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

时间: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3篇(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方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3篇(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方案),供大家参阅。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3篇(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方案)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1

  重庆市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我市土地流转的总体水平

  农村土地流转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发生、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农民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参与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一直呈现规模小、数量少、范围窄的特点,并且多是一种零星、分散式的流转。目前农业逐步成为投资的新领域,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再就业职工等纷纷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发,扩大了对流转土地的需求,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二)我市土地流转的总体特征

  1.土地流转地域扩大化。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农民非农就业和收入比较稳定的大中城市郊区,欠发达地区农民因就业门路少,家庭收入对土地依存度高,很少发生土地流转。近两年,土地流转地域由大中城市郊区向大中城市远郊和欠发达农区扩展。

  2.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间进行,参与的主体也主要是农户。现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农户外,工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居民等都纷纷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3.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条件转给第三者,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转让(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承包期内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承包户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丧失)、互换(承包方之间或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交换其承包地块。互换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有的仍由原承包者承担,有的经发包方同意后随互换而转移)、入股(即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农民凭股权入股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对土地实行招标承包,或对外租赁,或者直接开发,农民按股分红)、租赁(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租给第三方经营,并收取一定租金)等。其中以转包、转让为主。

(三)土地流转出现的纠纷增多

  今年随着国家“一免三补”政策的实施,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增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农户之间的纠纷。近年来由于耕地产出效益偏低,使个别农户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甚至出售,而现在看到粮价及其它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价格上涨,党中央出台了取消农业税等增加农民收入的优惠政策,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农户,现在又想要回土地使用权。但承包方农民又不愿意轻易交出自己耕种多年的这块土地,从而产生矛盾和纠纷。

  2.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一是,过去,有的农户由于种种原因把自己的耕地退回给村委会后,村委会又将其耕地转包给其他农户耕种。今天,这部分弃耕农户又找到村委会索要原本属于自己的耕地,由自己来重新经营,因此产生纠纷。二是,承包乡村两级“机动地”纠纷。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乡村两级抽出了一定比例的机动地,现在这部分土地已大部分承包出去,承包期5-20年不等,这部分土地当初的承包价每公顷多在1000元以下,今年农村的土地承包价每公顷均在2000元以上。加上当初向外承包时不够公开,导致农民与乡村两级组织之间矛盾的产生。

  二、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收入的作用

(一)提高农产品品质

  土地流转可以使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形成规模经营。形成规模经营之后,可以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使粮食品种统一。这样可以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节约种粮成本

  形成规模经营之后,生产者可以从规划决策、组织生产、农业生产力资源配置、先进农业科技的应用等进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精确计算。从而实行科学种田,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三)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之后,对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有三个方面。一是转出方增加了地权收入。据对全省16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农民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人均元,同比增加元,同比增长%。二是转出方可以从事二、三产业或者外出打工,获得新的收入。三是转入方可以形成规模经营,从而增加收入。根据2003年我省土地流转面积和有关因素估算,2003年因土地流转可以带动劳务输出一项,可使全市农民人均创造纯收入大约150元以上。

  三、制约我市土地流转的主要障碍因素

  我市土地流转工作处在全国的中下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土地流转的主要障碍因素如下。

(一)部分农民难以走出去

  许多农民很想走出去,但是由于以下原因而走不出去。

  1.没有门路。一是我市农村劳动力,不但文化水平低(不识字占%,小学和初中占89%,高中和中专的只占5%,大专及以上只占%),而且缺少技术(外出劳动力接受系统职业培训的只是占19%,而发达省份有的达到40%以上)。自己没有技术,不知道出去干什么,找不到工作,致富无门。二是即使自己有技术,由于缺少用工信息,也不知道到哪里能找到工作。

  2.农民工再就业的环境不理想。一是前些年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比比皆是。二是农民工转移的成本太高。如子女就学费用特别高昂等等,许多农民对此望而生畏,打消了外出务工的想法。

  3.农民外出从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重庆市农民外出从业主要是以自行外出和亲友介绍为主,占全部外出从业人数的%,经政府组织、市场中介等方式出去的仅占%。在流动方式上存在很大程度的盲目性。一些地方政府由于在观念认识上不到位,认为劳务输出是富民不富县的事,往往只注重宣传资金回归的效应,而对以劳务输出为主寻求就业门路的农民却很少给予主动有效的服务,更没有把组织农民劳务输出纳入政府的重要职能。

(三)其他原因

  1.农户地块小而且分散。家庭经营承包时,为了公平,把同一等级的地块,按照总户数进行了等分,使得所有农户地块小而且分散。有的就是分到一、二条垄。这样就影响了转入农户扩大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如果转出土地的农户和转入土地的农户,他们的土地连在一起的话,流转就特别容易。

  2.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仍以农民自发的、私下的进行为主,大多数地方还处在自然流转状态。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认为土地承包期已经延长30年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属承包者个人的事情,对流转不加过问,不加引导和规范,造成土地流转行为无人监督,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留下许多弊端和隐患,已成为影响当地农村稳定的因素。

  以上是我市土地流转水平低的直接或者间接原因,其实根本原因是我省经济总量小,特别是工业化水平低、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和城镇化水平低。

  四、进一步促进我市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基层政府把为土地流转服务纳入重要职能

  一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把握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二是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对已形成稳定流转关系的要督促流转双方订立流转合同。三是乡镇农经部门要建立并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档案。四是及时调节处理土地流转的纠纷。

(二)加强管理,规范流转秩序

  1.加强土地转出方的管理。首先,加强农户自发的土地流转管理。农户自愿将承包土地以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流转,应签订书面流转协议,并报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备案。流转土地的税费缴纳方式要在流转协议上予以明确。其次,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行政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行政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挠农户自愿合理地流转其土地经营承包权。第三,农户也可以委托中介组织进行土地流转。委托流转要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并报本集体经济组织和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备案。

  2.加强土地转入方的管理。首先,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流转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土地流转协议。为防止土地投机行为,已流转的农村土地,受让方不得进行再流转。其次,指导监督工商企业选择适当方式开发农业。但工商企业进入农业要注意不得侵害农民利益,要有利于保护和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府应鼓励他们采取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方式,带动农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三,应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间以土地使用权为股权,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这是新时期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克服农业家庭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一种有效形式,应密切关注并积极加以引导。

(三)积极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决于农村经济特别是二、三产业的发展等方方面面,不能只靠农民群众自发地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推动。一是把剩余劳动力的组织转移和培训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职能。加快对剩余劳动力的组织转移和培训,建立劳动用工发布制度。二是加快农村经营制度和组织制度的创新,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为农民流转土地后创造足够的就业空间;四是深化改革,从体制上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集中力量搞好小城镇建设;逐步建立流转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在全省加快实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长期以来农民主要依靠土地作为唯一社会保障的现象逐步转向依靠基金式的社会保险和保障上来。通过这些综合措施,使农民能够愿意走出去,而且能够走出去,进而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2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

  九江学院 外国语学院A0812班 吴敦旭

  内容摘要: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其中土地流转存在着急迫性,特别是在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方面有着巨大的推进作用,同时也是我国在当前形势下继续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客观与主观的影响因素使的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较慢,针对诸多问题我们也要想出一些相关的对策来解决。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急迫性;突出问题;解决办法

“三十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巨轮从农村开始破冰,从此解决了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 三十年后的2008年,金秋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农村改革的重大决定,这是一个历史性突破的重大决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让、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最终达到适度规模化经营,农业促进工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等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政策出台,是中华大地尤其是农民朋友一次难得的创造历史、创造奇迹的又一重大机遇。将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启中国农村发展又一个崭新的时代。”①

  在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出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②。

  那么为什么我国要反复强调土地流转,其急迫性又体现在哪里?

  一. 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一)中国农村土地结构不完备,体制不完善,导致土地的浪费。在长期的历史条件作用下,农村形成了一些特定的农用土地结构,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①

② 参考《中国农地》,2009-3。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

  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①。但是这些农用土地的比例在各地都存在着差异,很大一部分地方都存在着使用不合理的现象,特别是在当前的农村用地使用模式下,有很多的土地没有办法充分利用甚至没有办法使。

  其次,政府对于具体问题没有很好的出台相关的政策来协调,管理体制出现不足,从而导致了广大农村都选择将那些比较难以种植的土地不种或者随便种一些作物。我国的农用地本来就很少,在加上这样的不充分利用土地,大量的浪费土地资源,势必会加剧我国用地紧张局势。

  再次,随着形势的改变,农村劳力不断向大城市输出,农村出现田地荒芜现象严重。本来是大片大片的良田却闲置在那里,没有发挥出它本应有的作用。2001年江西的农作物种植面积为千公顷,2002年为千公顷,2003年为千公顷,到2007年稍有回升为千公顷②。总的来看,波动不是很大,尽管有些地区出台罚款措施,但是这一因素的影响还在逐步加大,这将会导致土地的大量浪费,势必会加剧我国用地紧张的形势。

(二)农民增收和农村城镇化的需要

  农民增收的需要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收是关键,增收包括增加经济收入和增加农产品的产量。

  首先,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在卖给国家,丛中来获得一定的收入。那么农作物的收购价格将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入,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作物的价格受到市场的影响很大,尽管国家大力保障粮食的收购价格的稳定,但是有很多地方主要不是生产水稻,比如2007年江西省的棉花总种植面积为千公顷,而九江地区的种植面积就达千公顷,占全省种植面积的%,③是棉花主产区,然而近五年来,市场收购价波动很大,质量较好的棉花最高达元/斤,最底时只有元/斤(都昌地区),特别是在2008年,农民在增收的路上跌了一个大跟头,2007年的棉花价格很好,2008年的种植面积进一步加大,但是由于受到9月份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纺织企业破产,而此时正是棉花的收获期,很多厂家不需要大量棉花,供过于求,结果只有低价卖出。从而使农民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最新数据表明,自2004年开始,江西省的水稻产量从万吨上升至2007年的万吨,期间的产量相对比较稳定,增幅不大,加上江西水稻的种植面积不稳定,很难推动产量继续上升。如果说实行土地流转,第一,就能够建立很好的农作物的销售通道,《土地管理法》。

  在线江西统计年鉴2008。

③参考在线江西统计年鉴2008,经过计算而得。①②

  也就能够更好的保证价格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增收。第二,能够达到一体化管理,运用最新的科学技术,加上稳定的种植面积,我们的粮食产量将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也会受益。农村城镇化的需要

  截止到2006年,我国的农村人口为亿,占全国人口的56%左右,要想实现真正的现代化就必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首先我们知道农村的土地面积有限,随着人口的增长,如果继续像以前一样的按照人口来分配土地,那若干年后,势必会有人分不到土地,所以进行土地流转体现了对未来问题的预见和解决办法。流转后,大部分农民将从角色上开始转变,逐渐的向城镇化转变。

(三)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

  近年来,全球粮食产量增长缓慢,需求不断增加,库存量持续下降。2007年到2008年,国际市场粮价快速上涨,30多个国家粮荒引发社

①会动荡。

  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状况不佳,自1998-2003年,我国粮食产量一直下滑,2004年开始稍有回升,但总产量暂时不及1998年。

  通过土地流转,能够稳定生产规模,保障粮食产量的稳定性,也就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

  二. 影响和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

(一)农民总体收入不高,难以应对流转后的问题

  第一,农民收入单一,一般情况下没办法将仅有的土地流转出去。流转之后很难找到比较合适的工作来维持生计。主要是目前农民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水平都很底,没有技术作为生计保障。

  第二,农村家庭收入不高,在今天贫富差距较大的时刻,农民需要土地作为保证,以应对物价不断上涨及消费所带来的压力。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农民就更不会轻易放弃土地的使用权。

  第三,自古以来,农民都将读书作为出头和光宗耀祖的的唯一道路,现在也一样,农村家庭大多都指望能够通过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来摆脱贫穷的生活,而相关费用却很高,只有充分利用已有土地来提高收入,供养大学生。

(二)对基层政权的信任引发一些问题

  首先,在土地流转中,政府错位行为严重,一些乡村组织直截充当了土地流转的主体,不尊重农民的意愿,随意改变土地的承包关系,强制土地进行流转②。这使得农民产生了反抗心理,土地流转受①

② 《农村经济研究》,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Econmy,2009-1,p72-73。《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情况及收益分配制度创新》,孔祥智、袁佩佳,中国人民大学。

  阻。

  其次是基层政权在以往管理过程中的失信和失职。“绝大数村民对干部的意见很大,不指望干部能够为老百姓解决什么问题。%

①的村民认为干部都是用国家资源谋私利的”明显的表明村民对干部的不信任态度。这使得农民不能够抗拒心里的恐惧,自然土地流转受阻。

  再次,农村社会转型不彻底,引发信任危机。从21世纪初开始,中国开始在推动村庄合并,基层政府正着力推行乡村合并,大大减少了行政村乃至乡镇的数量。“目前,中国农村有万个乡镇,②村级组织有万个。”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给很多农民带来

  了情感上的伤害,几个村虽然合并,但没有在情感上合并,当处理一些事关农民利益的事时,那些领导原来属于哪个村的就会尽可能的让那个部分得到最大的利益。像那些没有人在村委会的那个部分的利益连连受到损害,从而导致村民对上面传达下来的安排产生置疑。

(三)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

  首先,农民不能摆脱情感上的依附,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不甘心让“外人”来使用他们的土地。

③“农民更易受地缘和血缘关系的支配。”从而导致土地流转给他人

  遇到更大的阻力。

  还有,广大农民对政治政策采取一种回避态度,对上面传达的精神觉得不关自己的事。

(四)政策上的问题

  第一,流转程序的繁琐性与流转限制的不合理性。“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④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流转中的互换、转包、转让的范围,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种“书面协议”、“发包方同意”、“发包方备案”及“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等限制性规定,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决定交易方式和交易目的,交易成本过大,交易程序繁琐,自然不利于交易,不利于土地的流转,特别是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限制性条件,使得跨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泡影。⑤《农村基层民主的政治文化分析》--苏南模式,P140,于毓蓝,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证券之星网, 《农村基层民主的政治文化分析》--苏南模式,P104,于毓蓝,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⑤ 《影响和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和对策》,河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组 ①②

  第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当土地流转之后,大批农民将涌入城市,进入了二三产业,但是土地仍然是大部分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和生产保障,也是我国农村稳定的基础。“由于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很多农民都不敢放开手去的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①”。

  三. 对于实施过程中的种种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考虑实际情况,逐步流转。

  在实际情况下,有的农民的确是没有能力承担流转之后所带来的影响,那就得根据实际状况来决定流转速度。

  针对农民缺乏技术,很难在土地流转之后找到工作,那么我觉得可以先在土地流转之前对有意愿将来去城市找工作的农民进行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在他们有技能之后再开始逐步的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

  对于那些在农村生活已经很困难的村民可以采取相关的扶助,比如说建立一套相对来说比较可靠的制度,对于那些人实行预先补助,既将本来国家准备每年补助一些资金改为一次性补助,本来分十年下发的改为五年发一次,数目不变,但解决了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空缺,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最后就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贫困大学生的相关政策。

(二)加强对基层政府部门的管理

  首先基层政府在进展工作时要作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②”政府部门监督和服务部门,应该是去搞好服务工作的、监控总体的动态平衡,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干预。

  加强要加强反腐败的力度,尽量避免由于政策上的漏洞给农民带来权益的受损,保障我们农民的根本利益。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树立良好形象的意识,在思想的开放程度上,干部首先要带好头。在处理问题上应该作到公正全面,这样才能够得到老百姓的信任,也更有利于开展相关的工作。

(三)针对传统心理文化的建议

  要尽量引导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市场意识、经营意识。要让农民朋友认识到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及带来的好处。

  由于很多农村都存在着排外的思想,在短期内可能也很难发生巨大的转变。但是又要尽快流转,我觉得可以充分利用农村的亲血缘的特点,鼓励本村的成员个人或集体进行承包,这相对来说阻力就小了许多。

② 《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情况及收益分配制度创新》,孔祥智、袁佩佳,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

(四)针对政策上的不足的建议

  第一,尽量降低流转的烦琐性,将强可靠性。“应该大力培育土

①地流转中的中介组织,”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是连接供给和需求的纽带,完善中介组织是加快土地流转的关键。中介的职责是制定土地流转的规划,收集相关信息,办理相关手续。通过中介,农民就避免了那些烦琐的步骤,并且效率也很高。

  第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像前面提到的关于农民的补助问题等也是完善的过程。“要建立起面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多层次保障制度,以促进土地的自由高效流转。②”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意义重大,但是遇到的问题也很多,只有协调好诸多矛盾,把握好农民利益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把握好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关系才能够顺利完成这项巨大的工程,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继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农地》,2009-3。

  年中央一号文件。

  3.《农村经济研究》,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Econmy,2009-1,p72-73。

  4.《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情况及收益分配制度创新》,孔祥智、袁佩佳,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法》。

  5.江西统计年鉴2008。

  6.证券之星网。

  7.《农村基层民主的政治文化分析》--苏南模式,于毓蓝,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农村土地承包法》

  9.《影响和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和对策》,河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组

② 《农村经济研究》,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Econmy,2009-1,P57。《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情况及收益分配制度创新》,孔祥智、袁佩佳,中国人民大学。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3

  长期以来,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20世纪50年代全国进行的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70年代末80年代初进行的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的利益同土地经营好坏直接联系起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因此,党和政府把家庭承包经营作为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宣布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求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避免不了的。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明显加快,规模扩大。在这种态势面面前,从事农村工作和农村政策研究的同志,认识、决心和态度不尽一致。有的主张大胆积极推进,有的则比较谨慎、稳健,显得有些疑虑。下面,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必然趋势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实际上一直在进行。早在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即中央第三个一号文件)中,提出

“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种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当时,党的政策是鼓励农民之间通过转包逐步集中土地。同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近年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明显加快,流转范围扩展,不单是在农民之间流转,而且大量地向多种所有制的农业企业流转,这是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的。

  第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二、三产业兴起,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加快。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多数劳动力已从农业转到二、三产业。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沿海发达地区缺乏劳动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东部流动,沿海发达地区有些村,外来民工人数已超过本村农民总数,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就是说,发达地区的农业劳动力大量转向二、三产业,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劳动力大量转向发达地区。在一些地方,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开始发生变化,种地已经不是他们生活的唯一依靠。

  第二,近一个时期,按传统方式经营农业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上土地的税费负担重,农民种地不合算,因而在部分地区土地粗放经营和抛荒较为严重,最早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向中西部地区蔓延和扩展。四川丘陵地区,农民种地不如外出打工,土地转包不出去,不少农民愿意把承包地出租给业主经营,收取租金,比他自己经营土地的收益还要好些,稳当一些。

  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加上政府的鼓励,发展进程加快。农村中的专业大户、城市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外资公司等到农村成片租地开发的情况越来越多,先是开发荒山荒坡,发展到耕地连片开发,促使土地使用权流转加快。这些业主从经济发展的前景和投资效益考虑,决定投资农业项目,建立农业企业。他们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设施,按照现代企业的办法搞农业,他们要求建立适度的规模经营,采取连结农户和向农民租用承包地的办法,建立一定土地规模的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农民觉得种地不合算,农业企业主却想租用土地,这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加快的重要原因。

  第四,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县、乡两级的领导,关心如何发展当地经济,关心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他们想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让农民更快地富起来。因而多数采取比较积极的态度,加以支持和鼓励。从宏观来看,我们要“挑战传统农业,构建现代农业”,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进行竞争,必须优质化,多样化和标准化。而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是很难做到的,必须发展农业的企业化和产业化经营。因此,我们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明确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这样,从近期来看,有利于农业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农民增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加快,各方面的议论越来越多,也引起了一些同志的疑虑。有的对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提出怀疑。有的发表文章说,“目前还不具备全面地、大规模地进行流转的条件,不宜炒得过热”,不能把一些地方出现的抛弃现象视为集中土地的“大好时机”。有的举出例子,说有个地方,承包商租用农民的承包地种莲藕,开发了3年,后来市场销路不好,夹着皮包就跑了,留给农民的是烂泥塘,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类问题,确实也有可能是会发生的。因此,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政策性很强,影响面很宽。我们既要积极推动,又要把工作做好、做细。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

  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最近,中央领导同志讲,土地流转必须坚持“条件、自愿、依法、有偿、规范”的原则。

  总之,这项工作既要积极探索,又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办法,有序稳妥地推进。

  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

  这个问题,现在有一些地方重视不够,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强调。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社会保障,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农村稳定的基础。坚持党的农村政策,最根本的是坚持土地承包政策。因此,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一定要维护农民的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的权益。不仅要维护农民的眼前利益,而且要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因为它涉及到国家、集体、农民三方的利益,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总之,具体到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着眼于城乡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流转制度。

  河北省是农业大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人口流动性的加强。原有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减免农业税及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的优惠政策,以前一些弃耕和不要地的农民重新要地耕种,使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更加频发。因此,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现状和方式

  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总体水平不高,因而河北省土地流转规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查显示,在已发生的土地流转面积中,农户自发流转占%,乡村集体统一组织流转的占%。

  二、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乡镇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对城乡统筹发展,特别是对农民市民化、乡村社区化认识不够,缺乏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组织、指导和管理手段。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也认识不足,观念落后,致使土地流转运作显得比较困难和被动。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户自发流转仍居主流,土地使用权在流转中存在着严重的随意性,有86%的农户在转出土地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不规范的状态,容易引发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土地流转存在短期行为。农地使用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土地的流转,我国农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小农意识,对土地的依附性强,农民惜地心理较为严重。目前,全省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许多土地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由于土地收益及自己未来具有不确定性,大部分人倾向于土地的短期流转,所以,他们也不肯对土地做较大的投入。强制性的土地流转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流转应遵循农户自愿的原则。但是有些地方却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随意改变农户与土地的承包关系;有些地方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期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行为势必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建立相应的流转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各方面的有效服务。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直接影响土地的流转。调研发现,河北省一些地区,因土地流转和租赁市场发育不健全,中介组织匮乏,致使土地

  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由于尚未建立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土地流转费的确定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容易引发毁约、竞相压低租金等诸多纠纷。

  三、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对策和建议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依据我国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制定出台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重点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确保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公正地确定补偿标准;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加强对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依法进行调解、仲裁。应以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来引导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这也是农业发展的出路和方向。但是要进一步搞好农业新一轮结构调整,各级干部,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必须提高认识并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正确引导土地流转,转变农户传统经营观念,增强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妥善解决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对农村中业已形成的土地自发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并完善管理机制,引导其步入健康合法的市场交易轨道。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严禁侵犯承包农民权益事件的发生。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参加流转,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农村土地的承包户有权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合法收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再次,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依法有序进行,在承包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准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已形成稳定流转关系的应当签订流转合同,以规范和保障流转关系,使农村土地流转进入规范化运行轨道。规范农用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规范的操作程序,首先,土地承包者有转出土地经营权的意愿,自己与农户协商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流转申请。征得同意并报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再进行流转交易,以规范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其次,土地流转双方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原土地发包方有权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的流失。同时,农用地流转合同还应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公证的,可到政府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做好合同的备案和管理,以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应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市场和信息、咨询、评估等服务系统,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拟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协调土地资源的配置,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条件成熟的地方可组建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土地资产经营公司等,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为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搭建平台。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前提下,把农民不愿耕种的土地集中起来,有偿交给中心或公司经营,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范化公司运作。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协调。土地制度在过去20多年变迁的基本脉络就是农民的土地权利得到不断增强。但农民的土地权利仍然受到制约,这里面既有权利实施的困难也有对权利本身的重大限制。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一直处于相对弱势制约了他们参与经济增长的能力。土地流转能够有效使农民地权物权化,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河北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河北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必然会越加频繁和复杂,而土地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影响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河北省应以立足土地流转现状,从法律上推进和保障农民的地权实现。

  如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逐渐减弱,而投资功能逐渐增强,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规范有序地流转是农村土地的发展趋势,也是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的应有体现。笔者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三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的分析,深刻认识到我国现有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与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在我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如何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3篇(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