与部门管理监督责任,探索建立学校、学生家长、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界代表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店、小卖部、小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单位:食安办、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2.“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酒店(饭店)、农村流动宴席等集体聚餐地点,具有集体用餐特点,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大,是食物中毒易发区域,也是重点监管单位,要增强聚餐举办者和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乡村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和聚餐食品留样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牵头单位:食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3.“三小(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对食品流动摊贩开展摸底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可掌握,重点加大对卤菜、糕点、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从原料采购、冷藏、加工、消毒等环节规范操作行为,督促其规范整改,对不达标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村(居)、食安办、公安、卫健等有关单位)

  4.“农业投入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追踪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严惩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

(牵头单位: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居)、畜牧水产、公安、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5.鲜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加强鲜肉及肉制品监管,公安、畜牧、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农贸市场和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重点加强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餐饮等多个监管环节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鲜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畜牧水产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6.商超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百姓日常食用的粮食、糖果、食用油、水果、蔬菜、糕点、肉制品、水产品、酒、饮料、调味品、儿童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重点审查商超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凭证及记录、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到源头可追溯。依法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食安办、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五、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为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采取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安全会商会议,常态化解决需要部门联动才能处置的食品安全问题。组建微信工作群,采取线上互动、线下联动方式,通过关口前移、职能延伸,将食品安全管理从“单兵各自行动”变为“多方联合行动”,从“单一现场监督”变为“多方立体监督”及时收集、处置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和苗头性问题。

  3.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利用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平台、“一品码”追溯信息管理平合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及时通过会商机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对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销账。

  4.建立问题查处机制。针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隐虑,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接到社会各界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或、及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对由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依法处置。

  各村(居)、各单位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请各村(居)、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镇食安办。

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关于印发《*县

  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场(社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县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县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江苏省、宿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积极推进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食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肉制品、粮食、食用油、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食品添加剂等品种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工厂、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以节假日、消费旺季和高温季节为重点时段,抓好“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还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种养、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食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面达2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位居全省前列;

(二)全县畜产品中“瘦肉精”不得检出;

(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5个;

(四)全面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五)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提交报告率80%以上,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查面20%以上;

(六)大中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95%以上,农村集贸市场副食品索证索票率70%以上;

(七)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率达100%,农村地区达80%以上;

(八)城区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90%,农村地区达70%以上;

(九)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100%,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90%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部门要开展三项整治,一是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农林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规模养殖企业、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

(二)整治生产和加工环节。

  1、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质监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严格实行巡查、回访、生产许可证报告、产品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抽查制度。清理和整顿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省质监局提出吊销或收回许可证建议。

  2、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要彻底收缴物品、设备,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责令退出市场。

(三)整治流通环节。

  1、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要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2、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商部门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车站为重点,突出抓好食品店、食品摊点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3、加强对市场流通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工商部门要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尤其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重点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继续认真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要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

  4、推进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经贸部门要继续推进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场店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扩建、农贸市场退路进场的步伐。认真落实县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在全县精心培植2-3个食品配送企业,全县各乡镇要做好6个农

  村放心食品店和1个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90%以上。

(四)整治餐饮消费环节。

  1、不断扩大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大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度,纵深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城区学校食堂达到90%、农村学校食堂达到70%、全县餐饮企业达到90%的目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鼓励食品行业自律,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

  2、加大食品市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卫生部门要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清理力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摊点。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五)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去年全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经贸部门要认真推进每个乡镇建设一个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监督与管理,按标准进行规范和建

  设。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私屠滥宰肉和不符合条件的小站、小点的劣质肉品上市,明显提高肉品质量。同时,要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二是要严格实施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肉制品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加工熟肉制品的企业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非食用性原料、违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制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行为的不法商户,要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清除出市场。三是要加强对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的监督管理。要严查采购不合格肉品行为,积极推广餐饮业和熟肉加工行业肉品购入登记制度和用肉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货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

  2、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去年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全县各中小学校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明确,管理更加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配备更加完善,食品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学校周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确保不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3、开展面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县面粉市场合格率下降问题,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对全县的面粉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严格面粉、挂面等产品市场准入,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获证食品企业要增加产品监督抽查

  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未按规定加注或虚假标注QS标志的面粉产品要严肃查处,对问题较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4、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已获得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抽查力度,确保白酒产品质量安全;禁止无证照的散装白酒和未经检验合格、食品标签不全的白酒在市场上流通销售;各白酒经营门市要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和销售制度;对无证生产白酒、擅自勾兑白酒的窝点要坚决取缔。

  5、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使用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处添加违禁物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6、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范围内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到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监管范围的案件,要及时与相关地区或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做好通报、协查和移交工作。对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等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大案、要案要及时依法、从严查处,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切实消除以罚代刑的现象。

(七)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突出抓好食品安全隐患挂牌整改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要加快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基层阵地建设力度,深入开展“6+1”工程;加快流通网建设进度,逐步将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方式向农村推广,逐步建立农村食品配送和供应网

  络;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网建设,在各乡镇设立消协分会,在中心村设立维权站。

  三是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深入。在认真总结粮食行业信用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进一步明确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工作要求和序时进度,确定一批食品种养、加工、流通、消费信用试点企业。

  四是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通报与共享,互联互通,高效互动。要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救援和保障能力。

  五是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要注重正面引导,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

  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不法分子,促进行业自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按照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完善食品监管各项工作制度,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协调与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坚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地区和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各乡镇、各部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交流整治工作经验。同时,也要注意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

  力。

(四)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评价。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年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2007年8月至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食安委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三阶段(2007年12月下旬)为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统一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镇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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